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老龄化与代际公平的伦理问题
2016-10-22李红文
摘要:全球老龄化提出了代际公平的伦理问题,它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竞争,引起了老年歧视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逐渐瓦解。养老的代际公平实际上是养老的代际交换的公平。罗尔斯认为,代际公平的关键在于确定正义的储蓄率,而这只有在原初状态的无知之幕中按照契约的方式来选择。诺曼·丹尼尔斯提出了一种罗尔斯式的审慎人生历程解释,它要求对人生的各个不同阶段以不同方式对待,每个理性人都会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其实质是把人生一个阶段的资源转移到另外一个阶段来使用。这种抽象的理论虽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对养老问题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行动指南。对中国而言,我们需要确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基本伦理原则。
关键词:全球老龄化;代际公平 ;代际伦理
中图分类号:B822.2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4.0016
收稿日期:20160312
作者简介:李红文(1982-),男,湖北省麻城市人,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5YBA305);2016年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201656)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9卷
第4期李红文:论全球老龄化与代际公平的伦理问题
全球老龄化是21世纪最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急剧变化,老龄化的趋势正在逐步加快。老龄化提出了一个非常棘手的社会问题,即如何养老。如何养老不单纯地是一个居家养老还是福利院养老的模式问题,而是关涉到一个内在的根本伦理问题:对于影响老年人健康和幸福的社会资源在各个世代之间应该如何公平分配。因为公平正义对于社会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1]3。事实上,全球老龄化的代际公平问题是一个常被提及而又未曾具体展开的伦理话题。
一、全球老龄化及其伦理挑战
老龄化是现代社会必然要面临的人口危机,“老年地震”、“老年波”、“老年风暴”就是这种危机的形象描述。人口老龄化有着深刻的人口统计学上的根源。当一个社会的出生率急剧降低,并伴随着老年人死亡率降低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变老了,这就是所谓的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改变了原来的“金子塔”式的人口结构。在金子塔顶尖的老人数量越来越多,而处于金子塔底层的孩子越来越少。也就是人口金子塔的底部变得越来越窄,而顶部变得越来越宽。老龄化是医疗技术和计划生育的成功结果,而不是它的失败后果。现代医疗技术不断地延长了人的寿命,而计划生育(不管是个人自愿地还是国家的强制政策)则减少了婴儿出生率。中国之所以在2015年宣布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这首先体现在发达国家。到2040年,美国80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将超过学前儿童的数量[2]。其他发达国家的老龄化速度比美国还要快。到2050年,半数以上的欧洲大陆人口将超过49岁;到2030年,每两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将减少社会中劳动者和退休人员的比率。据预测,到2050年,日本的劳动人口将减少36%,德国将减少28%;发达国家的成年劳动者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从今日的4.5:1下降到2.2∶1,其中日本、法国、德国的比率将分别下降到1.5、1.4、1.2比1,意大利将不足1∶1[3]163。
中国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中国的老龄化呈现出速度快、增量巨大、地区不平衡、未富先老等特征。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占到总人口的10.2%、6.96%,而到2010年则分别增长至13.26%、8.87%。据预测,到2050年,将有3.32亿65岁以上的中国人,这个数字相当于1990年全球老年人的数字。这种急剧的老龄化并没有伴随着经济财富的相应增长,中国将成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
全球老龄化必将引发一系列伦理问题。首先,在世界范围内,全球老龄化将加剧医疗资源的竞争,如何在有限的卫生资源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将构成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伦理挑战。老龄化加剧了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癌症、老年痴呆症、关节炎等慢性疾病的蔓延。预防和治疗这些慢性疾病的成本费用不断上涨。不管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这都是沉重的负担。对中国来说,问题更为严重。中国的医疗卫生制度不完善,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加大投入,意味着要相应地减少对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的投入。投入在老年人身上的医疗资源将对其他种类的医疗资源构成竞争关系。如何合理地配置相互竞争的各种医疗资源,这构成了分配正义的伦理问题。
其次,全球老龄化将带来极为严重的老年人歧视问题。这首先体现在保险市场上。商业性的私有保险市场并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很好的保护。除非是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投保人寿保险,从而在年老时能够享受到一笔不错的保险收入。但这种理性的投资理财计划对穷人来说只是一个梦想,他们根本没有钱来购买超出能力范围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很显然带有年龄歧视的,人寿保险保费随着年龄而增长,这对老人而言无疑是非常不利的。除此之外,老年人还将面临其他各种形式的歧视。对超过特定年龄的老人,很多国家并不为他们提供器官移植。其中潜在的理由是年龄大意味着医疗风险系数高。有些批评者认为,按照年龄来分配和按照种族和性别来分配一样都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他们认为年龄是不相关的因素,真正相关的是医学适合性。的确,有些年龄大的人与器官供体配型吻合,而年纪小的可能存有很大的排异风险。也有人支持以年龄为基础来分配资源,主张老年人有义务靠边站、为年轻人做出牺牲[4]。尽管有不同的争论,但大多数人认为,如果年龄是风险和受益的一个衡量指标,那么它就与医疗资源分配相关;如果年龄仅仅是一个社会角色的话,那么就是不相关的。
第三,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构成了极大挑战。特别是沉重的养老压力已经严重影响到儒家孝道伦理在生活中的实践。由于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导致中国的家庭结构演变成4-2-1或4-2-2的模式:即一对夫妇养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同时要赡养4个老人。由于普遍可及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中国的家庭结构模式将给成年人带来巨大的养老压力[5]。把养老的责任完全放在家庭之上,这使得中国的家庭入不敷出、困难重重。如果没有社会资助和社会支持,中国的家庭将会变得极其脆弱,成年人的生存处境将苦不堪言。没有公共制度的支持,任何社会想要逃出老龄化所带来的困境都是不可能的。
二、代际公平的伦理问题
全球老龄化提出了代际公平的伦理问题。代(generation)是年龄-社会-文化-历史之流,代际伦理是处于历史时空中的历时性的、纵向人类伦理关系。代际伦理的历时性和纵向性特征决定了必须将它放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视域中加以考察。代际伦理不仅涉及到已经在世的在场的各代之间的伦理关系,而且关涉到在场各代与尚未出场的后代人类之间的伦理关系。在场的各代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双向的,在场的与不在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是单向的。我们可以为后代做事,但不在场的后代却无法为我们做事;我们可以正义地或不正义地对待后代,但不在场的后代却无法同样地对待我们。
代际公平是一种代际伦理,它要求在人类各代之间保持恰当的公平性。代际公平所涉及的主要是资源分配问题,尤其是在场各代之间的资源分配,以及在场各代与其后代之间的分配。在这个意义上,代际公平实际上是一种分配正义理论。代际公平的目标是要构建和谐的代际伦理关系、合理的代际道德规范和有效的道德代际传承与整合机制。
代际公平作为一种代际之间的伦理诉求,它是对社会中代与代之间的纵向关系的一种道德约束。代际公平常常为人所忽略,但是老龄化使得它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伦理问题。代际公平作为代际伦理是一个现代性问题,它是由现代社会基本结构的变迁和现代性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传统社会是同质的、未分化的、相对封闭的、变化迟缓的,其代际关系相对稳定,代际传承相对平滑,几乎不存在代际冲突;与之相反,现代社会是异质的、高度分化的、开放的,变化迅速的,代际关系极不稳定,代际传承相对曲折,代际冲突时有发生[6]。
中国传统家庭代际伦理的独特表现形式是(父)慈(子)孝伦理,这是由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的中国传统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家庭代际关系必须由父慈子孝的道德规范来约束。由于“五常”向“三纲”的演化,“父为子纲”导致双向度的慈孝伦理演变成子对父的单向度的孝道伦理。孝文化虽然体现了纵向的代际思维方式,并具有和睦家庭和稳定社会的功能,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消极的效应。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父子(代际)关系极不平等,父权居于主导地位。孝不以权责对等为前提,“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人子不可因父不慈而不孝。其次是老年本位和过去本位。这一价值取向使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老年人掌握了话语权、制度安排权和资源分配权,从而导致“尊老抑少”的现象。最后,代际关系局限于家庭私域之内,社会公共领域很少涉及[7]。
罗尔斯在正义论的框架中构造了一种独特的代际公平理论。他确定了社会制度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平等的自由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其中,差别原则要求实施社会最低保障制度,为社会中的不利者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一个社会所能够提供的最低保障水平同该社会的储蓄率密切相关,这种储蓄的资金通常来自税收。差别原则的目的就是要将社会最低保障水平尽可能提高,但这种保障水平的提高有一个限度。超过了这种限度,或者不能够形成适当的储蓄率,或者税赋过重而影响经济效率[1]252。
对罗尔斯而言,代际公平意味着正义的储蓄率(just savings)。储蓄是留给后代的东西,它反映了我们对后代的态度。储蓄率的实质在于我们能否公平地对待所有世代的人。如果储蓄率过低,就是不公平地对待后代。如果储蓄率过高,就是没有公平地对待我们自己。因此,代际正义的关键在于确定正义的储蓄率。在罗尔斯看来,只有从原初状态的观点才能够解决储蓄率问题。原初状态中的人处于无知之幕之后,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世代,不知道自己这一代人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务农还是做官。这样,原初状态中的人们就要问自己:假如所有其他世代都遵守相同的储蓄率,那么他们愿意储蓄多少[1]253。也就是说,他们要根据文明的发展阶段来选择一个恰当的、正义的储蓄率。当人们比较贫穷的时候,储蓄率比较低;当人们富裕的时候,储蓄率比较高。
从代际公平的观点看,储蓄的目的不是为了使后人生活得更加富裕,而是为实现正义制度和自由的公平价值提供条件。代际公平并不要求先前世代的人为了后来世代的人过更富裕的生活而储蓄,而是要求每一世代的人都公平地对待所有世代的人。罗尔斯认为有两种东西会妨碍对所有世代一视同仁,一是时间偏爱,一是民主原则。时间偏爱意味着现在比将来更重要,人们更加看重现在的自己。民主原则虽然是合法的,但民主原则也可能导致错误的决定,损害后代的利益。因此,储蓄率的公共决定需要理性原则的指导,而不是单纯的民主原则[8]。
三、老龄化与代际公平问题
在世界范围内,解决养老问题的通行办法是创建一套社会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因为私有保险不能覆盖所有的老年人,而政府又承担着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成年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子女在年幼时依靠父母的抚养而生存。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在老龄化趋势逐渐加重的现代社会中已经难以适应发展之需了。在中国4-2-1或4-2-2的家庭结构模式中,成年子女的负担很重,亟需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一个风险分配上的公平性问题。社会统筹实际上是把老年人的生活风险大量地分散给了年轻人、健康的劳动者。这样一个制度好像是在向年轻的健康劳动者们承诺,当他们年老时也一样能够享受到相同的待遇。但事实上,如果养老制度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话,那么它对年轻人就是不公平的,对老年人却极为恩惠。年轻人支付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而老年人却在享乐中安度晚年。我们如何才能合理地解决这种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代际公平问题?
无论哪种社会形态或社会制度的养老模式,都是通过代际经济交换来实现的。传统社会的代际交换主要依靠血缘、亲属关系来实现,现代社会的代际交换则超越了单纯的家庭传统,实现了养老的社会化。社会养老保险实际是一种社会性的收入再分配。在交换的过程中,既有不同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也有相同代际之间的再分配。这种代际交换的再分配是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实施的。毫无疑问,这样一种代际之间的再分配不仅要追求效率,更重要的是关注公平。
养老的代际公平实际上是养老的代际交换的公平。养老的代际交换是人的自然属性的体现,它表现为:幼年时受人抚养、成年时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年老时被人赡养。养老的代际交换还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体现,养老不仅体现了人的自然亲情,更把这种自然亲情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展现出来。养老金是劳动者理应得到的经济补偿,是劳动者的权利与合理要求。公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为自己养老预付的基金,所以其本质是劳动者自我养老[9]。
在此,需要区分两种公平问题:不同年龄组之间的公平(equity among age groups)和不同代(同生群、同辈)之间的公平(equity among birth cohorts )[3]169。年龄组不会变老,而同生群(birth cohorts)则会变老。比如,30-40岁一组的人任何时候只包括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而在1970年代出生的人(称之为70后)在2010年都处在30-40岁之间,到2020年他们很明显都会长大10岁,从而处在40-50岁那年龄组中。由于一个人只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出生,所以他只属于一个特定的同生群,也就是特定的一代人,比如要么是80后,要么是90后,不可能既是80后又是90后。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相继属于不同的年龄组,比如80后在2000-2010年间属于20-30岁那一组,在2010-2020年间属于30-40岁那一组。
年龄组之间的公平和代际公平有不同的伦理意义。年龄组之间的公平考虑同时性的问题,不同的年龄组处在相同的历史时刻;代际公平考虑历时性的问题,不同的代处在不同的历史时刻。担心环境破坏带来不利后果,这是代际公平,即是否应该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资源。代际公平把每一代人作为一个整体来与其他代人相比较,考虑这一代人与后代在资源利用上该如何分配;而年龄组则从一个人的一生中抽象出一个特定的年龄阶段,只考虑那个阶段应该分配什么样的资源。
年龄组之间的公平和代际公平相互作用,需要一并解决。前者把不同的年龄组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历程中的某一阶段,它的分配要满足人生各个不同阶段的需要,要合理地对待人生各个阶段。后者则要求处理好与子孙后代之间的资源分配关系,考虑各代人在贡献与受益上的相对公平。如果在一个长期的人生历程中考虑问题,而不仅仅着眼于年龄之间的差别,那么养老问题就会转换为代际公平问题。
四、理性人与养老制度选择
针对老龄化的代际公平问题,哈佛大学教授诺曼·丹尼尔斯提出了一种罗尔斯式的理论模型:审慎的人生历程解释(the prudential lifespan account)。这种理论要求对人生的各个不同阶段以不同方式对待,因为人的需要在一生的不同阶段是不同的[3]171。一个理性的人会通过理财计划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他会把年轻时候挣得的钱存起来,或者购买各种保险产品,以预备退休之后的生活之需。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和资本来仅凭一己之力来解决养老问题,这就要求建立社会性的公共养老制度。这个制度也应该合理地区别对待年轻人和老人,区别对待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抽象地说,养老安排的实质是把人生一个阶段的资源转移到另外一个阶段来使用:年轻时我们挣的比用的多,年老的时候我们用的比挣的多。
审慎的人生历程解释假设了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一个年龄组的代表,从摇篮到坟墓的生活是每个人都必定要度过的。可以设想,一个理性的人会合理地安排自己人生各个阶段的生活,将年轻时候挣得的剩余资源储存起来、转移到老年时候使用。为了公平起见,审慎的人生计划要求:养老政策的制定者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不知道自己所处的世代,以免制定者偏心于自己,从而使得政策只对自己那个年龄阶段的人有利[3]174。按照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无知之幕的设计能够保证养老资源得到公平地分配,每个人的人生各个阶段都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考虑。就养老而言,审慎的人生安排是一个合理的人生计划,它改善的是整个人生,而不是某个特定的年龄阶段。这种解释包含了一个根本性的视角转换,它并没有把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看成是在养老资源上相互竞争的关系,而是把他们抽象为人生发展每一阶段的理想代表。事实上,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要进行规划、计划、安排和资源分配,而不只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来争夺资源。
对于什么是审慎的人生历程的具体内容,人们或许存有分歧。对于各种相互竞争的资源,人们不得不做出妥协。如果把过多的资源用在人生早期以减少疾病风险,那么就没有足够多的资源用来满足晚期的健康需求。有些人生活处境很差,应该给予他们多大的优先性,人们对此存有异议。有些人在某个阶段健康状况很差,在另外一个阶段健康状况较好,是否应该给他们以优先性,人们也存有异议。审慎的人生计划要求在计划制定中采取公平的、审慎的决策程序,以此来解决各种分歧。也就是说,审慎的人生计划还必须由程序正义来保证。
人生历程解释提供了一个整体的视野。每个人都有童年、少年、青年、成年、壮年和晚年,人在一生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就业、失业、退休等不同阶段的人生问题。如果我们把这些看成是一个人只要他出生就必须走过的人生历程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从一个整体的观念来通盘考察人的老年生活。这样就不再把老年从人的一生中分离出来,而是考虑到每个老年人曾经也是翩翩少年、风华正茂的青年、奋发有为的壮年。老年人通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年轻人那里获取养老金,这是因为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已经缴纳了保险费。按照代际互惠的观念,老年人现在所获得的养老金,应该大致接近于他们年轻的时候资助当时老人的数额。
对此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区别对待年轻人和老年人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一生都被不平等地对待。恰恰相反,如果能够保证制度的稳定性,每个人就其整个的一生而言是被平等对待的,只是在不同阶段的对待方式不一样而已。二是,对不同年龄阶段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有利于每一个人[3]172。一个合理的人生安排需要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进行资源的转移和分配调整。因此,生命不同阶段之间的审慎分配是指导在不同代际之间进行公平分配的向导。
面对全球老龄化的趋势,养老制度必须这样来安排:每个人在其年轻的时候都应该缴纳养老保险费,只有如此才能享有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并在每个人的一生中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极其重要,它是实现养老代际公平的制度性基础和前提,它必须确保不会使有人因为年轻时缴纳了保险费而到年老时却无法享受养老金,不会使有人年轻时没有缴纳保险费而到年老时却享受了丰厚的养老金。对于养老制度所面临的外在风险,必须采取风险共担的机制。一个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除了需要有稳定的外在环境的支持外,还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五、结语
全球老龄化的代际公平是当代社会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它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社会的和谐稳定乃至整个现代化的进程。老龄化的解决方案需要以一种审慎的理性方式来对待。就中国而言,妥善解决老龄化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中国养老政策需要确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基本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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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