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例牙齿固有疾病合并牙齿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2016-11-09陈晴晴孙道祥233200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安徽定远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4期
陈晴晴 许 洁 孙道祥(233200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 安徽 定远)
两例牙齿固有疾病合并牙齿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陈晴晴许 洁孙道祥
(233200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安徽 定远)
在牙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判定是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如被鉴定人原患有口腔疾病,如蛀齿、牙周疾病、牙齿楔状缺损、牙齿原本就有不同程度松动等。今笔者就两例牙齿固有疾病合并牙齿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作一简要分析。
一、案例资料
案例2:董某,2016年1月11日被他人打伤,后发现牙齿折断,口腔双侧均有多处牙齿缺损,缺损处有鲜血外溢。病历反映口腔内有多处牙齿缺损,…诊断:外伤性牙齿脱落。
董某牙齿概貌
牙齿牙龈萎缩,牙根暴露,
残根,无松动,断面呈黄褐色,牙龈萎缩,未见充血
深楔状缺损,露髓,无松动
二、分析讨论
因此,鉴定人在受理牙齿损伤案件鉴定时,对于口腔软组织损伤较轻、年龄偏大、存在固有口腔疾病的伤者,一定要充分考虑伤者原有口腔情况,综合分析伤病关系,作出公正客观的判断,并做好解释善后工作,避免因鉴定结论不服的缠访闹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