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辱国旗区旗挨批
2016-10-21杨伟民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
继香港“青年新政”立法会议员游蕙祯及梁颂恒以“支那”辱国后,“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其辱五星红旗及特区区旗的行为恐被指控。
香港立法会19日复会,民建联议员在台上放置国旗和区旗,以表达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据香港《东方日报》20日报道,在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席、点算法定人数钟声响起期间,郑松泰逐一将国旗和区旗倒转,民建联议员蒋丽芸见状随即高声阻止,然后将倒插的旗帜恢复原状。两人激烈争论,随后离开会议厅。但几分钟后,郑松泰又返回会议厅,再次将国旗和区旗倒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见状,多次要求他返回座位,但郑不予理会,梁于是要求保安将其带离会场,但郑松泰赖着不走,直到梁君彦宣布流会,他仍在会议厅内。
在建制派记者会上,民建联议员陈克勤批评郑松泰将国旗及区旗刻意倒转,涉嫌违反《国旗法》,将会保留追究权利。民建联议员刘国勋还致函警务处,称郑松泰的行为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区旗及区徽条例》 第七条,要求警方立即对其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检控。
执业律师黄国恩说,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五星红旗是受保护的,“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定罪的话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也有相似规定保护区旗及区徽,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他称,郑松泰身为立法会议员,更应尊重国旗,如此行为就算不构成犯罪,立法会内部也应做出纪律处理,对其进行谴责甚至弹劾;而议员在立法会内虽有言论自由的豁免,却没有犯罪行为的豁免。
香港《星岛日报》20日发表社论说,新一届立法会开局即一片混乱,并非意料之外,激进新势力从参选至当选早已有意在议会制造乱局与冲突,进而利用激烈对立的形势,迫使本来想与他们保持距离的传统泛民重新靠向他们一边,“可以预见,新的冲突火头将不断点燃,对峙气氛更形恶化”。文章提醒说,这绝非大部分市民所乐见,香港社会更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