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配合·竞合·结合
——解读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案的新思路
2016-10-24王双林中国产权协会北京100011
◎ 王双林(中国产权协会,北京100011)
融合·配合·竞合·结合
——解读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案的新思路
◎ 王双林(中国产权协会,北京100011)
2016年8月 25日召开的中国产权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四项议案:《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方案》、《关于组建中国产权协会两个专业分会的方案》、《关于推进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方案》、《中国产权协会研究中心筹建方案》。四项议案分别援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企国资改革、“互联网+”战略行动、社会组织创新等四大领域的政策法规作为依据。每项议案所谋划设计的,都是中国产权协会务必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开局中摆上日程的大事;每项都是关乎产权交易行业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定位与走向的重大问题;每项都切中了国企国资改革赋予产权交易市场的使命任务。总之,项项都是产权交易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实际行动与具体举措。诚然,产权交易行业属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分支,从事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若干类交易业务,并且偏重于业务实操。正是这个缘故,行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与创新谋划就显得尤为重要。谋全局者方能谋一域,谋万世者方能谋一时。中国产权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以来,思考并行动着——几近成为产权交易行业新常态。今年2月,《中国产权协会章程》完成修订,《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公开发布。5月,产权交易市场的特质属性、功能定位与支撑体系实证研究课题启动,1/3的会员单位、1/2的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秘书处7个部门,均派员参与10个子课题的研究。8月,协会秘书处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准备工作,向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提交了四项议案。四项议案与《中国产权协会章程》、《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产权交易市场的特质属性”、“功能定位与支撑体系实证”研究课题的思路相通,逻辑互联,本质上均属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律在产权交易领域的反映与揭示,也是宏观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应用于产权交易行业实践的产物。思路通则路路通。基于这方面的考虑,现就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四项议案的创新思路作出概要解读。
1 融合
建立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启动科学、客观、公正、权威的行业组织信用评价工作,以融合于十几年来持续推进的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纲要》第二部分“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中,设有“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社会组织诚信建设”3个章节,均适用于产权交易行业信用体系。其中明确要求:“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此后,针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民政部等八个部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 225号),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商秩函〔2014〕772号),进一明确要求加快构建“以行业组织为主体、第三方机构为支撑、企业广泛参与、政府指导规范、社会监督保障的行业信用体系。”2015年8月,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两办要求:“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积极引导会员企业确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帮助企业获取市场信任。在评价过程中,坚持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目的,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体制,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行业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并对最终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同年12月,两办公布了第14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中国产权协会名列其中。迄今,已有200多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
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是产权交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融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策划,也是前述一系列政策法规在行业诚信建设上的具体化。它的基本思路为:
一是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秩序为主旨。着力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强会员机构的市场开拓能力。
二是充分贯彻中国产权协会章程的基本精神。会员自愿参加,不以营利为目的,重在服务、扶优推优,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立足产权交易机构实际。建立信用评估模型,设计信用评价指标,开展科学、客观、权威的评价。
四是注重把握好行业性特征。在主营业务为产权交易的会员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五是兼顾自律和他律。协会自主管理组织信用评价活动,同时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技术支持单位。
六是持续推进信用评价工作。对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每次评价的有效期为3年,每年进行1次复审。
协会三届二次会长办公会于8月23日在太原召开
2 配合
为配合国资监管从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产权交易行业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整体功能,调整产权协会会员队伍构成,健全社会法人治理机制,提升产权交易行业自律水平,协会拟组建资本投资运营(央企资产管理)专业分会和市场服务专业分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思路,各级政府及国资监管机构普遍开展了资本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大力推进两类公司与资本市场对接。据初步了解,目前,中央企业中进行两类公司试点的已经有9个。省级政府推动进行改革试点的两类公司有72个。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在历史上建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有的正在向资本投资或资本运营公司转型。两类公司试点也好,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也好,都产生了利用、对接、建设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新需求。因此,也就出现了资本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要求加入中国产权协会的呼声和诉求。今年上半年,副会长、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董事长马正武来协会调研时,建议成立专业分会,将各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成立的数十家资本运营公司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接,发挥产权市场的整体功能。6月,中央企业资产俱乐部(成员53家)向协会提出申请,以适当的方式加入协会,取消原有名称,改变活动方式,承认协会章程,接受行业自律管理。经多次座谈沟通,双方就今年下半年组建资本投资运营(央企资产管理)专业分会达成一致意见。认为,产权市场作为资本市场,中国产权协会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筹建专业分会,以社会组织的形式,使产权交易机构与资本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对接,有助于参与和推动资本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拓展产权交易的资本市场功能,在这方面,陆续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1+N”配套文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8月上旬,央企资产管理俱乐部向协会提交了申请加入中国产权协会专业分会的意向函。
设立市场服务专业分会,亦有重要背景和政策法规依据。目前产权市场中从事经纪、咨询、评估、财务等服务的经济组织数千个,其中经纪人组织1千多家,且多为活跃的市场主体。但是,这些经纪人组织尚未纳入行业自律,参与产权交易活动过程中留下了一些隐患和风险。国务院国资委等六个部委近年来对交易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中,曾经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要求整改。2015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向协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力度。随后,协会业务标准委员会牵头起草了《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之后秘书处组织部分交易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修改。但由于种种原因,《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一直未能出台。为加强对经纪人管理,今年6月,协会对《会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实行会员代理制的交易机构定期向协会报备本单位经纪人情况的规定。但这种管理依然缺乏刚性,相对薄弱。成立市场服务专业分会,就是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服务机构的管理,以强化自律来防控风险。今年以来,协会会员单位中煤时代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协会进言,希望协会成立一个专业分会,设定门槛,将经纪人规范自律工作抓起来,防控行业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016年初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该条例同时删除了1998版中有关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方面的内容。删除的原文为:“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此处修订说明: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将不再需要申请登记。
就如何组建两个专业分会,议案还借鉴了中国招投标协会成立公共资源分会的做法。2015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方案》,发改委推动中国招投标协会于9月15日成立了中国招投标协会公共资源分会。《公共资源分会章程》第二条规定:“分会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所属分支机构,属于全国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管理领域的自律组织……。分会及其会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照《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章程》和本章程确立的宗旨、任务、目标开展工作,并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业务指导”。第三条规定:“分会的宗旨是按照依法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公开交易、诚信服务、规范管理的市场服务机制……,依法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等主体的行业自律责任和职业素质;建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息公开共享体系”。借鉴中国招投标协会成立公共资源分会的成功经验,中国产权协会秘书处起草了《资本投资(央企资产管理)分会章程(草案)》,明确了分会秘书处将设立在协会,以及分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等。同时,确定组建两个专业分会及行动步骤:2016年下半年拟成立资本投资运营(央企资产管理)专业分会。择时成立市场服务专业分会。
3 竞合
积极投入国家“互联网+”战略行动,主动学习运用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等部委在国企改革中探索并实行的“共享竞合”新理念新模式,加快建设产权交易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共享竞合是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等部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在组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提出并实行的工作思路。旨在减少通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缓解企业选址难的问题,增强企业集约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从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型升级。2014年7月11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分别出资40.0亿元人民币、30.1亿元人民币和29.9亿元人民币,在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9月更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各持有40.0%、30.1%和29.9%的股权。作为“共享竞合”样本的中国铁塔公司运营后,有效整合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共享”效益显著。2015年铁塔公司承接建设需求58.4万,交付铁塔48.5万,是通信行业30多年来累计建设总量的1/3。同时,新建基站共享率大幅提升至75%,相比运营商各自建设通信基站,减少了26.5万座基站建设,相当于节约投资约500亿元,并减少土地资源占用13000多亩。同时,铁塔公司模式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围绕国有资本运营形成深度“竞合”。三家运营商既是铁塔公司的主要客户,又是其主要股东,而且,第一大股东是中国移动,但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的股份之和超过50%,在这种客户与股东几乎等同的模式下,不存在“一家独大”的可能。
上述通信基站资源的整合、维护与建设,无疑属于“互联网+”行动的组成部分。以共享竞合为主旨的铁塔模式,对于产权交易行业建设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产生巨大示范作用,共享竞合被推进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方案引为核心思路。其要点是:
(1)以“互联网+”思维引领产权交易行业信息化建设突破瓶颈,推动“产权交易+互联网”的传统模式向“互联网+产权交易”的创新模式转型。将互联网在产权交易行业中的地位,由信息披露、数据传输、交易竞价的一般技术工具和手段,提升为产权交易行业改革要素与业务创新动能。凭借互联网的强大力量驱动产权交易行业建立共享竞合的生态圈,在全国产权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并逐步延展到以下四类市场主体:市场基础服务主体、资产转让主体、专业技术服务主体、投资人主体。
(2)以中国产权协会过去四年来持续建设的“四统一”信息服务集成服务平台为基础,依据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技术标准与数据规范,进行传输功能和日常运维方面功能的改造升级,使之能够面向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内的任一交易业务系统开放和接转。让每个产权交易机构都成为统一平台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
(3)各个独立的交易业务系统接入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时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为:落实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以及发改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等十四部委39号令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的规定。在交易机构网站上正式披露公开征集受让方的信息。交易过程能够被国资监管机构实时监测。交易结果,包括标的名称、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其中,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统计数据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口径上传上报,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4)对于目前相关机构自建自用、联建联用、在建在用的各个交易系统、竞价系统等,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将一视同仁,提供进入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均等机会和条件;倡导自愿进出、有序竞争、互利协作、优胜劣汰。
(5)持续推进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强化产权交易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汇聚和扩散功能,推广线上业务端与线下业务端的相向而行、互为倚重的有效机制,支持将“互联网+移动终端”作为交易业务增长点,鼓励产权交易机构以交易系统、竞价系统为纽带,在行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架构内进行横向业务协作。
4 结合
本着虚实结合、内外结合、课题研究与课题管理结合的思路,筹建具有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性质和资格的中国产权协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虚实结合的思路,主要是针对中心担负的任务来说的。中心组织研究产权交易市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承接政府部门和企业委托的研究课题、协助会员单位从事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此为“虚”;中心组织研究政策和现实问题、协助会员单位解决现实问题和咨询服务,此为“实”。
内外结合的思路主要指中心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方面,中心为中国产权协会的内设机构,与协会秘书处同址办公,秘书处委派专兼职工作人员。另一方面,以研究中心为工作平台,聘请若干会员单位负责人、退休的原负责人为兼职研究员。
课题研究与课题管理结合的思路。一是,中心组织会员单位、研究员、社会研究机构单独或合作研究课题。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权为协会所有。二是,研究课题通常在会员单位公开招标,会员单位可单独或联合投标。协会与揭标的会员单位共享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三是,可在会员单位募集课题资金,专款专用。四是,每年一至二次组织研究员提出研究课题建议,立项的研究课题一般当年结题。
(作者为中国产权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