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背景下安徽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研究
2016-11-04蒋蔚玲
蒋蔚玲
摘 要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探讨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对于构建我国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以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文章从阐述我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探讨了普惠金融视角下安徽省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 普惠金融 农村新型金融组织 发展路径
一、前言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农村金融机构助推中国梦的重要着力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对解决当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竞争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自2008年安徽省首家村镇银行长丰科源村镇银行成立后,为安徽省农户提供了更广阔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也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取得较快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贷款公司的成立,扩大了农村信贷的投放,有效的解决安徽省小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近几年,安徽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取得了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二、安徽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组织发展环境有待完善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组织准入政策出台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对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仍然缺乏政策支持。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信贷、风控制度,导致贷款决策上人情贷款等时有发生,易造成不良贷款。
(二)信用风险问题突出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投向是简单再生产和小规模扩大再生产。传统的种养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歉收,农民收入减少,就很难还贷款。据调查,当地的农户或涉农小企业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他们大多数缺少信用评级,贷款业务大都是信用贷款,而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为农民融资易产生风险。同时也缺乏有效的风险担保机制,经受风险能力较差,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乏力
就已经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看,除农村资金互助社设在村一级外,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大多设在城区或郊区。由于目前设立数量少、规模比较小、辐射范围有限,市场主要还是集中在县城内,边远地区的农民难以获得金融服务,能享受到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虽然银监会已在相关规定中明确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理念,但由于金融组织逐利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推进的难度较大。此外,我省部分地区农村金融组织长期只办理存贷款最基本的业务,产品服务缺乏创新,很难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覆盖率较低。
(四)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受经营环境、制度安排及自身信誉等因素的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从经营环境上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设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手头闲置资金不多造成资金来源不足。从制度安排上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受到了种种限制。村镇银行不得跨县(市)吸收存款,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等规定,直接导致其后续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从自身信誉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虽然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成立时间不长,社会认知度不高,客户认同感较低。农民存款还是偏好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是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现实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多设在经济相对落后、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工作环境差、薪酬低,很难聘到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从业人员,再加上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艰苦等因素,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在当地聘任的。尽管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大多数村镇银行的高管素质尚可,但客户经理等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当地聘任的,他们大多学历偏低,工作经验不足,规范操作能力较差,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专业知识缺乏,业务经验不足,从而导致较高的操作风险。
三、安徽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发展路径的政策建议
(一)坚持普惠金融价值导向
明确中央层面的机构职责,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放在实现普惠金融的总体目标框架内进行。加强普惠金融理念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社会绩效管理,对“支农支微”和服务“三农”做出明确要求。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资金互助社和贫困村互助资金三种资金互助形式,具有合作金融的基础,应在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进行整合、引导,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
(二)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
农村金融是弱势金融,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在税收方案适当给予优惠,村镇银行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应低于其他金融机构。二是构建财政的风险担保与损失补偿机制,发挥财政对村镇银行信贷投放的杠杆作用。相关政府部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和债务人可承受能力的不同而制定有差异的补贴方案,采取更多的税收减免和税率优惠措施增加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的经营信心和抗风险能力。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在国家财政部三年定向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利用地方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和吸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进入,还可以根据各省市自身条件,为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创造宽松环境。
(三)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转型
当前,金融创新重点就是做好服务和产品差异化的创新,开发适应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持续完善和改进金融服务。一是要密切关注农村金融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了解客户日益提升的金融需求。二是金融产品创新要立足县域实际,切实满足支农支小金融服务需求,切实满足居民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服务创新要以快捷、高效、便民、安全为保障,着眼于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全面建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营销体系,全面强化客户管理,建立资产、负债、电子银行业务与中间业务的一体化综合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加快安徽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推广适合小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银行的授信模式,改革银行贷款担保制度,拓展安徽省小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比如安徽省推出鼓励成立联保贷款小组,发放惠农卡,推出了“动产质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金穗惠农卡贷款” 等多种信贷产品。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和江淮村镇银行针对生态养殖和林业种植推出了“金生通”、“普惠通”、“种植宝”、“农担通”等金融产品。
(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用社会,但目前农村人口信用意识比较低,信用环境比较差,导致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想借款的借不到,想贷款的贷不出,由此造成市场萎缩、信用萎缩。因此,农村征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巩固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核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范围有限,虽对其利润获得不利,但对地区的熟悉程度则远高于城市中的商业银行,这种便利条件使金融机构容易掌握该地区农户的基本情况,如人口、劳动力数量、土地面积、粮食或牲畜产量、固定资产等,这些基本资料是构成农村征信制度的基础。因此,除了肩负信用宣传的责任外,农村金融机构更重要的任务是充当信用数据的采集者和完善者。金融机构可以在扩大宣传过程中获得信用信息,也可利用金融往来数据获得,并为每位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加快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培养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性,相对不稳定的工作性质和艰苦的工作环境难以吸引高学历、高素养的专业型人才,因此要充分立足切身实际,制定出合理的人力资源长期规划,坚持“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所在区域培养一批具有金融专业背景和农业技术专长,熟悉当地情况的信贷专员等,逐步改善现有员工薪酬水平以激发其工作热情,优化薪酬激励机制,稳定农村金融人才队伍,提高人岗匹配水平。另一方面结合相对优惠的宏观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优秀专业人才团队的引进,加强风险控制等培训,打造符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
(作者单位为安徽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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