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名家政女工为何集体请愿
2016-10-25本刊编辑部
15万名家政女工为何集体请愿
作为家政工“归属地”的家政公司,其实也扮演着不讨喜的角色。有些家政公司多是不正规的中介制,至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社会保障,家政公司根本不会理会。
今年6月,一本关于家政女工的口述实录作品《怒放的地丁花——家政工口述史》正式出版,书中记录了北京、济南、西安三地的家政女工的故事,那些跌宕的执业经历与复杂的人情冷暖,从家政工的口中娓娓道来。
谁来给雇主上课
家政工们遇到的困境大同小异:不受尊重、工时长、无私人空间、保障少、部分雇主苛刻待人甚至欺压或性骚扰等。但实际上,她们真正日常的状态除了要应对琐碎、繁重和高要求的工作外,还要学会如何在私人领域的互动中做到周全妥当,这关乎她们的情商和智慧。
“如果没有这两下子,自己也不会出来接私单。”来自云南大理46岁的家政工梁廷翠所说的“私单”是通过口口相传或熟人介绍的方式直接上户开工,这样能省下一笔本该上交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当然,相对应的,脱离家政公司意味着自己放弃了相关劳动保障,风险全靠自己承担。
才去了几天,梁廷翠便很快被“前后换过8个阿姨”的雇主接受了。在户上与雇主相处的时间久了,梁廷翠也有了“权力”调配雇主的家人。例如,她可以提出每晚饭后自己要有两小时休息时间,这段时间孩子由父母来带,一来可以提升父母和孩子间感情,二来给自己恢复恢复体力,“应战”宝宝的频繁夜醒。既然理由充分,雇主也都乐得答应。
但无论如何,家政工与雇主间的关系总是微妙的。眼看合同期渐近,雇主还想继续留下梁廷翠,可梁廷翠却有了下户的念头。“觉得每月6000的工资太少,还有就是不喜欢这家的环境”。梁廷翠所说的“环境”是指“卧室里的摄像头”。
摄像头是梁廷翠上户时就有的,雇主说是为了方便家人外出时能随时看到孩子。可梁廷翠发现连自己睡觉的地方也安装了一个,这让她很不方便,“换衣服睡觉时,得拿着衣服跑厕所去换”。
一开始,为证明自己,梁廷翠“还能忍”,该上岗时,手机调静音,从不去碰,但活干完了,她就在摄像头下看手机,“从不刻意躲着”。但梁廷翠仍然时刻能感觉到被监视,“干起活来容易紧张”,“本来能干好的,也干不好了”。梁廷翠去找雇主谈“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道理,雇主却要她理解自己。
梁廷翠吐露了下户的念头后,过了几天,雇主的家里突然多了个“老家来的亲戚”。梁廷翠却觉得,“实则是雇主找来监视她的”。这位亲戚很不好相处,不仅“好吃懒做”,还经常同梁廷翠针锋相对。“交手”几个回合后,梁廷翠意识到,这个“亲戚”是雇主家请来学自己手艺的,以备自己离去之需。这事让梁廷翠更不高兴了,她铁心要走。
“我们上课培训时,老师总是教我们怎样更好地对待雇主。可那些需要家政工的家庭,却没有一个人来给他们规定标准和条例,没人告诉雇主们,应该怎样对待到自家工作的家政工。”梁廷翠不满地说。
一旦被侵权很难维权
既然没有人来约束雇主,那么如何学会保护自己,就成了家政工们必修的一项技能。来自河北衡水做了10年家政工作的陈姐有这方面的经验。
2010年的时候,陈姐曾遭遇过一个“奇葩”雇主,这家男雇主以“孩子夏天衣服丢了”为由,跑到陈姐所在的家政公司提出“要对所有去过他家的家政工搜身”的荒唐要求。家政公司为息事宁人,召回了在户上的几位家政工回来配合他搜身。
对此,陈姐表示,不到万不得已,大部分家政工都不想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因为“成本太高”,“得不偿失”。“家政工维权难,主要与家政工、家政公司、雇主三方无法明确界定自身权利和义务有关”,国内一家公益组织的负责人王英瑜说,“我国的劳动法某种程度上有种‘计划经济的味道’,所谓的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虽然在我们看来,家庭聘用劳动者本身也是一个劳动关系,但在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才能形成劳动关系。所以,雇主作为个人来讲,不是法人,不作为劳动法主体。而雇主和家政工之间签的合同,也就和一般的民事合同没什么差别。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劳动合同下受工伤,不问过错,只要不是刻意都受保障。可如果是一个民事合同,一个家政工摔倒了,她首先要证明是雇主的责任,这个举证就很困难了。所以,她受伤后只能选择自己承担。”
而陈姐事件中,作为家政工“归属地”的家政公司,其实也扮演着不讨喜的角色。有些家政公司多是不正规的中介制,主要是以介绍家政服务人员到雇主家劳动,并从中挣取中介费,至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社会保障,家政公司根本不会理会。
2013年年初,从武汉到北京发展的家政工徐玉梅所在家政公司的一名月嫂因护理不当将一个客户烫伤,家政公司指派徐玉梅前去帮忙处理出事月嫂遗留下来的服务工作,并口头许诺给她最高金额的签单费,以及一个月7000多元的工资。5个月后,徐玉梅满身疲倦地回到公司,公司却告诉她,并不会给她任何酬劳。
公司的理由是,徐玉梅要先向烫伤客户取得意见反馈单,再以此拨发工资。而烫伤客户则表示,家政公司是拿徐玉梅的劳动作为自己员工护理失当的补偿,若是给徐玉梅签了意见反馈单,便是承认了与徐玉梅的雇佣关系,到头来就得自己掏钱。
徐玉梅从此踏上维权之路。一场官司的代价很大,2年的时间里,徐玉梅欠下不少债务,更因此熬白了头。
失去民心的家政公司
45岁的家政工袁连慧来北京11年了,她感觉自己置身的是一个杂乱无章的环境,“一个公司怎样对待员工,没有标准;一个家庭如何接受家政工,也没有标准”。“比如我们上户,健康证是最起码的。但却没人告诉我们要照顾的对象有没有会传染的疾病。从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跟他们是不平等的,我感觉我们的生命不如他们”。
“家政公司也起不到真正保护我们的作用。”袁连慧回忆自己曾在一家户上做工,“吃饭只给一碗粥,粥里就放一颗红枣。”来了例假,她还要天天在凉水里泡着洗东西,“活多得让人喘不动气”。终于坚持了下来,走的时候雇主还要扣她的工钱,她委屈地回到公司里哭,公司非但没给安慰,反而听信客户差评,对她劈头大骂。
像袁连慧这样得不到公平对待的现象十分普遍。《家政服务员生存现状调研报告》显示:家政公司在回访客户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客户投诉家政服务员的现象,对于家政公司处理投诉的方式和结果,78.2%的家政服务员觉得家政公司不尊重他们的个人权利,在没有与他们核实的情况下,只听信客户的片面之词,直接告知取消他们的劳务业绩。
除了家政工自身的努力,家政行业协会与家政工工会也在积极发展当中。
成立于2004年9月23日的陕西省西安市家政工工会,从当时的162名工会会员,发展到目前逾千人会员,作为全国第一家家政工工会,多年来成为西安家政工的一种归宿。下雪天,工会会向会员发送注意安全的短信,逢年过节会组织相应的联谊活动。遇到家政工维权的事情,工会也会出面解决。
十余年来,西安家政工工会的发展也经历着一些困难。“工会的日常运转主要靠会费,每年每人收取30元会费。考虑到大多数家政工收入不稳定,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所以收费标准很低。这样一来,工会的钱就经不起花。以前工会探望住院会员,一次三五十块钱就够了,现在买一箱奶就要60块钱,看一次会员再少也得100元左右。”王葳说,“最近,我们在给工会申请房子。如果租房,仅这一项,会费就承担不起。如果能度过这些难关,工会可能起死回生,如果不能,不排除工会自然解体的可能。不管怎么说,我们尽力做到最好。”
(《方圆》2016年8月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