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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做好农牧区创新创业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2016-10-29朱希娟

2016年29期
关键词:思考建议创新创业

朱希娟

摘 要:农牧民创新创业工作是当前推进农牧区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本文根据农牧民面临创新创业的问题,首先概述了地方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工作成绩,接着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农牧民创新创业工作的建议与对策,主要是:加强政策引导,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制度建设。

关键词:农村牧区;创新创业;思考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发展之源。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力资源部门继续抓好一系列积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全方位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这些工作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农牧区创新创业工作

(一)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在城乡全覆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建立与劳务输出地之间的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做好相关劳务派遣工作。

(二)做好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以主题就业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做好农牧民工就业。一是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扶持就近就地就业和自主创业三结合,多渠道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二是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补贴”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零转移家庭”等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各类培训机构作用,加大对农牧民工的实用技能培训,有力促进劳动者提高技能和素质水平,充分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企业所设岗位的实际要求,主要开展“定向、订单式”培训,为其培训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特长的人员,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税费减免、资金扶持、创业培训、贷款贴息等方式,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积极争取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增加贷款发放额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后跟踪的“一条龙”服务。支持其成功创业并提供创业指导,充分发挥了小额贷款促创业的倍增效应。

(五)扩大农牧民工创新创业渠道,增加农牧民工就业机会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统筹处理好农牧民工组织输出与就地转移的关系。坚持异地就业、本地就业与回乡创业相结合,市场调节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着力挖掘本地用工岗位,通过与用工企业签订订单,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提高农牧民工技能,扩大就业和创业渠道,切实解决了农牧民工就业出路与稳定的问题。

二、当前农牧区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

从外出务工人员自身来说,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外出务工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大多数返乡外出务工人员认为创业受到了自身素质欠缺的影响,认为进行创业培训十分必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容易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决策与判断,缺乏长远眼光。同时外出务工人员创立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低,科技含量不高,品种单一,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自有资金不足。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由于资金缺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打击了外出务工人员创业的积极性。三是缺乏科学指导。一些返乡外出务工人员虽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但是找不到一个好的投资项目,不敢冒然投资。四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跟风现象严重,盲目性投资,导致创业成功率较低。

三、进一步促进农牧区创新创业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牧民实现转移创业。农牧民转移到城镇居住的政府应鼓励其自主创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的资金支持,并协调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部门给予税费减免,帮助更多的转移农牧民开展创业,努力为其增收创造宽松环境。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引导掌握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牧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扶持返乡农牧民创办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农牧产品加工业。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转变思想观念。一是政策宣传引导转变观念。可采取帮扶创业、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全方面、全覆盖式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等方式,把通俗易懂的创业就业政策、方针、理念和形势送到农牧区一线,切实帮助进城农牧民摈弃“小富即安、养尊处优”和“等、靠、要”的意识。二是典型示范带动转变观念。通过参观身边实实在在的典型事例,来帮助他们树立自主择业和竞争就业的观念,营造“人人皆可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进城就业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对比差距教育转变观念。通过城乡差距的对比教育,让存有顾虑和守旧的农牧民认识城乡统筹的必然性和进城就业的现实性,明确城乡统筹的优惠政策“不养懒汉”,更不是终身养老政策,激发转移进城农牧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要加强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规模较大的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探索和实施“基地+工厂”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劳动者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培训需求等特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多门类的就业培训和岗位实习。充分依托现有培训资源,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针对企业用工需求,举办多种形式培训班,立足于提高其技能水平,提升其综合就业竞争能力,使其“转得出、留得住”,进一步提高转移成功率。通过“订单式”培训,使农牧区新成长劳动力结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就业,降低返乡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其在“创业孵化基地”初始创业,待发展壮大后推向市场。通过以上措施,培养一批技能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带头人。

四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后顾之忧。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将企业吸纳就业的农牧区劳动力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同时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提高企业职工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当前农牧民稳定转移就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逐步建立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的同时建立一个“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统一协调的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实行信息传递、调查统计、就业培训、小额贷款,“一条龙”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是加快实施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方政府要在新常态下,围绕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农牧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新希望,高度重视农牧区创新创业,将其摆到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新牧区的高度,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切实做好当前农牧区创新创业工作。(作者单位:阿拉善左旗工业商务和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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