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课堂教学中如何把握学生的学习进度
2016-10-21杨碧艳
杨碧艳
【摘要】高中的英语教学中,英语作为一门重要的语言科目必须受到教师的重视,而英语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培养学生学会运用英语知识,同时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进度,教师必须在教学中去开展一系类的学习活动,同时在新课标的要求下,教师需要重新进行教学设计,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关键词】高中英语 学习进度 基本策略
为了保证在英语学习中学生可以更好地学习英语,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应该不断地去优化英语教学方法,特别是在基本教学理念上需要逐步贴近教学实际,像传统的应试教育应该向素质教学转变。
一、高中英语课堂的基本特性
1.教师角色和学生角色独特性。在传统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只是单一地区向学生教授知识,学生在课后去复习或者选择去做一些练习题目,这种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因此翻转课堂中需要教師除了要给学生提供知识的知道还需要让学生主动去学习知识,这时候教师只需要去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基本的效果即可。教师在前期给学生提供了一些学习的资料后,这就需要教师要有基本的总结和寻找资料的能力和意识,另外学生要想很好地获得自我学习的机会教师还需要设计较好教学框架,比如PPT文件的设计质量对于学生的知识吸收和接受都有很大的联系。因为在课堂中教学的内容并不是在课堂上完成的,教学需要在课堂中为学生去设计好的课件,让学生在课后去学习,这样学习才能得到很好的巩固,另外在英语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通过自身所设计的课件中及时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2.学生的英语学习必须足够主动。英语学习本身就是师生之间相互练习与参与的状态,因为学生基本是在课外去完成学习任务的,而在课堂中主要是去对英语知识进行融合和协作的过程,比如在课外学习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英语口语表达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见语法问题等等都可以在课堂中与学生和教师之间进行交流,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到具体的教学中去,基本的课堂学习主要是让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及时地发现自身学习中所发现的问题,并且在同学之间的交流中增加彼此之间的写作情况,并且教师在一旁也可以及时地了解学生在英语学习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这样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频率也会大大提高,另外当前的课堂教学也可以让学生的家长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于学生而言,英语的学习带给学生的应该是全新的学习体验,比如与学生之前的交流应该是自然的,英语知识的使用变得灵活多变,这些都是在学生主动学习的情况下去进行的。
二、学生学习进度把握的基本方法
1.控制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水平。自主学习意识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中以自身的学习为中心,并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要想达到这种学习状态,首先必须让学习者端正自己的学习状态,好的学习状态英语学习中堂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保障,这时候作为教师必须在前期的教学中去引导学生做一个自主学习的人,教师除了要认可自我学习的方式,还要鼓励学生去自我学习,另外如果学生的身边有了好的自我学习的案例,教师就需要及时地向学生进行宣导,虽然让一部分学生放弃传统的学习思想比较困难,但是作为教师还是需要向学生告知自主学习的优势,以及自主学习所带来的良好效果。
当然自主学习中,教师要允许学生去犯错,也就是说要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对学生的控制,教师需要不断地去转变自身的角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每一个时期的英语学习应该具备哪些特点。
2.利用英语知识的关联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动机。学生一旦设定了学习目标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新的知识,并且对新的技能和学习愿望上都会重新界定,所以教师只需要在此时不断去强调教学目标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的关系,因为只有学生设计了科学的学习目标并且发挥自身的学习自主性,教师的教学目标自然就很快可以达成了。比如教师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可以将英语描写每周末的课余生活情况,学生要想在语法正确并且完整地去描写自己的活动情况,就需要掌握一些单词和词组,这些内容其实都是学生的学习目标。教师在课堂上所讲解的英语知识本身就是需要学生可以运用到生活中去,而不同的英语词汇在语态变化上都有一定的规律,比如have、had、have been的变化都是存在着关联性,这些规律由不同语态下的句子构成。而最终学生的学习进度的选定和学习都可以从了解不同时态的英语词汇中去进行,像阅读部分和写作部分都需要强调英语不同时态的使用。
总之,在高中英语的学习中,教师对学生学习进度的把握其实主要是强调学生是否可以发挥自身自主学习的状态,而教师需要及时了解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给出学习建议,另外在学习中课外学习成为英语学习的主要阵地,这需要学生可以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课堂中的教学主要是给到学生交流解答问题的平台,这样学习的进度才可以有序地推行。
参考文献:
[1]芮金节.中小学英语教学方式衔接的策略[J].大学英语(学术版).2006(02).
[2]王丽华.如何解决初高中英语教学的衔接问题[J].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报(基础英语教育).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