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打防列车侵财案件
2016-11-03周永
周永
(上海铁路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上海 200071)
有效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打防列车侵财案件
周永
(上海铁路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上海200071)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在记录铁路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旅客乘车情况的同时,也会同步记录涉及侵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车厢内的作案过程。及时对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侵财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重点人员,是针对动车组列车侵财犯罪的一种新型打防手段。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侵财犯罪;动车组列车
随着铁路跨越式大发展,全国高速铁路运行里程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动车组列车开行对数逐年增多。动车组列车的开行,在方便旅客出行的同时,也给公安机关提出了新的课题,即如何有效预防和打击动车组侵财犯罪行为,保障旅客财产安全。铁路部门为解决旅客运输中的服务问题,拟在所有动车组车厢内安装列车车厢视频记录器(以下简称车载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记录的数据具有客观、翔实的特点,这就为铁路公安机关打防动车组侵财犯罪增加了一种新手段。铁路公安机关可依托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对车载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动车组侵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重点人员的个体特征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进而为精准打击和预防动车组侵财犯罪行为奠定基础。本文将以上海铁路公安局(简称上海局)管内动车组列车侵财犯罪案件为参考,就如何有效地利用车载视频监控系统打防动车组侵财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研究[1]。
一、动车组列车侵财发案情况概述
通过对警综系统的统计,2014年和2015年上海局共立动车组侵财案件292起,其中2014年86起,2015年206起,2015年比2014年增加139.5%,发案的增长速度也可称之为“跨越式”。通过对大量案例统计、分析可知,除因为动车组开行对数增加外,动车组列车旅客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多、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和动车组列车现行的勤务模式等也是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从以上统计数据可看出,随着动车组列车开行对数的增加,案件的数量也在增多,与普通旅客列车相比,单笔侵财数额呈增加趋势。
二、车载视频监控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车载视频监控数据存储时限为案件证据收集提供了时间保障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车载视频监控数据的存储期限拟为7日。通过对已立案件的梳理分析发现,从发案至管辖单位受理案件时间差在7日内的是247起,占总立案数的84.6%,时间差超出7日范围的是45起,占总立案数的15.4%。据此可以明确,现行的视频监控数据存储期限,可以满足案件侦查的正常需求。
(二)车载视频监控角度的覆盖范围为案件证据收集提供了空间保障
据调查,上海局管内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动车组列车,视频监控设备均安装在车厢内两端的中间位置,辐射角度相互对称,足以全覆盖车厢内,能够完整记录整个车厢在运行期间的情况。为确定视频监控摄录范围是否有利于记录发案情况,将2014年和2015年已立案件的发案部位进行分类:发生在车厢内(包含座位、座位尾部、行李架)的共260起,占总立案数的89.0%,发生在车厢连接处的大件行李处的共32起,占总立案数的11.0%。已立的动车组侵财案件中作案手法多为掏芯和掂包,上述作案手法存在作案空间有跨度的特点,作案地点也在视频监控的范围内,易于通过视频监控回放获取到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征和作案的具体细节。据此,可以明确,目前的视频监控记录的范围,可以满足案件侦查的正常需求[2]。
三、车载视频监控数据利用的思路与建议
鉴于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数据对案件侦办在时空方面的可利用性,如何在现行的视频监控设备运行与管理的模式下,充分发挥车载视频监控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是案件侦办的新课题。
(一)缩短管辖单位受案时间
目前动车组列车的勤务模式分为巡乘制和固定值乘制两种。有乘警值乘时,可以及时受案,也就意味着可以及时调取监控视频数据;但对于无乘警值乘的动车组列车,由于监控系统数据存储具有时限性,管辖单位能否及时受案就成为能有效使用监控系统存储数据的关键。
(二)充分发挥动车组列车工作人员的联防作用
目前,上海局管内的各公安处均与客运段建立了巡乘制列车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建议应该明确并落实,对于无乘警值乘的巡乘制的动车组列车,列车长是旅客在列车上发生刑事案件的“受理人”。这是通过对已成功侦办案件的总结得出的结论,列车长要根据这个工作模式,及时将案件的相关信息先期通过电话报告至相关的乘警支队值班室。为了使管辖单位能够全面地、准确地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应对列车长进行必要的“受案”培训,培训的内容要包含受案需要做哪些工作、记录哪些内容,针对不同部位发生的案件,做不同的工作。为了便于列车长开展“受案”工作,可以为列车长设计受案信息表(见下表),提高受案的准确性。
受案信息登记表
联防模式运行过程要求乘警支队加强与客运部门的沟通联系,要定期派员参加客运部门的交班会,要将近期的列车治安动态及时通报客运部门,强化客运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另外,要求乘务人员勤巡视、勤宣传,对于旅客的报案要及时登记、及时向乘警支队值班室报告,退乘后及时将“受案信息登记表”转交乘警支队。
(三)公安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话回访七日以上才报案的受害者得知,这些人有部分是因为在高铁上没有见到乘警,不知道该如何报案,所以拖至七日以后才报案。由于存储时间的限制,这些案件发案车厢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无法发挥作用。因此,公安机关要录制并播放列车防盗宣传音视频,内容除了讲解防盗知识以外,要同时强调旅客发现财物被盗后如何及时报案,在无乘警值乘的列车上被盗,要及时向列车工作人员报案。公安机关应在每节车厢的显著位置张贴列车报警电话,方便旅客发现财物被盗后及时报案。从目前运行的客运列车看,普速列车比动车组列车做得好。动车组列车对报警宣传单张贴得少,失主发现财物被盗,不知该向哪个单位报案,这也是导致管辖单位不能及时受理案件的主要原因。
(四)缩短案件移送的周期
案件移送周期影响到调取视频数据的及时性。通过对案件管辖单位受理案件方式的梳理看出,其中通过移送的方式由管辖单位立案的是188起,占全部案件的64.4%。由此可见,压缩案件移送管辖单位的周期,不仅对及时立案、分析列车治安动态有利,对及时调取视频监控数据、及时开展案件侦查更有益。旅客在列车上不能及时报案,只能采取下车后报案,有的旅客在发现被盗后,当时不知到哪个单位报案,经过一段时间后到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报案,再由最初的受案单位移交管辖单位,因移送的时间和方式不正确,案件不能及时移送管辖单位立案侦查。为此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最初受理案件的单位,对能够明显判断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要及时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将案件情况通报有管辖权的单位,为管辖单位启动案件侦查工作缩短时间。案件材料移交手续随后办理。二是根据调查统计,案件材料的移交主要通过车递和邮寄的方式转交管辖单位。针对铁路的特点,建议以车递的方式移交。众多成功侦办的案例说明,车递的方式移交不但可以节省费用,而且可以保证材料不会遗失、损坏,基本上可以保证当天移交到管辖单位。为此,建议能够会同客运部门制定车递案件材料的有关规定,明确移送方、承运方和接受方的责任[3]。
(五)建立专业的分析研判机构
通过视频监控技术侦查破案已成为目前打击犯罪的一种有效的新技术。目前,地方公安机关均设立了专门的视频研判侦查机构,并在实战中取得良好的效果。而铁路公安机关的分析研判机构刚建立,在技术和装备上还处在初始阶段,这就使得目前已有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在侵财案件侦破过程中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因此,铁路公安应加快专业分析研判机构建设,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奖惩制度,用以明确分析研判人员的责任和激发分析研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提高分析研判人员的分析研判水平和实战能力
动车组侵财案件有其自身特征,分析研判人员只有了解这些特征才能够快速、准确、高效地提取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中的信息,提高研判水平和研判效率。动车组侵财案件的作案手法主要是掏芯和掂包。这两种案件的发生,都是在较大的空间内实施的,一般都存在事先踩点的过程,犯罪嫌疑人事先来回流窜于各车厢寻找作案目标,然后再实施作案,存在空间跨度大的特点。建议分析研判人员可以根据大情报平台预警的重点人员信息,以及动车组列车的发案规律和特点,结合动车组列车运行时间的准点性,及时调取重点时间段、途经重点区段车次的视频监控数据。通过对视频监控数据的回放,结合路、地的大情报系统,警综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分析研判重点人员的行为,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促进对动车组侵财案件犯罪的有效打击。要组织分析研判人员参加理论知识培训,学习视频侦查的原理、工作方法。有条件的单位应派遣责任心强、能力强、热爱视频侦查工作的同志到先进单位跟班学习、参与实战,积累经验,以此来提高铁路公安机关的视频侦查破案的水平和效能。实战中,拥有较高的分析研判能力还不够,侦办人员还要能够拿到有效视频资料,这样才能够获得分析研判的依据[4]。因此,铁路公安机关必须尽可能地缩短受案时间,及时调取视频监控数据信息,争取在侦查破案和日常情报信息研判中处于主动地位,在打击侵财犯罪中占据主动。
结语
根据对动车组列车发案部位的分析,可以看出发生在大件行李处的案件占发案总数的11.0%。为了更好地侦破此类案件,可以在上、下车门口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的方向对正车门口。此处安装的视频监控,不但可以清楚记录每个旅客的个体特征,而且可以记录每个旅客上车前携带的物品情况。同时,再结合车内的视频监控数据,可以分析出旅客的上下车情况,以及在车厢内的活动情况,利于对重点人员的分析研判。随着铁路技防改革的深入,技防建设步伐加快,技防投入增加,技防布局日趋完善、更加合理有效,尤其是视频监控设备系统不断更新,再加上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视频分析研判队伍日趋成熟与稳定,利用视频监控开展案件侦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铁路治安秩序的平稳有效,已不再是纸上谈兵。因此视频侦查技术必将为铁路公安机关有效打防违法犯罪行为增加新动能,有力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
[1]程勇.视频侦查技术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58.
[2]冯欣,蔚献东.利用视频监控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功效分析——以兰州市为视角[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3(2):41-45.
[3]赖颜西.视频监控系统在街面侵财案件中的应用[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6(1):34-37.
[4]李蕊.论视频监控在多发性侵财犯罪侦防中的应用[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12):52-55.
责任编辑:仪宏斌
D631
A
1009-3192(2016)04-0039-03
2016-05-20
周永,男,江苏徐州人,上海铁路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二级警员。
本文为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LGZD201607)、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2015JSJG19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