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队伍
2016-11-0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其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但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内涵发展的背景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薄弱成为制约职业教育质量提高的关键环节。
当前,我国职业院校教师(以下简称“职教”)建设面临突出问题。一是职教师资补充困难,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国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仅有5所,师资培养能力有限,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缺乏,职业院校难以招到合适教师。生师比过高的问题突出,与2005年相比,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增幅达到40%,教师增幅仅为16%,生师比达25:1,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20:1差距较大,也远远高于普通高中的16:1的生师比。二是“双师型”教师不足,职教师范毕业生数量少导致补充困难,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缺乏,许多兼职教师缺乏教师岗位技能训练,难以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不健全,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不合理。面向企业聘请专、兼职教师政策渠道不通畅。符合职教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尚未建立。
为了更好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针对我国职业院校教师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亟需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一,制订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根据职业教育教师的特点制订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实施办法和考试大纲。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系列。比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
第二,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教师培养培训机制,依托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实践企业基地。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基地的区域和专业布局。改进基地管理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基地横向和纵向联系机制,鼓励支持各基地之间开展合作,主动服务地方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职教师资专门化培养。统筹规划教师培养工作,加快培养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教师。探索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四位一体”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强化教师技能训练和企业实践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建立具有教学、科研和统筹协调职能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积极招收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职教教师培养工作。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践”的培养办法,推进实施地方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探索省校合作培养职教师范生、提前批次招收师范生等招生改革。
第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立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职业院校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合作开展教师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质量评价标准,构建完备的教师培训质量监测体系。
第五,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推进新进专业教师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专任教师生师比降到20∶1以下,专业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占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建立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以及选聘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