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卫生监督的现状及思考
2016-10-21高达云汪超
高达云 汪超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畜牧业生产在不断的发展和扩大,在大力发展畜牧业满足人们食肉的同时,也产生大量污物,在此过程中,如何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关系到畜牧业生产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否保障动物产品卫生安全、能否保证人们身体健康。本文就如何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安全;健康
动物卫生是指动物在养殖、屠宰加工和运输过程中形成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危害。国家立法对这种影响和违害加以控制和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和其它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农业部门后,许多地方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基本上是委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执法;另外,畜牧主管部门监管兽藥、饲料、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也委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
1 动物卫生监督的现状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是科学防制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一项科学性、管理性都很强的系统工作。但在执法过程中却存在很大的难处。由于官方兽医人员不足,乡镇产地检疫是由地方骋请的乡村兽医等人员担任协检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而协检员业务素质不高,报酬低,工作积极性难以提高。屠宰检疫在实行定点屠宰的地方实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但是在乡镇大多没有实行定点屠宰,许多屠商买几个肥猪在家中屠宰后运到市场销售,这就给官方兽医开展检疫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无法开展同步检疫。
2 存在的问题
2.1 检疫员管理混乱
协检员在基层产地检疫工作中承担了大量工作,但是不具备检疫出证资格,其法律地位不明确;业务素质不高,报酬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由谁骋请、由谁管理、由谁使用,承担职责不清;乡镇的官方兽医按目前的管理方式是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经常抽调官方兽医开展乡镇中心工作,官方兽医难以兼顾,给检疫工作留下缺口。
2.2 消毒工作行为不到位
对皮张、毛、羽、绒等不做任何检测或消毒处理,在核对数量后即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没有经过消毒就出具消毒证明,卸货后的运载工具消毒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2.3 检疫后的监督工作缺位
检疫后的畜禽长距离调运造成免疫力下降,多场所中转导致畜禽感染疫病情况严重。畜禽在运输途中发病、死亡后,被随意丢弃或进入黑市交易,导致疫情传播。调出地检疫合格的供饲养的动物直接分散到各养殖户与当地动物混群饲养,容易引发疫病流行。
2.4群众对动物卫生的重要意义了解不够
群众普遍缺乏在购买动物及动物产品时索取有效检疫证明的习惯,缺少了群众的普遍监督,逃避检疫、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就有了广阔的市场,影响了检疫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2.5设备设施不全,手段落后
目前基层检疫人员基本上是靠着“一支体温计、一把检疫刀、一把钩子”进行一般性的常规检查,准确程度相对较差,而且只能检出常见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对潜伏期的疫病则难以发现。消毒设施缺乏,具体工作中往往无法落实消毒措施。
3 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的建议与对策
3.1保障经费,改善配备
将动物检疫防疫监督机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由公共财政足额保障其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费用,其依法收取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并给予部份奖厉,解除其后顾之忧。这是做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首要的也是最为根本的环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通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配备,特别是要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切实可行的快速检疫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体系,要配备好检疫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逐步改变办案难的问题。
3.2理顺体制,统一管理
进一步明确乡镇工作的官方兽医、协检员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按放开经营性职能、强化公益性职能和防检分开的原则,进行彻底改革。要搞好诊疗等经营性工作,做好动物防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的具体工作。通过明确划分职能、整合、精简现有机构,建立起一支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动物检疫执法队伍;明确骋请的协检员法律地位,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
3.3提高素质,科学管理
完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检疫员任职资格管理,把好人员进入关。依照中长期人才战略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检疫人员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财务管理、案件办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检疫和出证行为,提高检疫标识真假鉴别力,加大内部违法违纪行为整治力度。
3.4加强行业宣传,提高社会认可程度
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上而下,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业宣传。做好行业形象策划,宣传行业精神。建立动物卫生监督联动快速反应体制,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种违法活动,保障群众的权益。协调与工商、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讲求大局,密切配合。谨慎稳妥地进行检疫承诺,对依现有检疫规程能够检出的病种名录进行承诺。让更多的人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支持动物检疫人员进而提升检疫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行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优化检疫执法环境,更好地为公共卫生保驾,为畜牧业发展护航。首先,依法治国,法制社会的大环境逐渐形成,各种法律法规应运而生,各项工作将真正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近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肉”当做一件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再次,每年开展声势浩大的执法大检查,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人们对法律法规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今后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册》 云南科技出版社 宋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