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及创新
2016-11-09武自强
武自强
(江苏省长荣京剧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试论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及创新
武自强
(江苏省长荣京剧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老生是京剧艺术中一种流派,它有着独特的魅力,深受人们喜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而京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之一,要想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京剧老生艺术,必须立足社会和市场,加大创新。本文就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及创新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京剧;老生唱腔;传承;创新
京剧老生作为一种艺术,由于老生风格的迥异性,对老生唱法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想将京剧老生那种韵味给完美展现出来,对表演者来说有着巨大的挑战。如果表演者在演唱过程中不按照京剧老生唱腔要求来进行标线,势必会影响到京剧老生艺术的表演质量。现代艺术的发展,对京剧老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京剧老生艺术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更好地发展,必须立足社会和市场,加强创新,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一、京剧老生的概述
在京剧文化行当中,老生是京剧中的一个角色,是一个独特的艺术流派,大致可分为文武两种,而从表演角度出发,又可分为唱功老生、做功老生、武老生。在京剧文化中,老生需要演唱者来表演出老者的意味,通过表演者的表演能力来展现京剧老生独有的魅力。老生在发音时要求采用比较特殊的方法,如提喉法,通过鼻腔共鸣与口腔内之间的调节来发出声音,让观众听到与众不同的唱法,尽显京剧老生艺术魅力[1]。
二、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
京剧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是人民智慧的结晶。京剧老生唱腔作为京剧中一种独特的艺术,不仅可以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还可以陶冶情操,让人们学习到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因此,必须将这种优秀的传统艺术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
(一)提高人们对京剧老生艺术的兴趣。要想更好地传承京剧老生唱腔艺术,必须提高人们对京剧老生艺术的兴趣,只有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才能更好地吸引人们投身到京剧老生唱腔艺术中来,将我国京剧老生艺术更好地传扬下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京剧老生唱腔艺术的宣传,让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了解京剧老生唱腔技术,多举办活动,让他们在欣赏中感受到京剧艺术魅力,从而激发他们学习京剧的兴趣。
(二)加强京剧老生唱腔的教学。就目前来看,人们了解京剧艺术的主要途径是欣赏,缺乏亲身体验,从而难以体验京剧老生唱腔的魅力所在,影响到了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为了更好地促进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政府部门应当设立专业的院校、专业的课程,进行专业的教学,将京剧老生唱法教授给学生,让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京剧艺术的熏陶,从而推动京剧老生艺术的更好发展。
三、京剧老生唱腔的创新
(一)加强表演者创新意识的培养。京剧老生唱腔的创新需要专业的表演者来完成,要使京剧老生唱腔得到更好发展,强化表演者创新意识至关重要。要加强表演者对京剧老生唱腔的认识,让表演者多练习京剧老生唱法,让其在不断地练习中找出老生唱腔中的问题,如演唱咬字、发音以及转音等方面的问题,从而结合自身的经验进行调整,不断完善京剧老生唱腔方法,达到京剧老生唱腔的创新目标[2]。
(二)与传统唱腔的有效结合。就传统唱腔而言,有着许多优点,如嗓音刚亮、吐字真切、发声自然、字正腔圆。在京剧老生唱腔创新过程中,表演者应当认识到传统唱腔的优点,加大传统唱腔的学习,了解传统唱腔的唱法,并与京剧老生唱腔有效结合,从而带给人们更好的听觉享受。
(三)与歌舞的结合。京剧老生唱腔,主要以唱为主,动作次要,而在现代社会里,歌舞作为一种艺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京剧老生艺术应当认识到歌舞的优点,在表演老生的过程中适当与现代歌舞结合,在京剧老生唱腔中融入歌舞元素,提高舞台表现力,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3]。
(四)与声乐演唱形式的融合。声乐作为一门艺术,有多种演唱形式,如独唱、齐唱、合唱、领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呈现出来的艺术风格也不相同。京剧老生注重的是演唱,而声乐注重的是声音,作为传统艺术瑰宝之一,京剧老生艺术要想更好地发展下去,在其创新道路上可以注重与声乐演唱形式结合。京剧老生唱腔是在剧场里上演,将京剧老生唱腔与声乐演唱形式融合,观众可以在剧场里零距离的欣赏到两种表演艺术,带给观众更好的艺术享受[4]。
四、结语
京剧老生艺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之一,在这个艺术蓬勃发展的时代,必须加强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让更多年轻人了解京剧老生唱腔,学习京剧老生唱腔,投身于京剧老生唱腔创新事业,从而促进京剧老生艺术取得更好发展,
[1]吴佳明.京剧老生唱腔的传承与创新[J].大众文艺,2014,(21):187.
[2]齐致翔.京剧流派发展启示录(二)论谭派艺术的传承与发展[J].中国戏剧,2011,(10):52-56.
[3]童强.浅谈京剧老生唱腔的继承与创新[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及表演版),1996,(01):47-55.
[4]撒应禄.京剧老生的继承和发展——“气势派”与“韵味派”[J].艺术学界,2010,(02):185-204.
J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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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125(2016)10-00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