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2016-10-21吕秀斌
吕秀斌
在人类思想史上,很多哲学家对什么是幸福的问题都提出过自己独树一帜的见解。在西方,除了宗教幸福观以外,基本上可以分为理性主义幸福观和感性主义幸福观两大派别。理性主义幸福观强调理性的作用,贬低感性的作用,主张抑制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性主义幸福观则强调人的自然欲望的重要性,贬低理性的作用,主张在感官、感觉的快乐体验中享受生活。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人物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和黑格尔等人;感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人物有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卢克来修、霍布斯、爱尔维修、边沁等人。其中,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和边沁的幸福观最具代表性,曾经在西方思想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是人类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之一,是古希腊文化的集大成者。他不仅在哲学、政治学、逻辑学、历史学、伦理学方面做出了非凡的、开创性的贡献,而且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他的著作对后来人类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学说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有专门的论述,其主要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
一、幸福是终极目的。
他认为:每种技艺、每种学科或者每个经过思考的行为和志趣,都是以善为其目的的。由于行为、技艺、学科种类繁多,因此,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些目的是主导性的,有些目的是从属性的。在行为的领域,不是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否则,辗转相因,以至无穷,人的欲望最终会转入空无。只有那种因自身而被选择,而绝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绝对最后的。只有幸福才有资格称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择它,而绝不是为了其他别的什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后的目的就是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二、幸福是心灵合于完全德行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要搞清幸福的真正性质是什么,必须首先回答人的功能是什么。他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功能,人的眼、耳、手、足及身体各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人肯定也有其特殊的功能。生命不能算作人的特殊功能,因为一切生物都有此功能;有感觉的生命也不能算作人的特殊功能,因为一切动物都有此功能。余下,即人的行为根据理性原理而具有的理想生活。理性原理有两种:一是被动地服从理性指示的原理;二是主动地具有和行使理性能力的原理。理性生活亦有被动和主动两种意义。人的功能,如果就是心灵遵循着或包含着一种理性原理的主动作用,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心灵合于德行的活动。假如德行不止一种,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因为至善就是幸福,所以,幸福就是心灵合于完全德行的现实活动。
三、德行非生于天性。
幸福既然是心灵完全合于德行的现实活动,那么,什么是德行呢?亚里士多德接着对德行作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德行包括理智的德行和道德的德行,如智慧、理解、明智是理智的德行;宽大和节制是道德的德行。理智的德行是由训练而产生和增长的;道德的德行则是习惯的结果。他说,德行的获得如同技艺的获得一样,是要通过行为才能实现的。人由于从事建筑而成为建筑师,由于从事弹琴而成为琴师,由于实行正义而变成正义的人,由于实行节制和宽大而变成节制和宽大的人。决定我们习惯和性格的是行为,同样的行为产生同样的习惯和性格。
四、要获得幸福,必须奉行中庸之道。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行就是用以调适情感和行为的。情感和行为都存在着过度与不及的可能,只有德行才能使情感和行为保持适中。过度与不及是恶的特点,而适中则是德行的特点。在鲁莽与懦弱之间选择勇敢,在奢侈与吝啬之间选择慷慨,在无耻与怕羞之间选择谦恭,在傲慢与自卑之间选择自尊,如此等等,一句话,只有避免过度与不及两个极端,贯彻中庸之道,才能获得幸福。
五、幸福是实践的果實。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光有德行还不够,还必须要把德行付诸现实活动。他说,正像奥林匹亚运动会的桂冠不能授予美丽的人、健壮的人,而只能授予在比赛中成绩最好的人一样,只有通过在德行指引下的理性行为,才能获得幸福。
六、幸福不是一时一事的事,终身幸福才能算作真正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说,一个燕子一个暖日不能构成春天,一日或一时的幸福,也不能使人成为幸福快乐的人。
七、幸福还需要好的外在条件为助。
有许多高尚的事情,需要朋友、财富、政治权力才能做到。出身卑贱、孤独无子、子孙不佳、相貌丑陋、遇到恶友、良友良子死亡等,都不易得到幸福。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点既有崇高的道德性,又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有利于引导人们通过学习和训练增强智慧,提高理性思辨水平,通过理论思维和哲学思考去追求真理,在理智的主宰下,使生命获得最大的幸福;也有利于引导人们注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按中庸原则行事,作明智、适当的选择,避免走极端,在和谐中保障幸福,享受幸福;还有利于引导人们破除迷信,破除宿命论观念,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主动地寻找幸福,体验幸福。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教导为人处世,肯定会在人生道路上多一些正确,少一些错误;多一些和谐,少一些纷争;最终也会多一些幸福,少一些痛苦。
作为获得幸福的实现途径,或者作为衡量什么样的人才是终生最幸福的人的标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而且是非常有用的。但是,把幸福定义为“心灵合于完全德行的现实活动”,还不足以令人信服地解释许多社会现象。因为,这个定义未能包含幸福概念的全部外延,排斥了不具备“完全德行”和不具备现实活动能力的人获得幸福的可能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我们就不能说儿童是幸福的。因为对儿童来说,他们还不能进行现实活动,更不会有心灵完全合于德行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自己的解释是,幸福对于儿童来说不是现实的东西,而只是一种希望。但是,饥饿的婴儿吮吸母亲甘甜的乳汁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孩子们天真烂漫的嬉戏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如果说孩子们的啼哭用以表明他们正在忍受某种痛苦的话,那么,他们的笑声难道不是用以表明他们正在享受某种幸福吗?此外,现实生活中一些幸福与德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些幸福则与德行没有关系,保障生命存在的各种需要的满足对什么样的人来说,同样都会带来幸福。例如,将美味佳肴给每一个饥饿的人,他都会体验到幸福,不论这个人是有德行的还是没有德行的。尽管亚里士多德给“德行”一词赋予了非常宽泛的含义,但现实生活中大量增进人类幸福的现实活动并非以德行为前置条件。一切德行都应当包含利他的动机,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只谋求自己幸福量的增加,人们总是从对自己幸福量的权衡中选择需要并付诸行动的。
当然,我们应当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良苦用心。那就是亚里士多德不是从实然上给幸福下定义,而是从应然上给幸福下定义。所以,亚里士多德自己也谦虚地说,关于实践之事的一切推理,只能言其大概情形,而无科学的确切性。他不像研究自然科学那样追求客观真理,而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教人们如何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达到向善的目的,教人们应当奉行什么样的原则做人做事才能成为终生获得最大幸福的人。他力图把人们引领到具有高度理性智慧和德行智慧的水平上去,希望人们的行为都能遵循正当的理性。大家如果都朝着亚里士多德指引的方向努力,毫无疑问,社会将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人类将会更加幸福。因此,当我们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定义提出质疑的同时,我们也被他关心人类命运、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