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钢 福建原副省长被控受贿1977万余元
2016-11-08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9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钢受贿一案。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交通厅厅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福建新恒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银行揽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4年,徐钢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余娜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万余元。
徐钢于2015年3月20日被中纪委通报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福建省首个落马的省级官员。由于徐钢曾是习近平当年任福建省省长时的直接下属,当时《人民日报》客户端发文表示,徐钢的落马表明反腐没有地域禁区,不会因地而异。
同年7月徐钢被“双开”。中纪委的通报称,徐钢为其妻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徐钢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员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公开资料显示,徐钢,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徐钢于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之后,其仕途生涯一直在福建省,曾任莆田市副市长、泉州市委书记等职,2013年2月,上任福建省副省长。
早在2011年,网络上一封署名“泉州老干部”的公开信披露,徐钢在泉州非法攫取至少80多亿人民币,而且造成数十亿国有资产流失和数千拆迁户流离失所、失业,当地民怨沸腾。
徐钢落马后,《新京报》披露,2012年,在泉州一次“老干部”座谈会上,徐主动谈及被举报一事。当时参会的一名“老干部”回忆,徐很生气,说泉州有“叛徒”举报他是“大老虎”,“如果不是我的身份还在,我就要和你单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