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中的若干法律风险识别及防范
2016-10-21张卫华
张卫华
摘要:随着我国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也成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本文从法律视角对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活动、采购活动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内部控制;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经济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近年来,“内部控制”作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有效措施被引入,财政部为此制定了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旨在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最终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法律是企业的发展之矛、安全之盾、组织之魂”,法律是贯穿企业内部控制的一根红线,每一个控制活动,都是企业这个大船的一个部件组织,必须依法而行,否则随之就伴随着法律风险。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法律风险广泛存在,要有效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就必须能够识别风险。
一、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识别及防范
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从目前现状来看,其中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活动、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颇为常见,是很多单位的重点防控领域。
(一)公司治理结构建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识别
(1)公司组织机构不完善。有的公司缺乏完整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长期不召开股东会或监事会,决策一经董事会作出就予以执行,很多小股东对公司的事项缺乏知情权。有的虽然有三会,但形同虚设,议事规则不健全,在审议重大事项时,各个股东之间分歧很大无法达成有效决议。
(2)权责分配不明晰。有的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缺乏明确有效的制度约束,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权责不清,权利与义务配置不对等;“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造成信息屏障,致使董事和监事无法获得准确及时的公司信息。有的公司只重视纵向层级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横向层级关系完全忽略,也会导致各个部门之间沟通障碍,影响工作效率。
2.防范措施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治理机制,企业应根据实际,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經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制定完善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程序和权限。
(2)明确董事、监事、经理层及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与职责权限,各职位的职能不交叉,权限不重叠,权利义务划分合理,做到公司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识别
(1)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员工在入职时要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劳动合同,但有的企业未能及时签署合同,甚至出现人事经理不签署劳动合同最后双方对簿公堂的情况;有的企业任意规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因人员紧张,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岗位、职责,在实际用工中一人兼多岗,无法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最后导致经济损失。
(2)规章制度制定不合理、不合法。规章制度是企业经营必须遵守的指南,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制定合法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有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例如规定“工作期限内不得生育”;有的企业的规章制度未经法定程序公示,职工都不知情;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不合理,例如将“迟到两次”这样的情况就要作为严重违纪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被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有的企业搞“末尾淘汰”,同样也面临违法解约的风险。
2.防范措施
(1)依法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于人力资源经理等特殊岗位的员工,企业要及时授权其他人员与之签署劳动合同;要斟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约定试用期;明确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尽量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如果人员不足,也要建立“隔火墙”制度,定时检查,及时监管;对于关键岗位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完善规章制度。企业要对已经执行的规章制度进行逐条研读,剔除其中违法条款,对于不合理的条款要进行修订,要结合劳动者入职条件、岗位职责、员工退出机制等,将相关事项编制纳入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对涉及劳动者利益的事项,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在实践中,企业主要是通过让劳动者签名确认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三)对外投资活动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识别
(1)对外投资活动缺乏可行性研究,决策不当。企业面对项目时,只是局限于被投资项目的报表和账目,任凭领导的喜好盲目上马;对于拟受让的股权存在如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情形,没有意识到其中暗含的法律风险;对拟受让股权原出资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没有进行详细调查,无法识别标的企业潜在的赊欠货款、质量索赔等“债务黑洞”。
(2)违规提供担保。未做任何资信调查,只是出于“兄弟”情谊,企业对所投资的实体盲目进行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法定程序,在其他董事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企业名义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在关联方或被投资企业无力承担债务时被追究法律责任。
2.防范措施
(1)做好尽职调查,掌握被投资企业资信状况。企业要认真审查拟投资项目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对投入产出进行测算。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甄别法律疑点,识别经济黑漏洞,对被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形成清晰明确的认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为进一步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审批。企业首先要完善本企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对于对外投资和担保的重大决策,应切实落实集体决策或会审联签制度。
(四)采购活动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识别
(1)采購未经法定程序。有的企业缺乏物资采购的明确规定,采购数量和金额有很大的随意性,物资采购回来后没有入库和出库管理,也没有定期盘点制度,极易出现采购物资流失、无人监管甚至发生采购人员中饱私囊状况。
(2)货款支付管理不善。在签约前,未对本企业的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对供货方提出的一次性预付款方式全部接受,以至于货物未到就把货款全部支付出去,不仅增加了本企业的流动资金负担,而且增加了供货不能风险。有的企业在付款时对发票方与合同方不符的情况未提出异议,致使付款出错或发生纠纷。
2.防范措施
(1)制定或完善采购程序。一是要分析本企业的存货情况,实行采购预算管理,制定每次采购的期限和数量,制定严格的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规定,使用纸质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在企业内部形成完整的物资采购供应审批链,实现“物有所用,专人负责”的采购机制;二是要建立供应商“红黑榜单”,对于产品质量过硬,积极履约的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于屡次违约,在行业内有污点的企业,要尽量避免向其采购;三是要合理估计价格。由于市场波动,物资价格会有所变动,企业可以通过与供应方订立长期合同,固定价格变动风险。如有条件,也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来降低风险。
(2)加强款项支付管理。首先在签订合同前要掌握本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合理估算预付款的比例和金额,降低资金占用率。如有可能,尽量做到货物验收后分期付款,以降低供货方的履约风险;二是要严格审核付款流程,审查发票的真实性,做到收款方与合同方一致,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二、结语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化工程,内部控制活动是环环相扣、不可独立分割的部分。控制活动中的种种法律风险,同时也是经营风险。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从法律视角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控制机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造坚固的防火墙。
参考文献:
[1]吕良彪.从“马云诅咒”到“李嘉诚恐惧”—企业家的法律认知、思维与法律战略http://blog.sina.com.cn/s/blog_ 493412cc0100n7fg.html
[2]邓天国.试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川化,2007(02):39.
[3]刘光林.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其对策[J].商,2015(09):105.
[4]李运.浅议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J].中国商贸,2012(31):228-229.
(作者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