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发布征求意见稿
2016-11-09
商业会计 2016年17期
最近,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于2016年初启动准则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收集近年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案例,分析相关业务类型和会计处理,充分了解实务情况,为准则制定奠定基础。同时,梳理研究相关准则,对分散在我国不同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和讲解中的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研究了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有关规定,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比较研究。据了解,本准则的主要内容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