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建德召开
2016-11-1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省政府“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建德召开
8市召开“坡地村镇”建设用月17日,浙江省政府在建德地试点工作推进会。黄旭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蒋珍贵主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陈铁雄厅长总结了试点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试点项目业主代表绿城集团,杭州市、建德市、德清县政府,省建设厅、省林业厅负责人作了发言。省国土资源厅马奇副厅长,省农办、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部分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后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但全省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资源较为丰富,怎样盘活低丘缓坡这个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探索。
今年是全省开展“坡地村镇”试点的第2个年头,通过“多规合一、精准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征转分离、分类管理,点面结合、差别供地”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有效优化了土地供给结构。全省去年核准实施的首批“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33个,已有16个试点项目动工建设;实际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487亩,节约建设用地指标约6000多亩。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坡地村镇”是浙江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的必然选择,是切实保护耕地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浙江省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利益共享原则,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坡地村庄建设等政策,加强规划管控,坚持“依山就势”开发,严格项目准入,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全省将实施试点项目62个。
黄旭明副省长指出,要加强规划管控。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选择区位条件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强、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地块作为试点区块,切实做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要及时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具体措施,防止引发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等问题。
黄旭明副省长要求,坚持“依山就势”开发。要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结合试点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实行“依山而建、依势而就,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尽量避免和减少项目工程建设对原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切实做好对试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植被修复工作。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还要结合山地林相改造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更优美、建筑更和谐。
黄旭明副省长强调,要严格项目准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把“坡地村镇”建设试点项目准入关,在严格现有“坡地村镇”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对占用耕地或者平原园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对场地大开大挖的、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涉及山沟洪道的、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涉及Ⅰ级保护林地的,实行项目一票否决。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在县(市、区)政府认真开展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把关好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实施,确保试点项目“核准一个、开展一个、完成一个、见效一个”。
在介绍“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时,陈铁雄厅长说,在试点项目用地政策上,一是实行“多规合一、精准用地”;二是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三是实行“征转分离、分类管理”;四是实行“点面结合、差别供地”。在村庄试点项目的规划建设上,做到“五个结合”:注重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注重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注重与山村民宿发展相结合,注重与古道古村开发保护相结合,注重与下山脱贫、地灾防治相结合。在村庄试点项目的建筑风格上,引导农房建设传承创新、彰显特色,尊重自然、融入自然,主要依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农房设计标准要求,充分吸收地方传统建筑特色,注重营造区域建筑风格,初步形成了杭派民居特色。陈铁雄厅长说,试点工作不仅转变了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还助推了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坡地村镇”的开发利用模式,不仅在发现和利用景观生态价值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修复和改造自然生态环境,使项目实施后的自然环境更加优美,而且破解了多年来旅游项目用地保障的瓶颈,这对加快各地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首批33个试点中有20个旅游业类项目,项目投资132.36亿元,建设用地亩均投资达到772万元,有力促进浙江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建德市乾潭镇胥江村杭派居民点、三江两岸绿道和乌石滩芳草地主题公园酒店等试点项目现场。
参加会议的还有24个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