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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佳:法治社会不需要包青天

2016-10-24化定兴

清风 2016年4期
关键词:建始县法庭法官

文_本刊记者 化定兴

黄志佳:法治社会不需要包青天

文_本刊记者 化定兴

黄志佳:法治社会不需要包青天

文_本刊记者 化定兴

2016年1月27日,44岁的法官黄志佳离开了工作11年的湖北建始县官店镇法庭,开始到县法院上班。“如果官店的条件依然艰苦,我不会走。”

多情自古伤离别。这次离开,黄志佳感慨万千,写下了感情真挚的离别信,更用一首词表达了心迹:“忆昔法庭庭上行,庭上尽是豪英。长沟流月去无声,电灯疏影里,加班到天明。一十一年如一梦,此身在且堪惊。喜看司法改革有新晴。今昔多少事,临别听我声。”这“临别之声”既是黄志佳的直抒胸臆,也是他送给同事们的一份礼物。

基层法官“管闲事”

官店镇属于高山乡镇,平均海拔1500多米,从建始县城到镇上,坐车需要近3个小时。偏远、高寒、经济不发达,让官店很难留住人。2004年3月,建始县法院恢复官店法庭,这是全县唯一一个驻扎在村里的法庭,黄志佳被派去主持工作。

别处的3月本已春暖花开,但官店依然春寒料峭。“由于工作条件艰苦,所以一般在官店工作满两年,不出纰漏的话就可以回到机关。”黄志佳告诉本刊记者。不曾想,他这一待就是11年。

面对组织安排,黄志佳心理上有些抗拒,但为了工作,他最终留了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他觉得官店镇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还喜欢上了那里的山清水秀。“官店比较偏僻,曾有朋友想把我早点调回机关工作,但被我拒绝了。对这个国家有感情,首先要对家乡有感情。”他说。

据黄志佳同事章志方介绍,2014年冬天,官店法庭受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并决定到案发地竹园坝村开庭审理。开庭那天,冰天雪地,竹园坝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此时去的话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但黄志佳小心翼翼地开车,带领大家向竹园坝村前进,最终将案件调解结案。

对于此事,黄志佳说:“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我理解群众,他们有矛盾时渴望有包青天及时公正处理。不是从群众中成长起来的法官很难理解群众的这份感情,不是从群众中成长起来的法官很难知道群众对法官寄托了多大的希望。要是我们因为怕苦怕累而不能按时赶到预定法庭公正审理案件,群众会感到失望。”

在官店,黄志佳的口碑很好,这不仅因为他办案公平,而且因为他乐于为百姓的事鼓与呼。天二公路是连接重庆市巫山县天珠坝至湖北鹤峰县二岔口的公路,建始县境内途经景阳镇至官店镇路段,是官店、景阳近10万人出行的必经之路。2002年前后,国家投资将这条路提档升级为柏油路。后来,天二公路部分路段路基沉陷,通行非常艰难。“领导一来,就倒点沙子填平,领导一走,慢慢又恢复原状。”

为了此事,黄志佳到县交通局找说法,还通过当地网络监督交通部门对事情的解决,不过,结果并不令人满意。这条路不仅维修标准极低,而且维修进度缓慢。“几个月的经历让我彻底明白了:一味地说好话,一味地求情,一味地求清官为民做主,是过时的做法。解决问题关键还得靠自己。”黄志佳说。

在黄志佳的关注及多方努力下,投资超亿元的天二公路最终于2015年扩建改造成功。“这事不应该是法官出头露面的,但是党委、政府汇报了,人大代表在会上也一再呼吁,只不过多是说好话、求情,效果也有限,和我批评、监督的方式不同。我看不下去,就出面了。”黄志佳这样解释自己关心此事的初衷。

路修通了,但黄志佳的压力却大了,因为常与有关部门“对抗”,在有些人眼里,他成了县里的异类。“自己凭良心办事,别人硬把你当成坏人,这样感觉很窝囊。”

2013年7月,建始县持续干旱,官店镇水库原来的水不够用。为了解决饮水困难,有关部门决定从另一个水库引水。当时黄志佳看到该水库的水是黑的,觉得明显不能饮用,但供水公司说没有问题,黄志佳于是在网上发帖,要求公开检测报告。

然而,建始县水利水产局在回复此事时,引发舆论哗然。其中有一句说:“只要不夸大、不刻意歪曲事实,我们都是欢迎的。如果另有人要肆意以点代面,以‘窥斑见豹’的思想来歪曲事实的话,如今网络上的‘秦火火’也将是最生动的教训。”对于这样的回应,黄志佳难以理解和接受。“我是正能量,但有人把我认为是负能量,这让我觉得很无奈。”黄志佳告诉本刊记者。

2013年9月13日,建始县水利水产局到官店向黄志佳道歉,并详细解释了水质差的原因,黄志佳对此表示接受。“很多事错了就错了,错了就改,虚心接受,这样老百姓认可,媒体也认可。如果不认错还倒打一耙,事情往往就是这样闹大的。”

做法官无欲则刚

身在基层,黄志佳大多数时候面对的是邻里纠纷、夫妻矛盾这样的事。官店镇司法所所长焦金翠认识黄志佳多年,在她眼里,黄志佳办事公正,有耐心。同事杨年聪说:“黄庭长干什么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其他想法。”

黄志佳告诉记者,民事案件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有些事不能分得太明白,只能相互谅解,以事了为准;商事案件追求效率,以诚信为准。“能够彻底化解矛盾,这是我的追求。”

来到县法院执行局后,黄志佳已经办理了20多起案件。一起交通事故的执行案让他印象深刻。被告出事时才19岁,现在22岁,和原告儿子年龄差不多。原告家庭条件不错,而被告家里条件不太好,所以赔偿款一直没给。面对这种情况,黄志佳耐心劝导双方。最后,应该赔偿9000多元的事以4000元了结,被告含着泪喊原告“叔叔”,原告也很快释怀了。黄志佳说:“被告年龄还小,如果没还钱就用拘留手段强制摆平,他会对社会有逆反心理。我这样处理,他会从内心感谢原告。这种让步不是法律的让步,而是当事人的谅解。”

身为法官,黄志佳觉得应无欲则刚,不过在拒绝“糖衣炮弹”时要有方法,“不能直接说一句我是清官,我不收就行了,这在人情甚厚的基层是行不通的。”在黄志佳的日记中,记者看到了他和当事人的一段对话。

2013年8月23日清晨,黄志佳收到当事人向某的短信:“黄庭长,你好。我那个事情你能不能帮个忙?需要多少钱你尽管说。这事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知道你们上班也不容易,我能理解。”

黄志佳说:“这样‘理解’法官,你是在侮辱我,侮辱一名共和国的法官,我无法接受。放心,法官会依法办事的。”

向某说:“你要这样想那就没办法。你认为给钱就是侮辱你的人格,我只是觉得现在就是金钱社会,没有人跟钱过不去。你真的误会我的意思了。如果证据充分你办不了,那我可以直接到建始法院,反正我有他们的电话。”

黄志佳说:“如果证据充分,你看准了,就努力把精力放在收集提供证据上。我们代表县法院,有理,哪里都一样,支持你;无理,哪里都一样,不支持。你如对我有怀疑,可以依法申请回避。我们打过交道,对我还有我们法庭其他的人印象怎么样?我们是法院,不讲证据和法律,我们就得下课的,理解吗?”

向某说:“我知道你是个好法官,我不会让你为难。”

黄志佳说:“谢谢夸奖!你的夸奖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力争做个好法官。相互理解!不要乱花钱,你的钱来得不容易,孩子又小,负担重,听我的!我真的想当好法官,但这需要你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向某说:“你已经是一个好法官,我会理解你的。”

遇到类似的情况,黄志佳都是耐心解释,既讲清原则又让对方尽量理解。“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畏手畏脚,这就是法律。该硬气的时候不硬气,当事人就会觉得法律就是这么回事,没有原则。”黄志佳对记者说。

黄志佳在审理案件

法律就是上级

黄志佳的父亲去世比较早,母亲成分不好,过去黄志佳受到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所以,黄志佳从小就渴望社会多一些公正。初中时,黄志佳第一次听到美国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享、民治”的政府,开始对民主、法律有些模糊的认识,想以后从事法律工作。

1993年,黄志佳从湖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选择到建始县景阳镇法庭工作,11年后,来到官店镇。“每个人有各自的追求,自己做事主要是对得起良心,什么金钱、名利都不考虑,我这么多年都是如此。一个事情,如果你认为它苦,它就更加苦,我们要苦中寻乐。”

说起黄志佳,他的一位朋友脱口而出的词是“正直”。作为法官,黄志佳觉得上级就是法律,关注的应该是法律本身,其他的事可以少考虑。2013年,黄志佳给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写信,建议立即废止全国法院系统通行的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为依据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

在这个考核制度中,比较重要的指标就是结案均衡度,即通过合理配置审判时间和审判资源,实现各月结案保持相差不大的数量。均衡度越高则得分越多。黄志佳说,“各月结案均衡”,这本来就是天方夜谈。不立案,哪有案可结?要求结案均衡度高,首先要保证收案均衡度高,这做得到吗?法院收案,完全应该是被动的,当事人什么时间有案件需要起诉,法官根本无法把握。

官店法庭地处边远的山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平时在家的人不多,起诉打官司的少,有时甚至四五天没有人起诉;但是一到年关,打工回家的人多,发生矛盾的几率高,诉讼案件增多,一天立案五六件不算稀奇事。每月立案如此不均,结案如何能够均衡?

因此,为了达到目的,法院很容易进行数据造假。“三大诉讼法已经兼顾了公正与效率,法院严格依法办事就可以了,完全不必要在法律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去追求法律规定之外的什么指标。”黄志佳说。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收信以后,说正在研究,不久就废除了原来的考核办法,中央政法委也明确要求各政法机关取消不合理的办案考核指标。

黄志佳关注法治进程,也以实际行动试验法治成果。他一直有写博客的习惯,一方面是对一些热点法治新闻进行评论,另一方面是写办案日记,让外界了解基层法官工作的酸甜苦辣。2007年6月,因不满博客被关闭,黄志佳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邮寄起诉书,状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而博客之所以被关,是因为他的博客内容包含敏感信息。黄志佳表示,新浪网未经原告同意,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删除原告的博文、关闭原告的博客,使原告不能行使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已经构成违约,也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后来,新浪恢复了他的博客。

2014年春节,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规定除夕不放假,黄志佳提出了异议。黄志佳告诉记者:“腊月三十阖家团圆是流传了数千年的中国传统习俗,这个放假办法是法治建设中的怪胎。除夕那天五点半下班以后,回家很不方便,这样的规定很不人性,完全脱离实际。”他还主动和纪委工作人员打招呼:当天你们去查我,我肯定不上班。“我做这些都是为了法治,是要带头说法,我不是异类,我爱这个国家,希望法律能变好。”

黄志佳的心中一直有个理想,那就是一个国家要搞好,不能依靠人治,要靠法治。今年离开官店,对于黄志佳来说,是经过各种因素权衡下的理性决定。如今,官店的基层设施大为改善,条件好了很多,自己可以放心离开了;而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有弊端,有的事,百姓不找相关部门,而是找他解决,有时半夜都能接到电话。“百姓不能有清官情结,不能相信某个人,而要有法律信仰,法治社会也不需要包青天。这也是我离开的一个理由。”黄志佳说。于是,在2016年1月27日这天,踏着皑皑白雪,黄志佳围绕法庭院墙慢慢地转了一圈,做了最后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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