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供暖各方得打好算盘
2016-11-02杜焱强包存宽
杜焱强 包存宽
近日,随冷空气入侵,东北中南部、华北等地区出现大风降温天气。其中北京31日最低气温为-3℃,而眼下距离正式供暖还有半月之久,因而不少民众发出了提前供暖的呼声。
从我国供暖历程来看,集中供暖模式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如同住房等其他社会福利一样,供暖是计划经济时期北方的一项重要且由政府供给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供暖服务由供热企业承担,但仍带有垄断性色彩,民众的需求多样性与供暖机制僵化之间确实存在“错位”。这也是一些舆论强调让供暖机制有弹性的原因。
舆论所抱怨的弹性问题主要集中在:第一,时间弹性。目前华北大部分地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规定太死板,而部分地区“看天供暖”存在忽冷忽热的随机性、时间界定的模糊性,标准制定的笼统性,成本分担的不匹配等问题。第二,温度弹性,“暖气不热冻得慌,太热让人抓狂”。第三,区域弹性,因地制宜的地域性供暖模式弹性始终未实现。
既然供暖市场上已涌现出民众的弹性需求,那不妨把这种需求作为改革供暖机制的突破口,从供暖日期弹性到供暖区域弹性,都可以放到桌面上充分讨论。不过,舆论有必要特别注意的是,供暖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在创造灵活性和人性化的市场同时,也要充分考量其绿色化,弹性之后,社会成本如何分担?诸如供暖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量大增无疑会进一步加剧包括灰霾在内的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等外部性问题。
总体而言,政府、市场和公众需在不同层面共同努力,政府更多是承担供暖的终极责任,无论是通过制度安排还是责任、成本分担,都需要体现出公共产品的供给职能,如要承担基础建设和加强监管等责任,但尽量要减少政府干预。同时,对旧有供暖机制的改革是长期的,应充分做好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决不能做成跟着舆论跑的临时性举措。
供暖既然想走市场化方式,就要按市场化逻辑,企业需提供高效、灵活和专业化的服务,针对性抓住重点和节点,打造供暖的绿色化、舒适化和安全化。
而民众须切实分担供暖以及弹性供暖的经济成本。公众在享受供暖这一公共产品便利的同时,也须分担因供暖导致的包括灰霾在内的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等外部成本,践行绿色低碳观念,履行使用者付费和公众监管等职责。
民众的需求既是政府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着力点,也是市场的机会和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弹性供暖的需求既要考虑供暖这一公共物品供给及供给规则制定中的政府责任,又要考虑弹性供暖成本如何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分担,同时还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积极作用。三方在弹性供暖上高效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民众越冬的“温暖、舒适小窝”。▲
(作者分别是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