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业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6-10-21李永祥
李永祥
摘 要:随着生态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林业也逐步进行生态化建设,以促进林业的高效、稳定、持续发展。就目前生态林业建设的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林业管理部门加强重视,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予以改进,有效提升生态林业的建设效率和质量。本文围绕生态林业的内涵与功能以及建设时应遵循的原则,探讨了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后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希望对推进生态林业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生态林业;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1-115-2
0引言
林业是维护我国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大力倡导生態环保理念的形势下,建设生态林业成为必然趋势。生态林业指的是坚持生态利用原则,通过合理的经营、开发与管理,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另一方面建设生态林业必须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本地区的自然环境与水文地质条件,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开发与利用林业资源,充分发挥林地资源的最大化效益。现阶段的生态林业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建设的成效,因此必须积极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予以解决,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的持续发展。
1 生态林业建设的介绍
1.1 生态林业的内涵
生态林业建设是通过一些合理的工程措施,包括系统性的设计、规划以及调节与控制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信息反馈关系等,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平衡经济发展为核心,调整相应的产业结构,转变传统单一的种植业模式,逐步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过渡。生态林业建设的方式主要包括退耕还林、绿化荒山、整治石漠化土壤等,科学规划布局与经营林地,有效保护现有林地植被,完善林地的功能结构,使其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1.2 生态林业的功能
从林地本身来看,生态林业的功能包括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众多方面,在保护和发展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恢复或改善生态系统,同时其合理的建设奠定了畜牧业强发展的基础,也有利于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另外,林业可提供诸多可再生资源与能源,其合理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实现生态化、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并且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经济发展。
1.3 生态林业建设应坚持的原则
第一,可持续发展原则。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是生态林业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强调社会与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开发与利用林业资源,科学有序地经营管理林业建设,积极构建涵盖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领域共同发展的体系,逐步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所以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林业资源,实现生态环境平衡和经济良性发展的目标。第二,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综合、协调发展原则。生态林业建设是合理开发和利用林业资源,扩大其再生产能力,进一步实现生态林业的综合效益。在生态林业的建设过程中,通过有效应用生态林业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促进林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增长,实现林业资源的持续利用和发展。
2 生态林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生态林业的意识薄弱
一直以来,生态林业建设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们的生态意识薄弱,没有深刻认识到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性,对生态林业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未站在长远角度深入分析生态林业建设的生态与社会效益,导致林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缺乏科学合理性,严重制约了生态林业建设的长期发展。
2.2 缺乏充足的经济投入支持
林地资源一般都处于偏远的山区地段,当地的经济水平偏低,财政支出的重点都放在了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的经济项目建设上,未将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中,导致生态林业建设缺乏充足的经济投入支持。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资金政策的投入力度,但生态林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复杂工程,资金总投入量明显不足,影响了生态林业建设的顺利开展及持续发展。
2.3 缺乏系统性的建设规划
生态林业建设涉及范围较广,牵涉到当地农业、牧业等的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生态林业的建设为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盲目借鉴或应用现有的技术与管理模式,无法协调、统一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及生态等要素结构。此外,建设规划的不合理直接导致无法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例如树种的选用不匹配当地的水文地质及自然环境等;后期管理与维护采取的措施与技术也缺乏合理性,例如抚育、施肥、灌溉等,极大地降低了生态林业建设的质量。
2.4 生态林业建设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态林业建设工程缺乏专业独立的建立队伍以及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理制度,同时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健全,完整性与严密性不足,导致生态林业的建设缺乏有力的监管。为了进一步深化生态林业的建设成效,亟需完善履行程序、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内容。
3 加强生态林业建设的有效对策分析
生态林业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应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对策,加快生态林业的建设,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3.1 增强生态林业建设意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
首先,生态林业的建设需要正确认识人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生态经济思想和可持续发展观,强化生态林业建设的宣传效果,使人们深刻认识到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性,以更好地促进生态林业建设的良好发展。另外,生态林业建设是一项复杂、长期的工程,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深刻认识到这点,必须统筹规范,明确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分步骤、分目标地进行生态林业的建设。其次,生态林业建设还必须高度重视林地物种的培育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森林群落结构,将优质速生新品种作为培育的重点,显著提升林业资源的质量,促进林业的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林业建设最大化的综合效益。
3.2 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
生态林业建设的主体是国家,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林业的建设,国家应加大其资金投入力度,并进行严格的监管,明确资金使用途径和动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将生态林业建设投资纳入整体的财政预算管理中,设立专门的林业建设资金管理体系,促进生态林业建设的高效开展。此外,由于生态林业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在加强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应拓宽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促进生态林业建设的进行。
3.3 制定全面、系统的总体性规划
生态林业的建設应综合、深入分析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情况,首先是深入分析地区整体情况,确定生态林业的建设规模、基本类型及空间结构布局;其次是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的气候、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选用最佳的树种、最优的林种结构,进而形成结构合理的空间布局,提高整个林业系统的稳定性。
3.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深化监管机制
要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满足新时期的生态林业建设需求。将生态林业建设的成效纳入区域领导政绩考核指标中,提高领导对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视,为生态林业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还要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意识培训,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林业的建设。其次是改革林权制度,强化“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林改目标,激发林农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林业建设具有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综合、协调发展原则。针对生态林业建设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改进,以保障生态林业建设的高效开展,推进我国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经济发展的进程。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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