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5日起多项印刷设备器材关税下调
2016-11-02
印刷技术·包装装潢 2016年10期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16年9月15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所列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首次降税,包括印刷版材、印前设备、数字印刷设备,以及印刷零配件和辅助设备等产品。
其中,“CTP版”“柔性印刷版”等产品关税降至7.5%;“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等印前设备类产品关税降至6.8%;“可以网络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可以网络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关税降至6.7%;“其他独立的喷墨印刷机”“其他独立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关税降至7.0%。
此外,一些传统和数字印刷设备的零配件、辅助设备等产品关税也有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