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教育的战略支点
2016-11-04杨坤道
杨坤道
2016年教师节,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了40名“湖北省农村优秀教师”和10名“湖北省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这次表彰活动看似寻常却意义深远。它首先是对湖北教育发展理念的诠释,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其次是对湖北教育的价值引领,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让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其三是对湖北教育发展目标的阐释,缩小城乡师资差距,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享受公平的教育。
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解决我省农村教育当下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根本在教师。当前城乡教育的最大差异是教师水平的差异。农村教师老龄化在我省已是普遍现象。一些偏远、薄弱学校教师的平均年龄已达50岁以上,这些50岁以上的教师大多属于“民转公教师”,他们学历层次较低,缺乏系统的师范教育。教师年龄老化,专业水平偏低,缺乏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农村学校发展的短板。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体、音、美、英等学科教师严重缺乏。在一些农村学校,由于学科教师资源匮乏,这些课程形同虚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教育部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如果学校连基本要求都达不到,势必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从2004年开始,我省陆续启动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计划”,这两项计划极大地弥补了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缺陷。
此外,农村学校发展还面临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即不合格教师退不出去。任何一个组织缺乏退出机制都将严重影响机体的活力。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退出机制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有望尽快得以推广。
办好农村学校要以教师为本,解决当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关键在待遇。长期以来,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些误区:重精神,轻物质;重奉献,轻享受;重荣誉,轻待遇;重理想,轻现实。过去那种要求教师只讲奉献不讲个人待遇、一味强调“红烛精神”的做法有违人情人性。农村教师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个性、情感和爱好,有自己的家庭和现实需求,也有追求个人幸福和自我实现的权利。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方式,从提高教师的工作待遇着眼,从关心教师的衣食住行入手,从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着力,让广大农村教师安心农村、扎根乡村。
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我省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其表现有五个方面:一是突出支持重点。对农村教师队伍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政策倾斜,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使用机制。二是强化经费监管。把资金和投入更多用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需要最迫切的领域,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使用、强化监督,基本堵住了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我省在加强师德建设、变革课堂教学方式、提高专业能力水平、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创新与突破,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农村教师待遇牵涉到多部门、多机构,省教育厅主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市、县、乡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形成了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合力。五是加强舆论引导。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认可、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农村教育的发展,根本在教师。只要我们牢牢把握住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战略支点,不断给予乡村教师温暖的阳光、鲜艳的花朵和经久不息的掌声,这群幸福的乡村教师就会把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对教育的理想和激情传递给更多的生命。
(作者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授,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教育部“国培计划”师资库培训专家。)
(责任编辑 鄢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