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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2016-10-22黄春英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党校条例干部

黄春英

(中共江阴市委党校, 江苏 江阴 214431)

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黄春英

(中共江阴市委党校, 江苏江阴214431)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最新制度成果,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了地位、指明了方向、完善了体制,并在政治性、实效性、严肃性、规范性和时代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要从整合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设计、强化师资队伍三方面着手,着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效。

条例干部教育培训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最新制度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家发展全局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进展。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于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思想先导,全面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

《条例》第2条明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基本经验表明,“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是党和国家活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干部教育培训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凝聚共识的“先导性”工程,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性”工程,是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性”工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一些党员不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不能解决各种复杂问题,使我们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条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指明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

方向问题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问题,方向正确,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干部教育培训因党而兴、为党而办,始终与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核心。“姓党”是干部教育培训与生俱来的基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培训“姓党”的办学方向[1]。培训“姓党”,就是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正确的学习方向,为立党兴党强党服务。《条例》进一步指明了干部培训工作的方向,要求把培训“姓党”的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强调干部教育培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最新成果凝心聚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将思想统一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三)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体制机制

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培养大规模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决策,在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理想信念教育重视不够、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亟待从体制机制层面加以完善等。《条例》贯彻了中央最新精神,吸收了新经验和新做法,针对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突出问题,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培训制度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精神引领,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实质

(一)坚持培训“姓党”,凸显政治性

《条例》及时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最新精神,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姓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更加鲜明地强化政治性导向。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条例》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二是在基本原则上,《条例》提出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在培训内容上,《条例》更加鲜明地强调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教育”,进一步强调了干部教育培训“姓党”。

(二)坚持按需施教,凸显实效性

《条例》集中体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在规律,围绕提高培训质量这个核心提出系列新举措。一是坚持按需施教。《条例》强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尊重干部成长规律,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需要结合起来,使干部教育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二是突出培训质效。《条例》着眼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际,突出强调要“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对改进方式方法、加强能力建设、完善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如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方面,《条例》单设一章,强调要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更好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与效益的统一。

(三)坚持从严治党,凸显严肃性

《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提出把“三严三实”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突出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严肃性。一是强化从严治校。《条例》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有利于形成管理合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有力有效。二是强化从严治教。《条例》把“政治合格”作为师资队伍的首位要求,要求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必须“严守讲坛纪律”。三是强化从严治学。《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对学员的纪律规定,对不同级别干部的参训时间和累计学时进行量化管理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考核与评估,要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晋升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坚持依法治教,凸显规范性

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纲领性文件,《条例》本身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一是完善法治体系。2006年,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推进依法治教打下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条例》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法治体系。二是健全法规制度。《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工作,并提出要完善网络培训、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等方面的制度要求。三是规范培训标准。如《条例》以“学时”为统计单位,将不同级别干部的参训时间进行量化管理,增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改革创新,凸显时代性

《条例》与时俱进,紧贴现实,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丰富和创新[2]。一是在培训内容上,《条例》提出要加强国家安全观、艺术、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建立完善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的课程体系,帮助干部拓宽眼界和视野,克服本领恐慌。二是在培训方式上,《条例》提出引导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创新,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开放、共享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三是在体制机制上,《条例》提出引导和推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实行培训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开放、平等、包容、有序的培训市场机制。

三、“严实”为纲,着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质效

(一)整合教学资源,提升培训效益

1.加强异地协作,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用。一是加强校际交流合作。利用外地干部培训资源,与省内、省外兄弟党校结为友好党校,积极向各兄弟党校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共用搭建平台。二是加强异地教学协作。采取本地与异地、党校与高校等紧密结合的形式,开展合作办学,通过整合教学资源,增强培训的开发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挖掘现场教学资源。发挥区位优势,整合实践资源,开发和拓展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异地现场教学基地,实现现场教学规模化、集群化和品牌化。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培训资源使用效率。一是坚持按需培训。强化需求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党员干部的培训需求;深化“菜单式”教学,根据干部培训需求,优化培训模块,充实培训专题,实现培训“内容动态化、结构模块化、供给菜单化”。二是坚持教学评估。完善新课试讲制度,新开设专题必须经过集体评议,试讲老师根据评议意见对试讲专题作进一步完善;完善教学评教制度,学员对课程设置、授课质量、班级管理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为促进教学管理提供依据。三是坚持教研一体化。围绕提高教学效益这个中心,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把科研成果转换成教学生产力,做到科研促教学、成果进课程,发挥科研成果教学效益。

(二)优化教学设计,提高培训质量

1.优化知识结构,完善教学内容。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教育,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理解;以学习党章、党史、党纪等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执政水平。发挥党校在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政策法规和国家安全观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升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三是加强素质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开展履职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拓宽人文素养教育,开展历史、艺术、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干部整体驾驭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2.优化培训方式,改进教学方法。一是优化培训方式,扩大培训的开放性。坚持按需培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需求;坚持校内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使学员拓展知识视野,打破地域限制;坚持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感染力。综合运用课堂讲授、情景模拟、案例解析、模拟决策等教学方法,变单向传授为双向互动,充分调动学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3]。三是推行研究式教学,突出培训的研究性。坚持以课题研究为中心,广泛运用专题研讨、学员论坛、结构化研讨等研究式教学方法,组织学员结合实际研究问题,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

3.从严考勤考核,加强学风建设。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强化入学教育。加大教育宣传,把《条例》纳入培训方案,争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最大实效;建立承诺制度,学员就纪律、学风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提高自我约束力;强化入学教育,使学员明确培训要求,实现角色转变。二是严格考勤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创新自主管理,由班委会、学习小组参与学员管理工作,纪律、生活委员负责考勤工作;规范请假制度,学员确因特殊原因请假,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组织部门审批,否则按旷课处理。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学风建设。完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干部在党校培训期间的党性修养和学习态度;完善档案管理,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考核结果;完善激励机制,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培养、发现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师资队伍,提升培训水平

1.搭建成长平台,培育专业化师资。一是搭建学习提升平台。持续推进培训者培训(TOT)工程,定期选送教师参加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等高校组织的高层次师资培训班;鼓励教师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鼓励教师参加各种业务进修,更新培训理念和培训方法。二是搭建结对成长平台。实施“青蓝结对”工程,发挥优秀骨干老师的“传、帮、带”作用,以过硬的政治素质、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手把手传授。三是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争取组织支持和部门配合,在机关部门、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设立教师挂职锻炼基地,为党校教师搭建实践锻炼平台,帮助其进一步了解市情、增长才干。

2.深化合作办学,选聘专家型师资。一是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发现整合党校系统、行政学院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专家教授和学者的资源,选聘以专家学者为主的专家型师资,满足干部日益增长的高层次培训需求。二是依托平台优势。充分发挥现场教学基地平台作用,与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使更多的专家学者成为党校的特聘教授。三是深化合作办学。根据不同班次的干部培训需求,聘请相关的专家学者来党校授课,或者组织学员到对方单位去培训学习。依托高等院校雄厚的教学力气和师资力量,不仅提升了基层党校培训的教学质量,也提高了基层党校的办学层次。

3.注重实践特色,发掘专长型师资。针对党校教师与培训对象在实践经验上的矛盾,各级党校要充分发挥现有的智力资源优势,广泛发掘基层干部、经管人才等专长型人才加入党校教师队伍,充实党校师资力量。结合教学实际需要,从部委办(局)、乡镇(街道)发掘一批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并聘为党校客座教授;从村(社区)基层一线发掘一批发展能人、乡土人才,并聘为党校客座教授;从企业中发掘一些技术精湛、管理创新的经管人才,并聘为党校客座教授。通过党政领导讲形势课、一线同志讲实践课、经管人才讲经验课等形式,不断丰富党校师资、拓宽教学内容,为党校的教学培训增加浓厚的实践特色和地方特点,提升培训实效,培养实用型人才。

[1]江宇.党校“姓党”须谨防“三种倾向”[EB/OL].[2015-09-08](2016-06-03).http://www.qstheory.cn/wp/ 2015-09/08/c_1116501550.htm.

[2]罗旭.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解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EB/OL].[2015-10-22](2016-06-03).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5-10/22/nw.D110 000gmrb_20151022_3-05.htm.

[3]刘庆斌.关于县级党校提高干部培训质量的思考[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3(6):28-31.

责任编辑:黄传英

D262.3

A

1009-4245(2016)03-0052-04

黄春英(1981—),女,江苏江阴人,硕士,中共江阴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刑法、地方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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