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浅议
2016-11-11陈楠
陈 楠
(713800 三原县人民法院 陕西 咸阳)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浅议
陈 楠
(713800 三原县人民法院 陕西 咸阳)
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出现了“过山车”式的发展,直到现在才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变化与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有着之间的关系。本文立足于现实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对我国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指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发展方向,以便更好处理房地产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9年后,房地产市场获得了空间发展,尤其对城市、城镇地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也大大增加。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给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和难题,暴露出很多的审理问题。研究和完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就显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现状
(一)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
根据调查发展,在2009年至今,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增长趋势。各个地方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既有统一性又有特殊性。虽然大部分是围绕房地产产权的归属问题展开的,但其中的原因和矛盾存在很多区别。在2009年之前,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平稳的发展状态,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相应的诉讼案件数量和类型也比较有限。通过对不同时期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上涨的今天,房地产类的诉讼案件会保持这样的数量不断发展,而且诉讼案件的处理难度也会逐步加大。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系统化研究,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制度。
(二)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起因
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类,得到这样的结论:房产登记类型的数量远远高于其他类型,并且诉讼案件的成功率将近80%,并且这个比例还在继续升高。除了房产登记纠纷外,还包括拆迁、住房保障、国家赔偿、抵押等多种类型。在2009年后,我国很多地区开展拆迁活动,导致拆迁和赔偿诉讼案件一路升高甚至超过房地产登记诉讼案件总量。我国的拆迁活动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很多地区也存在着矛盾和问题。对房地产诉讼案件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不仅可以有效的指导以后的房地产工作,还可以为拆迁制度、房地产发展政策提供合理性的建议,带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
房地产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基础性支柱产业,对国际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管理和总结,找出了处理房地产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房地产诉讼案件中,房地产所有权纠纷和拆迁民事纠纷是主要的类型。这两种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所有权手续不全和拆迁协议不明。比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所有权的管理不善,导致房屋在缺少完整证明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而后出现证件不出的诉讼案件。而在拆迁活动中,政府或者相关责任人与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待拆迁结束后,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争取个人权益,进而转变为诉讼案件。这些情况在所有的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具有一定比例,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房地产活动进行细化分类,简化操作流程,在基层群众中达成共识,避免证据不足而陷入诉讼泥潭之中。
(二)案件处理方法亟需创新
案件处理方法的创新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加大对房地产经济活动常识的宣传工作,让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经济活动中的纠纷,减少所有权和归属权混乱的问题;其次,添加案件预处理过程。预处理过程指的是法院将纠纷转移到行政管理中,让政府出面解决双方的拆迁、国家赔偿等涉及到政策的房地产纠纷。在这样的处理过程中,将政府和法院联合起来共同解决矛盾,为矛盾双方提供最合理,最有效的处理办法;最后,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系统化处理,争取形成房地产纠纷处理准则。众多房地产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应统一化,并将处理准则进行上报审批,或者按照高级法院的处理规定开展工作。
(三)加快法律更新速度,让裁决有法可依
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关注的焦点内容。房地产交易的多样化发展已经超出了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因此,国家需要根据现实生活需求,对法律进行针对性的更新,对多种新型房地产活动进行法律上的有效管理。只有不断完善法律内容,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才可以让法院的判决更加具有说服力。比如:口头承诺而不进行书面通知,这种现象常常出现在与政府有关的房地产纠纷中。在法律中明确指出,书面说明才具有法律效益,口头承诺无效。这样的明确规定就可以让群众分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案件中也不会处于弱势。
三、结语
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为我国房地产类型的纠纷处理处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为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简单的说明。政府、法院应该联合起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将房地产经济交易公证,减少由于证件不全导致的诉讼案件。法院内部应提高对房地产管理行政诉讼案件纠纷的关注力度,对这方面的案件进行系统化总结,为我国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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