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2016-11-15周海林
周海林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中提出了建设“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实现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将“推进绿色服务区建设”作为绿色公路建设的五大专项行动之一,而“推行服务区污水治理等新技术的应用”又是实现“绿色服务区建设”的重要前提。
本文以山西省中西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例,对服务区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进行预测,从水量和水质两方面对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1 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产生量及水质
1.1 服务区人员估算
服务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站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和旅客餐饮、如厕等,服务区工作人员和旅客的数量直接决定了生活污水的产生量。
1.1.1 服务区工作人员人数估算
服务区的人员配备根据服务区的规模及服务内容确定,一般中等规模服务区的人员编制通常为:经营管理人员3~8人;服务人员(餐饮、商店、加油等)75人;后勤人员(后勤、保障、厨厕等)10人,总人数一般控制在90~95人。
1.1.2 过往旅客停留人数估算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规定,服务区的服务能力是按预测的第10年交通量进行设计,而通常途经服务区的车辆停留率[1-2]分别为:小型车10%、中型车15%、大型车15%。各车型车辆单车载客人数分别为:小客车3人、大客车46人、货车2人。
在服务区停留的旅客主要进行如厕、餐饮、购物、住宿及检修等其他活动。根据实际调查统计[3],以上各类活动人数占停留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69.3%、15.12%、11.39%、0.27%和3.92%。
1.2 生活污水产生量及水质
1.2.1 生活污水产生量
服务区工作人员生活及旅客如厕、餐饮、住宿等活动过程中生活污水产生量,可按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附录D中定额进行估算,其中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0~140 L/人·d(山西省按二分区计),旅客住宿为45~90 L/人·d,旅客就餐为 8~20 L/人·d,旅客如厕为 10~20 L/人·d。
1.2.2 生活污水水质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生活污水主要以餐饮废水和粪便污水为主,污水产生量受天气、季节、时段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波动性,通常采用生物接触氧化等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根据山西省某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资料[4],采用该类工艺处理进出水水质情况见表1。
表1 我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水质分析结果一览 mg/L
2 高速公路服务区回用水量及水质
2.1 生活污水回用去向及用水量
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以回用于服务区冲厕、道路浇洒、绿化等,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规定,服务区以上活动用水量定额为:冲厕3~6 L/人·次,道路浇洒1~3 L/m2·d,绿化 2~3 L/m2·d。
2.2 生活污水回用水质要求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和《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 第1部分:水质》(JT/T 645.1—2016)均对冲厕、道路浇洒、绿化等用水水质提出要求,详见表2。
表2 回用水质指标一览 mg/L
3 工程实例
3.1 工程概况
某高速公路位于山西省中西部,全长93.86 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 m,全线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该高速公路第10年预测交通量为26 222 pcu/d,车型比例分别为:小客26%、大客9%、小货4%、中货2%、大货9%、拖挂50%,其中小客和小货统计为小型车,中货统计为中型车,大客、大货和拖挂统计为大型车。
该高速公路服务区占地面积6.67 hm2,总建筑面积5 100 m2,停车场及道路面积约3.6 hm2,绿化面积约1.2 hm2,工作人员按照95人计。
3.2 服务区生活污水产生量
3.2.1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量
该服务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定额取140 L/人·d,则生活污水产生量Q1=140 L/人·d×95人=13.3 m3/d。
3.2.2 旅客生活污水产生量
该高速公路各车型折算系数分别为:小客车、小货车1.0;中货车、大客车1.5;大货车3.0;拖挂4.0。则第10年绝对交通量分别为:小客2 493辆/d,大客 863辆 /d,小货 384辆 /d,中货 192辆 /d,大货863辆/d,拖挂4 794辆/d。
服务区车辆停留数量为:小客车249辆/d,大客车 129辆 /d,货车 915辆 /d,停留旅客人数为8 511人/d,其中如厕5 898人/d,餐饮 1 287人/d,购物969人/d,住宿23人/d,其他337人/d。旅客各活动生活污水产生总量Q2为145.7 m3/d,其中如厕117.9 m3/d,餐饮 25.7 m3/d,住宿 2.1 m3/d。
服务区生活污水产生总量Q为159 m3/d。
3.3 服务区回用水需求量
该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可回用于冲厕、道路浇洒和绿化。
冲厕用水量按工作人员和如厕旅客总人数,每日每人如厕一次计,则如厕用水量Y1=36 m3/d;服务区内道路及停车区面积按3.6 hm2计,则道路浇洒用水量Y2=108 m3/d;服务区绿化面积按1.2 hm2计,则绿化用水量Y3=36 m3/d。
服务区冲厕、浇洒和绿化总用水量Y为180 m3/d。
3.4 服务区生活污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3.4.1 水量可行性
从以上分析可知,该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冲厕、道路浇洒和绿化用水总量为180 m3/d,而生活污水预计产生量为159 m3/d,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于用水量,则可全部回用。
此外,考虑到绿化用水季节性以及客流量月际变化等因素,服务区应设置回用水存储池,在用水量较少的季节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存储,在用水量较多的季节进行使用。
3.4.2 水质可行性
根据省内高速公路竣工验收监测数据,服务区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活处理工艺后,出水水质中SS、氨氮浓度较低,满足回用水质要求,而COD和BOD5指标较高,不能稳定满足冲厕和浇洒用水水质要求。
此外,回用水水质指标中对总余氯、总大肠菌群等指标也提出了要求,因此,为保证服务区生活污水回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应在常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后,增加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三级物化处理工艺。
4 结语
本文以山西省内某高速公路项目为例,结合设计资料和现有文献,对服务区生活污水产生量和回用水量进行估算,从水量预测结果看,在回用水较多的季节,服务区生活污水可全部回用于冲厕、道路浇洒和绿化等,但单纯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无法保证回用水质的稳定性和达标性。因此,在服务区生活污水回用设计时,应增设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三级物化处理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