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超员”
2016-11-10文张佳
文 张 佳
如何定义“超员”
文 张 佳
当前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小轿车超员行为!说到机动车超员,人们更多想到的是大客车,很少有人在意小轿车的超员问题,甚至认为后排多坐一个体型较瘦的人没有多大关系。而且,当前社会上还存在一个种错误认识,就是关于普通5座小轿车,很多人认为多承载儿童不能算作超员,因为儿童体型小,坐得下就没有问题。其实这样的认识是严重错误的!这样的行为也是存在严重危险的!
超员轿车接亲路上遇车祸 7人当场身亡
2015年10月18日12时许,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境内省道320线10Km+3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往南陵方向行驶的小轿车与一辆往铜陵方向行驶的大客车发生迎面相撞后,造成小轿车上大人、小孩7人死亡(包括两名儿童)、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无生命危险。
事故轿车为当地牌照,事发前正前往县城接亲,当轿车行驶到工山路段时,与一辆往返枞阳至上海的大客车相撞。有目击者称,驾驶员为年轻男性,或无驾驶证。据交警勘查,轿车严重超员,坐有9人。
“幼儿能算超载吗”
2016年4月1日上午,温州市交警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龙湾区滨海大道与滨海一路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了一辆满载着4名大人(含驾驶人)与4名婴幼儿的5座小轿车。当问及驾驶员是否知道这样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时,驾驶员居然反问:幼儿能算超载吗?
当天上午8时40分许,一辆紫红色的小轿车从滨海大道左转至滨海一路时误入了从东往西方向的车道,造成了逆向行驶。该车驾驶员发现时立即进行掉头,但密集的车流量让这辆车一时间难以掉头,正在此处路口执勤的三大队三中队民警诸耀峰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赶上前打算引导该车安全行驶。
当民警靠近该车时却发现车内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大人与小孩,仔细一看包括驾驶员在内竟然有4名大人与4名婴幼儿,民警当即引导该车安全靠边停车。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民警发现驾驶员已有近7年驾龄,但民警告知其这样已经超员60%,需要接受“罚款200元,一次记6分”的处罚时,驾驶员却是一脸的茫然,并辩称:“婴幼儿怎么也能算作超员,婴幼儿体型小,坐得下不就可以了。”
对于这样的错误认识,民警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教育,阐述了载人的含义和超员的危险性。经过民警的解释说明,驾驶员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知与超员的危险性,并接受了处罚。
3 岁小孩被藏在后备箱
2015年6月7日上午9时许,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七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赣K3Yxxx的白色轿车缓慢驶入宜春收费站缴费通道,正在值勤的民警从驾驶员摇下的玻璃缝隙里,观察到该车内坐满了人。于是立即靠近该车,将车引至检查点。令值勤民警震惊的是,车内塞满了小孩。民警在对该车司机进行教育后要求司机打开后备箱,更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该车后备箱竟然还藏了两个小孩,最小的小孩才三岁。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达20%以上。
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该车之所以超载,是想趁着周末天气好,带上家里的孩子到宜春北湖公园游玩。车上的小孩都是自己家里的亲戚,吵着要一起过来也不好扫了小孩子的兴,无奈之下就一起带过来了。值勤民警立即要求司机对车上超载乘客进行转移,告知其超员行驶的危害性。司机最终接受了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的处罚,并安排车辆对多余的乘客进行转移。
交警提醒:车上多坐一个婴儿也算超员
当前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小轿车超员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而关于中型、大型客运汽车除外的小型汽车所承载“自然人”的年龄、体型及行为能力,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的儿童。依此得出结论,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五人,超出一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20%,将受到“罚款200元,一次记6分”的处罚。
机动车的安全带设计只针对其核定人数,超员的人将没有安全带使用,而对于婴幼儿超员问题将更加危险!所以,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超员驾驶!
链接1:中秋走亲戚“挤一挤” 超员罚款没商量
时间可以挤,海绵可以挤,那啥挤一挤也挺好,可坐车千万不能挤。9月15日,河南一家16口人挤在两辆小车上,结果超载被警察抓了现行。
15日下午,湖北高警下陆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花湖互通处巡逻时,发现大广向有两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其中一台车疑似发生故障,驾驶员正打开引擎盖检查车况。民警迅速驱车上前准备搭把手,却发现两辆小轿车共乘坐了16名乘客。经检查,前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后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驾驶员钟某交待:两车的乘客是一家人,来自河南南阳,目前在武汉打工。这次中秋节计划全家人一起去大冶走亲戚,觉得“大人小孩挤一挤就可以了”。
民警随后将两位驾驶员带到黄石西岗亭,分别对两名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元、记6分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监督驾驶员将车上超载的4人进行转员。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违停极易造成追尾事故,而车辆超员易造成车内拥挤,乘坐无序,乘客疲惫,在车辆刹车、转向时容易形成挤压伤害,且容易酿成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链接2:超员事故案例
一、信阳市新县“5.14”交通事故
2016年5月14日,信阳新县驾驶人上官某驾驶豫S91138号客车沿230国道由北往南行至605KM处与对向柳某驾驶的豫AE6067号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3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现场道路为连续陡坡弯道;二是雨天路面湿滑;三是客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实载30人,超员57%;四是驾驶人上官某驾驶客车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驶来的货车相撞。
二、湖南“7.10”交通事故
2014年7月10日下午4时35分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园车驾驶人郑友华驾驶湘CG5210号园车(核载8人,实载11人,超载3人),乘载8名幼童和两名幼师行驶至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石塘坳组路段(村级便道)时,翻入路侧水库中,造成车上11人全部死亡。
三、贵州“2.2”交通事故
2013年2月2日8时14分许,贵州省黎平县双江乡双江村驾驶人周兴年驾驶黔东南州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贵HA2008号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载客34人从谷平乡驶往四寨河,行经从江县境内乡道摆鼓坡时,翻下公路右侧约80米深的山谷,造成贵HA2008号车上乘客5人当场死亡,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4人,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共计死亡12人),重伤10人,轻伤12人。经查,肇事车辆为营运性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19人,实载34人)的79%,存在严重超员行为;肇事驾驶人周兴年驾驶车辆以57公里/小时的速度行经限速30公里/小时的在建道路长下坡急弯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达90%,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四、贵州“2.18”交通事故
2012年2月18日12时20分许,冯孟奎驾驶号牌为贵C86256号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载客35人沿207省道从贵州省道真县城经大矸镇驶往该县石仁村。当行至道真县境内大矸镇文家坝路段处时,车辆驶离公路左侧,翻坠下垂高5.9米的公路坎下,造成车上5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途中死亡、5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共计死亡13人)、22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35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84%,存在严重超员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五、甘肃庆阳“11.16”交通事故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发生了一起造成儿童群死群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驾驶一辆幼儿园校车严重超员(核载9人,实载64人),与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正面相撞,造成校车驾驶人、1名幼儿园教师和18名幼儿园学生死亡,44名幼儿园学生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