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城区水环境
2016-11-02
民主 2016年9期
【提案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张和建设方式的集约,居住环境的集中和人口的集聚和新兴产业单纯经济型布局模式的影响,致使城区水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导致城区河道水质态势呈“越治越污”的表象,且城区局部区域水质呈显性的恶化趋势。
【具体建议】
1.利用南通新近获批的地方立法权,建议出台“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与保护条例”,从法规更具刚性约束的视角,解决推进能力和动力问题。
2.根据国家水污染治理政策,发挥民营资本量质和流动性强的优势,引入水污染治理的民间资本与政府投资合作的“PPP模式”,创新“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3.借鉴“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和江苏苏州、宿迁等市的成功经验,按照“水务一体、协调共治、职能互补、推进有序、约束张弛”的水务管理运行模式,将城区“供水、排污、治理、监管”等水务职能按照效率优先原则进行适度整合,统筹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环节。
4.建议成立“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吸收有关部门专家、科研部门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通过完善例会制度,对规划方案、实施过程、环节控制、政策落实和实际绩效进行更有效的协调,并依靠纪检监察强化“问责”制度建设。(董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