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理念改进方式 推动反渎工作科学发展
2016-11-01万瑾昕
万瑾昕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通过转变侦查理念和侦查方式,一改该项工作长期被动落后局面,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主动出击、广辟案源,着力化解线索匮乏难题。其一,从法院判决中找线索。定期查看梳理法院公开的行政诉讼判决,与法院协调并调取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案卷,分析案情,从中发现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渎职犯罪线索。其二,从反贪案件中找线索。翻阅本单位反贪部门办理过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案卷,从该类案件中发现因监管不严或超越职权所导致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案件的线索。其三,从社情民意中找线索。规定反渎干警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浏览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以及株洲城市广场等社情民意最集中的栏目,了解社情民意,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寻找线索。
二是讲究策略、打好基础,有效实现案件突破。其一,前期初查强调“细”。该院从初查的科学性、秘密性、策略性和全面性上下工夫,从不同渠道获取嫌疑人职业特点、个人背景、社会信息等,力争在接触嫌疑人之前充分收集涉案材料和信息,为反渎的侦查工作打下基础。其二,搜集证据强调“准”。坚持全面收集能够证明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证据,使证据和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其三,侦查审讯强调“活”。在立案后,根据取得的证据制定周密的审讯提纲和突破方案,趁热打铁开展突审,并灵活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从而顺利突破全案。
三是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报。对办理的每一起渎职侵权案件都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同时借助上级院接触案件种类多、经验丰富的优势对查办案件中的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予以指导,解决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业务知识和认识理解上不足的问题,提升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发挥整体合力。注重加强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实现“侦、捕、诉”协同作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相关证据,加快侦查节奏,节约办案成本,提高侦查效率。同时,跟踪案件的审查进展情况,及时听取公诉部门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迅速补充完善证据,解决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了办案程序合法,办案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