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心理护理对孕产妇的分娩方式的影响
2016-11-08吴燕黎
吴燕黎
河南卢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卢氏 472200
产前心理护理对孕产妇的分娩方式的影响
吴燕黎
河南卢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卢氏472200
目的总结分析产前心理护理对产妇分娩方式的影响。方法将80例产妇随机分为2组,各40例。对照组给予产科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进行产前心理护理。观察比较2组产妇产前情绪、自然分娩率、剖宫产率等指标。结果观察组经过产前心理护理后SAS评分、SDS评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观察组剖宫产8例(20.00%),对照组剖宫产17例(4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做好产前心理护理干预有助于改善产妇心理状态,提高自然分娩成功率,降低剖宫产率。
产前心理护理;分娩方式;剖宫产
无医学指征剖宫产不但不能降低围生儿病死率,反而增加剖宫产术后并发症及孕产妇病死率。故临床产科医师更加倡导自然分娩,减少剖宫产[1]。近年来我院对产妇实施产前心理护理,取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0-06—2014-12间在我院产科进行分娩的80例产妇为观察对象,随机分为2组,各40例。对照组:年龄19~37岁,平均26.8岁。孕周38~41周,平均39.8周。初产妇31例、经产妇9例。观察组:年龄20~38岁,平均25.9岁。孕周38~40周,平均39.7周。初产妇30例、经产妇10例。2组产妇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护理方法2组完善常规产前检查,规范产程操作和围产期常规护理措施。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对产妇在产前实施心理护理干预:产妇入院后责任护士即主动与其耐心交谈,了解产妇产前主要心理问题,如担心婴儿生理缺陷、担心医疗安全、对产房环境的陌生感、 担心婴儿性别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向产妇介绍自然分娩的优势及剖宫产的缺陷。鼓励产妇家属与产妇积极交流,并采取家属分娩陪伴措施来缓解其心理压力。护理人员以专业的水平、和蔼的态度,给予其关心和鼓励,增加患者自然分娩信心,缓解其负面心理。同时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情况,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其分娩痛苦。 维持孕妇的心情愉悦,促进自然分娩。
1.3观察指标观察2组产妇的产前心理状态、自然分娩率、剖宫产率。分别在入院时、心理护理后以SAS、SDS(焦虑、抑郁量表)评价其心理状态。
2 结果
2.12组产妇情绪状态变化2组入院时SAS评分、SD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观察组经过产前心理护理后SAS评分、SDS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产妇情绪状态变化 ±s)
2.22组分娩方式比较观察组自然分娩32例、剖宫产8例(20.00%),对照组自然分娩23例、剖宫产17例(42.50%),观察组剖宫产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7127,P<0.05)。
3 讨论
产妇分娩是一个自然生理过程,但难以避免产前阵痛带来的痛苦。分娩过程中孕妇承受着多种应激反应及刺激,难免存在担心、紧张、焦虑的负面情绪,增加躯体不适感,严重者还会影响睡眠,甚至是产后抑郁症。随着剖宫产分娩技术的成熟,越来越多产妇因恐惧自然分娩的镇痛而主动要求剖宫产,尤其是初产妇,导致剖宫产率逐年提高[2]。故应重视并做好产妇产前的心理护理措施。入院时及时了解孕妇实际心理状态情况,并从环境、心理、思想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针对性干预,更好的满足产妇身心需求,提高孕妇自然分娩率,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3]。本组结果表明孕妇在经过心理护理后,其情绪状态明显优于常规护理的对照组,且剖宫产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值得临床应用。
[1]Ajstev TA,Andersen CS,Gamborg M,et al.Childhood overweight after establishment of the gut microbiota: the role of delivery mode,pre-pregancy weight and early administration of antibiotics[J].Int J Obes(lond),2011,35(4):522-529.
[2]惠艳梅.产前心理护理干预对分娩方式的影响[J].内蒙古中医药,2014,33(13):178-179.
[3]Gan ML,Chang CY,Tian SH.Effects of birth ball exercise on pain and self-efficacy during childbirth:a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 in Taiwan[J].Midwifery,2011,(6):293-300.
(收稿2016-02-11)
R4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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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8991(2016)05-01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