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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新突破

2016-11-15松阳县国土资源局林荣华叶军龙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8期
关键词:松阳县国土农村土地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林荣华 叶军龙

抓好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新突破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林荣华 叶军龙

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创新,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内涵的拓展和延伸。其实质是以农村农民为主体,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村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村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村级土地管理基础性工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效实施,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新突破。长期以来,许多村民认为国土资源管理只是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联度不大,故而村级组织和广大村民自觉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造成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薄弱甚至缺位,进而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大“短扳”。

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土地的整体水平,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基础,加快土地民主管理步伐,探索适合松阳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一套长效机制,补足该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这一“短扳”,松阳县于2015年6月在樟溪乡高岸村、古市镇谢树竂村、叶村乡松山村三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土地管理组织网络。为有效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县政府建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办、樟溪乡、古市镇、叶村乡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跟踪服务,确保松阳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试点村建立了村支书或村委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土地管理工作小组,落实土地管理办公场所,配备1名土地协管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在土地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制度保障。2015年樟溪乡高岸村、古市镇谢树竂村、叶村乡松山村试点村,分别制定或完善了本村土地管理村规民约,制定了村级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及办事流程,尤其是完善了重大土地管理事项如何实行民主决策的程序、民主决策结果如何公开等内容。与此同时,各村还陆续制定了旧村改造中村民私人建房用地如何调整、用地如何审批、土地巡查、土地信访、事前事后公示等制度,并将制定的相关制度在村办公场所集中上墙,真正做到村规民约有章程,重大决策有程序,办事结果有公示,各种管理制度上墙等,努力营造民主管理氛围,实现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大力推进旧村改造,有效破解了农民建房难问题。为切实破解这一热点、难点问题,三个试点村按照“连片拆除破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思路,全面开展旧村改造、盘活农村宅基地工作。据统计,三个村共拆除旧房251幢,拆除面积18848.6平方米,审批建房用地175户,基本解决了无房户、困难户以及住房改善型等建房用地。与此同时古市镇谢树竂村旧房连片拆除后,在确保村民建房用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将剩余的11.8亩多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有效地增加了本村耕地面积。旧村改造工作所以能顺利开展,主要得益于村“两委”始终坚持旧村改造的主体是农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极大调动了农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促成了农民从“要我改造”到“我要改造”的转变。同时也是村民全程参与项目论证、用地调整、旧房拆除、建房审批等各环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结果。四是制定保护耕地有效措施,按时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试点村对本村区域内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制度的核心主要体现在“群防群治”民主管理与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村两委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问题,村级土管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等措施防止破坏耕地的现象发生。严格做到上级补助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质量不降。试点村还及时完成2015年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修编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集约用地原则,多次召开代表会、生产队队长会议作专题研究,并将修编的预方案进行公开张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努力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相一致,确保村庄建设规划落地。五是实行群防群控,严防违法用地发生。试点村全部建立了违法用地巡查以及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控,充分发挥村级土管员、调解委员会、妇委会等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不发生或少发生村民上访,杜绝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如樟溪乡高岸村2015年发生两件群众上访,事件经村“两委”做工作后,信访案件顺利办结;同年11月份,经群众举报发现,村民擅自做墙脚35平方米、擅自围庭院450平方米,村“两委”及时制止并报乡人民政府,后经乡人民政府组织,县有关部门配合强制拆除了违章建筑。

通过松阳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从中看到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资金保障不足等等。今后如何将在试点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是搞好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的前提。为此,要使全社会认知或观念转变,只有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依托各种平台,多形式、多载体宣传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积极参与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土地管理环境,才能把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是搞好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关键。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单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家,很难推进此项工作,只有把推行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建设、国土、农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尤其是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顺利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三是要保障资金到位。财政资金支持是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保障。虽然松阳县在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各试点村工作的积极性,保障农村土地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试点村达标奖励、宣传、干部误工等开支,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未到位,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弱的村,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难以深入推进。实践证明,只有采取县级财政补助与村级自筹相结合,才能确保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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