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国“通保”,难吗?
2016-11-08
笔者曾经是省、市、区三级政协委员,在任时对医保问题有过多次调查研究,当时感到很多离退休人员以及常年有出差、旅游、打工等情况的人对“医保”全国“通保”非常在意,出于责任感,曾在不同层级的政协(包括委托全国政协委员)无数次提出过关于尽快实施“‘医保全国‘通保”的提案、建议。但一直处于“软打整”而没有任何“硬举措”的状态。
医保报销之难,特别是在本人2008年从工作40多年的贵州退休回到生我养我的重庆与家人团聚后,才有了更加切身的体验:手里虽然握有在贵州参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俗称“医保卡”,仍有“银联卡”标识),倘若在重庆有点头痛脑热三病两痛的,“医保卡”根本派不上用场;只好每年把“医保卡”寄回原参加医保的工作地请人购买大量常用药品寄来以防万一。后来有了可在异地指定医院“有条件”地住院就医、回参保地报销医药费之“新规”,但要按照以下程序操作:①本人工作地医保部门领表、填表;②现居住地指定两家三甲、一家二甲医院盖章认可;③需要这些医院所在地医保部门盖章确认;④把盖完所有章的表拿回原单位,交医保部门审批,即视为办理了“异地定点医保”手续;⑤倘若在异地生病住院(门诊不行),且要提前(至少同时)通知参保地医保部门,方可入院;⑥个人垫钱在先,出院再把发票、用药清单一并交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报销……一番折腾,仅报销医药费,没有仨月半年的,办不妥。且因为地域不同造成的用药差异,还经常遇到当地医保可报销而参保地不予报销的药物。
10月9日,人社部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其中提出“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媒体欢呼,我说“且慢”!一是新政要到2017年底才基本实现,二是,接着又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符合转诊规定”,什么叫符不符合“转诊规定”,岂不是预留出极大的“折腾”空间?二是重音符号打在“住院费用”,言下之意,即便生病不住院也不行!那不是变相“鼓励”一病就住院或者“挂床住院”,岂不徒费医疗资源?我就不明白,既然各地城乡医保一体化,参保人员手中的“医保卡”为什么不能如同“一地办卡存款,各地均可取、存”的“银联卡”那样——在一个地方参加医保,东西南北中都可以刷卡看门诊、购药(处方或非处方药),何必非要等到“生病住院”!其实,恰恰后者更加惠及全国人民:无论你是异地养老的、出差的、探亲的、旅游的、打工的……“‘医保卡在手,看病吃药样样有”!想想也是,既然“银联卡”都能办到,“医保卡”全国联网还存在任何技术条件的障碍吗?!
重庆 徐宗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