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与晚明婚姻中的女性——以《愁言》为中心的研究
2016-10-21奚丽芳
奚丽芳
女教与晚明婚姻中的女性——以《愁言》为中心的研究
奚丽芳
提 要:晚明的历史特殊性已成为学界共识,在这一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层面都发生了不同于此前的变化。在女性婚姻家庭层面,女教的相对流行、伙伴式婚姻关系的出现,均成为新的社会现象。本文以晚明吴江叶纨纨的《愁言》为中心,考察女教与晚明婚姻中的女性之间的关系,重点探讨女教对女性情理观、婚姻观以及对待婚姻生活态度的影响。本文认为,这一时期女教为婚姻关系中女性情感与道德模式的选择提供了更多可能,对这一时期女性,特别是上层社会女性传统的情理观和婚姻观造成冲击,并因此对其现实婚姻生活产生影响。
女教;婚姻;《愁言》;晚明;情理
晚明时期的变化一直受到明史学界高度关注。1既往晚明社会的研究状况可参见万明《晚明史研究七十年之回眸与再认识》(《学术月刊》,2006年第10期)一文,文章从社会经济、近代化/现代化、社会以及全球化四个视角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的晚明史研究做了详细梳理。近年来,有关“晚明”的研究仍然是学界关注重点,成果较多,如陈宝良从社会史角度对晚明社会转型的分析,张显清《明代后期社会转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从农业、手工业、商业、城乡关系的演变,社会风俗变化,早期启蒙思想的涌现,文学艺术的革新与市民文学的兴盛等角度分析明代后期的社会转型问题。时代的变化体现在社会内部诸多元素的改变。比如,这一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印刷出版繁荣带动了女教的盛行。女性有了更多阅读与教育的机会,从事诗文创作,2据清代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23《闺门》所列,“明代辑录的妇人诗集有十九种,其中明晚期为十四种”。(朱彝尊著,姚祖恩编,黄君坦校点:《静志居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717页)朱彝尊所列也并非全数,但从这一时期妇人诗集增多这种现象中可以大致了解晚明女性在知识文化领域的活跃程度。使得她们在原本是男性中心的文学领域占据更多席位。女子受教育内容呈现出时代特色,不仅包括传统女德教育,诗词歌赋、市民文学与小说戏剧等等也成为女教的重要组成。又如,这一时期的婚姻关系也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变化。高彦颐的研究已经注意到,“伙伴式婚姻”已然在上层知识分子家庭中出现,它强调的是见识相知、志趣相投的琴瑟和谐的夫妻关系组合,相互间充满尊重和喜爱。当然她也指出,“伙伴式婚姻并没有促进制度性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3[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1页。因此,这只是社会性别平等的一种有限尝试与探索,或者更准确些说,是由“情”引发的婚姻关系的局部改变。
晚明兴盛的女教对明清时期婚姻与家庭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李国彤注意到明清女教对于家庭成员多向互动关系的积极塑造,并不仅仅局限于男性对女性的单向影响。另外她对“才女不幸婚姻”问题做了研究,指出女教虽然增加了女子才华,但此期女子成就的标准并不是才华卓著,相夫教子的传统观念仍然困扰着女性个人价值的实现;女教虽然拓宽了女子见识,但有些拓宽反而造成女子对“贞烈”的模仿,1李国彤:《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05—134页。所以女子多才对于两性、婚姻而言不一定是好事。但是作为才女本人,她们对自己的才华是何种态度?她们是否认为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影响了她们的婚姻幸福?李著的研究并没有勾勒出受过教育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多种心态以及情理观念。高彦颐探讨了女子教育的扩展造成的男性化女作家及女职业艺术家增加的问题,即女性职责的扩大以及女性特质的再定义,2[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123—188页。她强调的是女教对女性角色的影响,对女性评价体系的塑造,并未完全着眼于女教对夫妻关系的作用。
晚明时期“唯情论”问题受到众多关注,而婚姻关系中“情”的因素也一直是文史学界的共同话题。相当一部分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情”在婚姻关系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比如有研究者认为“夫妾关系”超越“夫妻关系”的趋势反映了此期“重情”意识的崛起,3“在明清两代的五伦关系中,正在逐渐演变为以夫妻一伦为重;而在夫妻一伦中,夫妻关系正在被夫妾关系所取代”(陈宝良:《从义夫看明代夫妇情感伦理关系的新转向》,《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妾”在某种意义上是“艺妓”身份的合法替代,而“艺妓”在男子婚外生活充当了情之寄托的作用:“情感和艺术共鸣,是长久以来男性与名妓交往中所追寻的东西。”([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193页)“明代大量出现的义夫以及传统士人对义夫现象的宣扬与鼓吹,不仅仅是对原始儒家伦理观念的一种复兴,而且是情感逐渐取代伦理的新反映”。4陈宝良:《从义夫看明代夫妇情感伦理关系的新转向》,《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卢苇菁的研究认为,女子对“义”的理解和对“情”的感受交织在一起。5就未婚女子来说,“婚聘的各种礼节对培养未婚男女之间的感情来说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订婚后的漫长岁月,她刺绣着成双成对的蝴蝶、鸳鸯、喜鹊时,必定会想象自己与未婚夫的未来生活”。婚前两家的礼节往来即“义”的因素有可能促进女子“情”的萌动。童养媳的例子则可推测,“‘义’和‘情’是不可分割的,同是激发她们追随未婚夫而死的精神力量。”([美]卢苇菁著,秦立彦译:《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9—161页。)另有研究者指出:对于寡妇而言,守节是出自于对过去激情的回忆。6“夫妻之爱的理想模式,甚至将居于明代女德话语中心的寡妇忠贞主题加以情色化。”([美]柯丽德著,宋刚译:《情妇、长舌妇、妖妇与良妇:明中期墓志铭及小说中争竞的女性形象》,载游鉴明、胡缨、季家珍主编:《重读中国女性生命故事》,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0页)文学创作中的重情倾向得到广泛关注:“在明清文学中,除了对好货重利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特别揭示和肯定外,彰现欲望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男女之情受到广泛的关注以及在这种关注中情欲的公开展示,”7洪涛:《以情为本:理欲纠缠中的离合与困境——晚明文学主情思潮的情感逻辑与思想症状》,《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西门庆和金、瓶、梅四人都是情欲的化身、自然性的代表,他们极度膨胀和变态的自然性欲,有力地突破了封建犬儒学派的禁欲主义。”8李建武、李东山:《<金瓶梅>人性观与明代中后期“克己复礼”思想无关吗?》,《江淮论坛》,2006年第6期。总体而言,“晚明时期一些思想家和艺术家倡导‘唯情论’,试图通过情这一路径追求普遍意义和永恒价值。这种趋向由李贽发起,在袁宏道审美观的演变过程中更趋明显,随后的汤显祖表现出对超越肉体的精神意义的情的渴望与追求,而冯梦龙则试图以主体的内在情感为道德规范的基础。”9傅小凡:《追求情的普遍意义——试论晚明思潮路向的转变》,《兰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在晚明思想家的努力下、在俗文学的推波助澜下,这一时期的“情”具有了不同于以往时期的生动内涵与渗透力,这种“情”作用于婚姻之后,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那么,这一时期盛行的女教又是如何将“情”的思潮带入婚姻关系中,并且影响婚姻当中的女性生活态度与婚姻模式选择的呢?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叶纨纨诗文集《愁言》的文本分析,探讨叶纨纨对待婚姻的态度,讨论女教对这一态度的影响。
一、叶纨纨与《愁言》
叶纨纨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六月,10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载叶绍袁原编、冀勤辑校:《午梦堂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1007页。字昭齐,是晚明著名文人叶绍袁(1589—1648年)与闺阁诗人沈宜修(1590—1635年)的长女。十七岁时(1626年),叶纨纨与袁俨(字若思,袁了凡子)之子袁崧成婚,婚后生活郁郁寡欢。崇祯五年(1632年),其三妹叶小鸾(1616—1632年)去世,叶纨纨返家奔丧,却于七十日后的十二月二十二日忧郁而卒,1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35页。年仅23岁。
叶纨纨自小生活在一个文学世家,其父叶绍袁(字仲韶,号粟庵,又号天寥道人)少负文才,工诗赋。天启元年(1621年),科试二等第18名,五年(1625年),与袁俨同举进士三甲。叶绍袁堂弟叶绍顒,曾任南京大理寺卿;堂兄叶绍冕也有文名,曾入国子监,堂兄弟三人有“汾湖三秀”之称。2叶氏一族的家学渊源可参见《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第一章第二节“七世成进士”的汾湖叶氏。(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24—48页)母亲沈宜修(1590—1635年)出身名门,其父沈珫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进士,曾任凤阳府教授、南京国子监学政、刑部主事、山东东昌知府,宜修兄弟六人沈自继、自征、自炳、自然、自駉、自南、自东皆有盛名传诵海内。3叶燮:《午梦堂诗钞述略》,载《午梦堂集》(下册),第1277页。沈宜修的从伯父沈璟(1553—1610年)有明代中叶“曲坛盟主”之称,是与临川派汤显祖齐名的吴江派戏曲家。叶纨纨的家中弟妹皆有文名,“午梦堂一门”可谓名满当代誉留后世:“乃若书传伏氏,史继班昭。阶满郑家之草,案盈路泽之蒲。男如八荀,女似三刘,颖藻风飞,惊才玉立。”4沈自炳:《伯姊叶安人宛君遗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3—24页。蔡静平综合《吴中叶氏族谱》、沈光熙《吴江沈氏家谱》、乾隆《吴江县志》及叶绍袁《叶天廖自撰年谱》、《年谱续纂》、《年谱别记》,叶燮的《西华阡表》、《谢斋兄弟传》和《冯孝廉兼山传》以及《午梦堂集》中的一些叙述,认为:叶绍袁育有八子九女,共十七人。其中叶绍袁与沈宜修生八子四女,其余五女当为其媵妾所出。(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第53页)现根据本文需要,列举出理论上与叶纨纨有交集(出生于叶纨纨去世之前)的叶氏子女名单:叶小纨(1613—1657年),字蕙绸,著有《鸳鸯梦》杂剧,诗词收入《存余草》。叶世佺(1614—1658年),字云期,诗文散失不传。叶小鸾(1616—1632年),字琼章,又字瑶期,诗词收入《返生香》。叶世偁(1618—1635年),字声期,著有《百旻草》。叶世傛(1619—1640年),字威期,著有《灵护集》。叶世侗(1620—1656年),字开期,诗词散失不存。叶世儋(1624—1643年),字遐期,又字书期,诗文遗失不传。叶小繁(1626—?),字千璎,又字香期。叶世倌(1627—1703年),字星期,后改名燮,号己畦,晚居横山,又称“横山先生”。著有《原诗》、《己畦集》、《已畦琐语》等。还参与编撰过《吴江县志》、《宝应县志》、《陈留县志》、《仪封县志》等。叶世倕(1629—1656年),又名孚,字工期,又字弓期,诗篇遗失不传。
叶纨纨去世(1632年)后,其父叶绍袁收集纨纨留存手稿并诸亲人哀祭之作编成《愁言》诗文集,5“展其箧笥,篇什无几,手自录本,题曰《愁言》。”(叶绍袁:《愁言》“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35页)并与叶小鸾遗留手稿《返生香》合刻。崇祯九年(1636年)九月,叶绍袁编撰《午梦堂集》,收录十种(《鹂吹》、《愁言》、《返生香》、《窈闻、续窈闻》、《伊人思》、《彤奁续些卷上》、《彤奁续些卷下》、《秦斋怨》、《屺雁哀》、《百旻草》),这是《午梦堂集》最早的刻本,《愁言》排序第二种。崇祯十二年(1639年),曹学佺作序刻本《午梦堂集》增收了《鸳鸯梦》、《灵护集》,共收十二种,《愁言》仍排第二种。这一刻本的后印本调整很多,只收录八种,《愁言》排序第五种,并有删挖之处。到了清代,《午梦堂集》最早的版本是顺治十八年(1661年)叶邵顒序本,目前所见是抄本,与之前版本编次不同,收入八种,《愁言》为第二种。康熙丙寅(1686年),叶燮选辑本刊行,只收录四种,名为《午梦堂诗钞》,《愁言》仍是第二种。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沈德潜(1673—1769年)序刊本《午梦堂集》共收八种,《愁言》为第四种。谢斋藏版为六种本,漫漶与断版处多,且有删汰,《愁言》为第五种。叶德辉(1864—1927年)重辑版《午梦堂集》在曹学佺作序刻本十二种的基础上,增加了《琼花镜》,是崇祯九年流传下来的《午梦堂集》收辑最多的本子,《愁言》为第二种。冀勤辑校中华书局《午梦堂集》是在叶德辉重辑版的基础上,据清抄本和叶燮辑本增收了《存余草》,共为十三种,是《午梦堂集》的足本。6历代版本的分析主要参照冀勤辑校《午梦堂集》前言,此版《午梦堂集》收入《鹂吹》、《愁言》、《返生香》、《鸳鸯梦》、《百旻草》、《灵护集》、《窈闻、续窈闻》、《伊人思》、《秦斋怨》、《屺雁哀》、《彤妆续些》(上下卷)、《琼花镜》、《存余草》,此外还增添了《补遗》、《续辑》、《附录》和《作者暨篇名索引》。另从《众香词》、《松陵诗征前编》、《松陵绝妙词选》、《笠泽词征》、《闺秀词钞》、《名媛诗归》、《清词综》、《清词综续编》等资料中对主要作者的作品做了辑佚与续辑。《附录》分三大类,其一是谱传类,收有叶绍袁的《叶天寥自撰年谱》、《年谱续纂》、《叶天寥年谱别记》、《甲行日注》及《湖隐外史》,还有邓实的《天廖年谱别记附录》、邹漪流的《女仙传》和王秀琴《历代名媛文苑简编》中有关沈宜修和叶小鸾的叙述;其二是序跋与书录,收录了郭息、沈德潜、李一氓等人的序跋以及各种书目对于叶氏著作的著录;其三是诗文评说,从一些诗话、词话等辑录出历代对叶、沈二氏家族作家作品的评论。(叶绍袁原编、冀勤辑校:《午梦堂集》,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明末至今,《午梦堂集》有多种版本面世,主要是对各类诗集的增删与排列,形成“八种本”、“十种本”、“十二种本”等版本。不过无论何种版本,《愁言》皆是在选诗文集,虽在内容上有删减,但变化不大。
本文对《愁言》的分析以冀勤辑校中华书局《午梦堂集》收入的诗文为主。此一辑校版中《愁言》为第二种,共收入诗98首,词48首,其中《补遗》诗3首,词1首,《附集》收入悼诗17首,包括沈宜修诗10首,叶小纨《哭昭齐姊挽歌》7首;收入祭文6篇,分别为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叶世佺《祭亡姊昭齐文》、叶世偁《祭亡姊昭齐文》、叶世傛《祭亡姊昭齐文》、叶世侗《祭亡姊昭齐文》、叶世佺《清明日再祭昭齐姊文》。
二、《愁言》的文本分析
读过叶纨纨诗词的人皆对其“愁”有感:“七载人间语不轻,谁知未得遂生平”、“遗来佳句尽心酸,我复多情忍不看。”1黄媛贞:《挽昭齐》,载《午梦堂集》(中册),第823页。又如“《愁言》读罢恨难平”。2李璧:《挽叶昭齐》,载《午梦堂集》(中册),第847页。
(一)满纸愁绪
除《补遗》的3首诗与1首词,《愁言》共收入诗95首,词47首。95首诗中“愁”共出现了21次,“恨”14次,“断肠”9次,“怨”7次,“泪”7次,“惆怅”6次,“独坐”4次,“憔悴”、“伤心”、“伤”、“凄然”、“怆然”、“黯然”、“萧瑟”、“萧索”、“悲”、“郁”、“恍惚”、“寂寞”等表现苦闷、压抑、伤心的消极情绪的字词也多次出现。47首词中“愁”出现了25次,“悲”9次,“恨”13次,“闷”4次,“断肠”9次,“怨”7次,“泪”6次,“惆怅”3次,“憔悴”、“忧”、“泣”、“伤”、“凄”、“郁”等悲情之字词也尽入眼中,3统计《愁言》诗95首,词47首而得。(叶纨纨:《愁言》,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91—330页)这些悲情字词造成《愁言》言愁的整体基调。如《春日看花有感》:“春去几人愁,春来共娱悦。来去总无关,予怀空郁结。愁心难问花,阶前自悽咽。烂漫任东君,东君情太热。独有看花人,冷念共冰雪。”4叶纨纨:《愁言》“春日看花有感”,第291页。该诗出现了两个“愁”字,郁结在心,凄然哽咽。叶纨纨父亲叶绍袁注解此诗云:“即此一诗,一字一泪,大概已见。无限愁思,不必更说矣。”5叶绍袁:《春日看花有感》小注,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91页。又如《秋日书怀》一诗:“落魄长如梦,忧来喟满膺。众人皆若醉,举世更难澄。绀发向秋暮,白云无路登。悽悽对摇落,临眺一闲凭。”6叶纨纨:《愁言》“秋日书怀”,第296页。伤春悲秋,跃然纸上,其父注曰:“无一时不愁,无一语不怨,实实郁死。”7叶绍袁:《秋日书怀》小注,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91页。实则,春夏秋冬,叶纨纨无一季不愁:“愁来最苦寒时候,高楼欲登怯无力”,8叶纨纨:《愁言》“冬”,第294页。如果伤春悲秋还只是淡淡忧愁,那么冬愁则来得更为寒彻心头。因此“病中消短梦,愁里过浮生”9叶纨纨:《愁言》“病中”,第298页。成为她最恰切的一生自况。
以上是叶纨纨咏物、写景、伤情主题诗词中所流露出的愁绪。叶纨纨诗词中也多言及娘家弟妹与父母,感情真挚,自然流露,与亲朋相处融洽。《题琼章妹疏香阁》、10叶纨纨:《愁言》“题琼章妹疏香阁”,第291页。《送琼章妹于归》、11叶纨纨:《愁言》“送琼章妹于归”,第294页。《秋日村居次父韵作》、12叶纨纨:《愁言》“秋日村居次父韵作”,第296页。《庚午秋父于京中寄诗归同母暨两妹赓作》、13叶纨纨:《愁言》“庚午秋父于京中寄诗归同母暨两妹赓作”,第300页。《初夏怀寄两妹》、14叶纨纨:《愁言》“初夏怀寄两妹”,第305页。《哭亡妹琼章十首》15叶纨纨:《愁言》“哭亡妹琼章十首”,第307—309页。等诗皆是生活写照,另有《悼婢绣摇》16叶纨纨:《愁言》“悼婢绣摇”,第307页。是为去世婢女所作,在这些诗文中,叶纨纨也流露出惆怅与愁苦。
叶纨纨去世,各位亲友的悼词中指出,婚姻不幸是叶纨纨满腔愁绪的重要原因。父亲叶绍袁指出纨纨心灵上的受伤:“汝不伤于烟山瘴水,而伤于郁境愁乡。”1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页。叶绍袁直指七年婚姻有名无实:“汝以七年空名,目愁心事,”2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7页。母亲沈宜修作《哭长女昭齐》:“半生只与愁为伴,七载当从闷里催,赴唁归宁伤竟夭,可堪哀处更添哀。”3沈宜修:《哭长女昭齐》,载《午梦堂集》(上册),第89页。沈大荣也为叶纨纨七年不幸婚姻痛惜:“归袁七载,每多动忍,眉案空嗟,熊旭梦杳,心悄悄于郁境愁乡。”4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7页。叶绍袁认识到婚姻给纨纨一生所造成的影响:“岂意荣盛变为衰落,多福更为薄命,眉案空嗟,熊虺梦杳,致汝终年闷闷,悒郁而死,”5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7页。在《叶天寥自撰年谱》中作了总结:“初生之女,宝于夜光,即许字若思第三子。咸谓世执契雅。复缔潘杨,为一时美谭,诅知天壤之恨,自斯陨玉也,”6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07页。将纨纨早逝归因于婚姻之不幸。叶纨纨弟叶世佺也认为:“然今我姊没于袁氏,则彼此一方,死生不见,实为孤苦,尤觉伤心。”7叶世佺:《祭亡姊昭齐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44页。更为悲凉的是,叶纨纨死后,其丈夫竟然也未将她接回夫家,叶绍袁在《昭齐三周祭文》中感慨叹息:“汝夫妇缘悭,不但生前可怨,而身后更可伤矣。自壬申腊尽,汝辞人世,越岁寒食中元,不见汝婿来麦饭村酤一奠汝也。一期在週,不见汝婿来纸钱梵呗一荐汝也。萧然一概,尘凝繐冷于父母之家,不见汝婿来一迎汝归,或新阡,或旧垅,谋入土也。一年如是,三年亦如是也。”8叶绍袁:《昭齐三週祭文》,载《午梦堂集》(中册),第880页。直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袁崧才“迎昭齐之殡,归葬于其新阡”。9叶绍袁:《年谱续纂》,载《午梦堂集》(下册),第1043页。
(二)何以解愁?
叶纨纨七年“空名”婚姻中,满眼愁绪,无从排解,信佛是其排解忧愁的方式之一,“《楞严》闲读罢”10叶纨纨:《愁言》“闲居即事”,第301页。一句即讲明了自己平时读经的习惯。她也曾跟弟叶世佺谈及:“我今病起,定勤修梵行,持斋供佛,必不与一世事。”11叶世佺:《祭亡姊昭齐文》,第344页。满目悲凉的人世间不是她的理想所在,她不断地在诗中透露其归隐之心:“有恨随流水,无缘去入山,登楼空极目,惟羡白云闲。”12叶纨纨:《愁言》“梦中思隐作”,第302页。遁世之思藏诸笔端,“莼菜新堪寄,家风五柳偏。”13叶纨纨:《愁言》“秋日村居次父韵作(其四)”,第296页。她一直寻找神仙世界的精神家园,却总是“仙路无凭总激茫”,14叶纨纨:《愁言》“哭亡妹琼章十首”,第308页。最终,“皈心法门,日诵梵筴,精专自课。病亟,抗身危坐,念佛而逝。”15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55页。
“可怜此去应欢笑,莫为思家空自愁”、16叶纨纨:《愁言》“送琼章妹于归”,第294页。“天涯客邸惟珍重,但愿加餐莫忆家”、17叶纨纨:《愁言》“庚午秋父于京中寄诗归同母暨两妹赓作”,第300页。“不知何日是归日,杜宇声声最断肠”、18叶纨纨:《愁言》“暮春赴岭西途中作(一)”,第304页。“何处乡情最凄切,孤舟日暮泊严滩”,19叶纨纨:《愁言》“暮春赴岭西途中作(其二)”,第304页。《愁言》中有相当一部分诗词表达了叶纨纨对娘家人的思念。《琐窗寒·忆妹》中“更那堪、近来信稀,盈盈一水如迢迭。想当初相聚,而今难再,愁肠空结”。20叶纨纨:《愁言》“锁窗寒·忆妹”,第326页。通信困难,相思更甚,思乡愁绪愈浓。叶纨纨于天启丙寅年(1626年)结婚,丁卯年(1627年)随翁赴岭西,后因丈夫折返而归家,戊辰年(1628年)以后,回家次数与停留时日渐多。21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339页。几位弟弟在祭文中都提及纨纨婚后返家以及多次归宁的事实:“然日后归宁,则固复伸兄弟之情,欢聚如旧时矣。”22叶世傛:《祭亡姊昭齐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47页。在弟弟们的心中,望姊归已经成了习惯,“去年之元旦,望姊之归,而今年之元旦,哭姊之死乎。”23叶世侗:《祭亡姊昭齐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48页。经常归宁是叶纨纨排解婚姻生活中负面情绪的一个重要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叶纨纨终日忧愁,但《愁言》里并没有发现叶纨纨通过苛责丈夫以排解心中苦闷的诗词。甚至从叶纨纨平日的言辞看,即使是姐妹之间、亲人之间,叶纨纨也没有过多谈及丈夫和自己在婚姻中的境遇,叶绍袁在叶纨纨去世之后总结了她在七年婚姻中的隐忍:“岂知汝口无言而心结,貌不悴而神伤,半世情踪,七年心绪,眉怜自锁,怨恐人知。绣窗伴妹,未尝偶话忧怀;清宵对母,并不轻题恨字。”1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9页。一句“怨恐人知”道出了纨纨内心无尽心酸,即便姐妹之间的“体己话”,纨纨亦十分注意婚姻评价的用词,尽管纨纨内心充满愁苦与伤感,但她却没有在诗词中直接流露。
不过,叶纨纨确实没有写过苛责之诗?或是在写过之后又迫于妇德要求而销毁?2叶绍袁在祭文中谈及检索遗物时发现纨纨写诗十年但留下的诗文却不多,可知写完之后有所销毁,至于销毁的诗中是否言及婚姻不和之事,并不可知。叶纨纨“十三四岁学为诗词,越今十载矣。顷检汝箧中,遗墨无几,大半与母妹赓和之什,次则怨碧泪红之语,岂伤心所寄,不欲多留,抑愁绪凝怀,芳魂销骨,断香零玉,不成片段,故寥寥尔耶?”(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7页)抑或其父在编撰过程中依照礼仪规范删除了不合礼的作品?这无从考证。3叶氏一族的材料中不曾记载,而袁氏一族呢?袁氏也是当地非常有名的书香门第,袁崧的祖父袁了凡更是因其《了凡四训》名传后世。名门之后,以文传世,家教严明,那么,袁氏一族对于叶袁婚姻的实际状态是否存有记录?他们对叶纨纨是否有所不满?可惜的是袁了凡1606年去世,而叶纨纨出生于1610年,他们之间不可能因任何问题而出现在袁了凡的传世著作中。叶纨纨翁公袁俨在叶纨纨婚后第二年去广东赴任,很少共同生活,因此对于叶袁的婚姻状态应当是鞭长莫及。另外,有关袁氏一族资料不足的重要原因是袁家曾于1644年被盗贼纵火烧毁:“有松江陆季先集兵,焚四履之屋,书籍器什,靡有孑遗。”(叶绍袁:《年谱续纂》,第1051页)袁家被毁之后,叶纨纨丈夫袁四履曾居住叶绍袁家一段时间。这也为叶家著作中没有留下直接批评袁四履的痕迹提供了极大可能性,即是叶绍袁去世之前袁四履与叶家的交流增多。但叶绍袁的态度是相对明确的,叶氏较少苛责袁崧,为数不多的不满表达如,《冬夜有感》的小注中,叶绍袁言:“夜坐翻阅,更有不翻阅者何人,能无浩叹!”4叶绍袁:《冬夜有感》小注,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92页。隐讳地指责叶纨纨之夫不思进取;婚后第二年,叶纨纨与其夫并翁赴岭西,但其丈夫却半路折返。叶绍袁则委婉地指责其婿“何无屺岵之恋?”5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页。
三、叶纨纨的女教
叶纨纨母亲沈宜修早慧多才。沈氏八岁丧母后,就跟从家族中的女辈问学,“幼无师承,从女辈问字,得一知十,遍通书史”,6沈自征:《鹂吹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19—20页。叶纨纨作为沈宜修长女,从某种意义上说,沈宜修是叶纨纨女教的启蒙者。
(一)叶纨纨与沈宜修
沈宜修在女性、妻子与儿媳身份下给叶纨纨的成长做出了很好示范。
其二,沈宜修不仅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对其丈夫而言,更是一个可以诗文唱和的朋友。叶绍袁对夫人沈氏多有溢美之词,不论是外形还是气质修养都给予高度赞扬:“内人窈窕方茂,玉质始盛。令姿淑德,初来王湛之家,揽镜操琴,遂似秦嘉之妇。”7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05页。虽然平日里生活艰苦,经济困窘,但是夫妇两人仍然能苦中作乐:“日且益罄,则挑灯夜坐,共诵鲍明远《愁苦行》,笑以为乐。”8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79页。当叶绍袁在家备考时,沈宜修抄录笔记,助其科举,无条件地支持丈夫的仕途。9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6页。而在沈氏去世之后,叶绍袁回忆与妻室沈宜修的点滴生活,指出两人情感的真谛:“我之与君,伦则夫妇,契兼朋友,紫缩妆后,绿酒飞时,碧露凝香,黄云对卷,靡不玩新花于曲逗,观落叶于低窗。仲长统之琴蹲,不孤风月,陶元亮之松菊,共赏烟霞;或披古人载籍之奇,或证当世博览之异;或以失意之眉对变,或以快心之语相诙;或与君庄言之,可金可石;或与君谑言之,亦弦亦歌;或与君言量薪数米,尘腐皆灵;或与君言不死无生,玄禅非远。谭言微中,咨磋相许,”10叶绍袁:《百日祭亡室沈安人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55页。叶绍袁用“夫妇”与“朋友”两词来形容夫妻关系,想必他们的婚姻是情与理的完美融合,叶绍袁自陈:“总为论之,人生情耳。伉俪缔好,因情生爱,金屏入照,不窥独舞之鸾;玉钗横枕,匪有孤飞之凤。矧夫士会偶淑,才美流誉;少文偕罗,高情协趣者哉!”11叶绍袁:《百日祭亡室沈安人文》,第255页。在沈宜修百日祭文中,叶绍袁誓言永不续弦,“素琴空张,永矢续胶之誓,”12叶绍袁:《百日祭亡室沈安人文》,第261页。这是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虽然有研究者曾指出叶绍袁有妾室,但在《午梦堂集》诗文中却无一处言及与妾的生活。曹学佺论及叶、袁二人夫妻情深和谐:“处伦理之顺,得性情之正,乐琴瑟之调,鬯在阴之和。”13曹学佺:《午梦堂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4页。张鲁唯的评价是“夫人之为内助,犹良友也”。14张鲁唯:《祭叶夫人沈安人文》,第262页。从外人的评价中也间接看出叶沈二人婚姻关系融洽,具有“伙伴式婚姻”的特征。
沈宜修与叶绍袁的婚姻生活其实聚少离多。叶沈婚后很多日子里,叶绍袁离家考取功名或者处于任职生涯,直到1630年沈宜修41岁时,叶绍袁以母亲年事高而回家归养,15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07—1025页。沈宜修和叶绍袁才有比较完整的团聚时间,但此时离沈宜修去世的1635年也只剩4年光阴。而此后的1632年,三女小鸾和长女纨纨去世,1635年,次子世偁和幼子世儴接连去世,沈宜修的生活充满了伤痛,时常沉浸于对子女的思念情绪之中。一部《鹏吹》16《鹂吹》是沈宜修撰写的诗文集,书前有沈自征、沈自炳、沈大荣、叶绍袁序。收诗634首,词190首,文7篇。其诗含《梅花诗》(一名《香雪吟》)百首。书后附亲友哀祭之作:文7篇,诗17首。(叶绍袁原编、冀勤辑校:《午梦堂集》前言,第17页)展现出沈宜修艰辛而不平凡的一生,记录生活感悟的同时,也为排解婚姻生活的感触找到了出口。沈宜修诗文中多言及丈夫并表达思念,亦有夫妇诗文唱和之作。17《鹂吹》文集中有“送仲韶北上”、“寄仲韶”、“思仲韶江阴”、“秋日望仲韶京报不至”、“和仲韶燕中寄韵”、“贫居赠仲韶”、“感怀和仲韶韵”、“忆仲韶金陵”、“仲韶往苕上别时风雨凄人舟归寄”、“甲子仲韶秋试金陵”、“再望仲韶京报不至”、“风雨夜不寐早起适为仲韶制衣漫成”、“和仲韶燕中忆家”、“浣溪沙·和仲韶寄韵”、“菩萨蛮·送仲韶北上回文”等诗词,从诗词数量与诗词名即可见与夫唱和和谐,另有见景抒情、伤春悲秋之诗,亦坦露与丈夫分离时的思念之情。(沈宜修:《鹂吹》,载于《午梦堂集》(上册),第3—281页)夫妻离别的痛苦在沈宜修的诗词中也会有所流露,“回波几千折,别恨长悠悠。”1沈宜修:《鹂吹》“送仲韶北上”,第41页。沈宜修吟咏爱情的诗词,道出了她在等待丈夫的过程中的感伤情绪,“愁来不见度浮云,惟对落花春寂寂,”2沈宜修:《鹂吹》“寄仲韶”,第51页。“明月几回惊岁晚,林花时落怨年华。”3沈宜修:《鹂吹》“和仲韶燕中寄韵”,第85页。
其三,作为儿媳,沈宜修是孝女,对婆婆冯太夫人可谓“百依百顺”。“事姑冯太夫人独以孝闻,拮据持家,恭勤自立”;4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第25页。“姑冯太夫人年高,姊矜严事之,箴管觹燧,与芼羹佐馂,每下气柔声,犹恐逆姑心。”5沈自征:《鹂吹集序》,第20页。丈夫也观察出沈宜修对母亲的顺从:“戊辰,余在都门,太宜人忽婴危疾,君昼夜汤药,衣不解带,呼天泣祷,螓首蓬飞,迨及余归,不知有母病也。”6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8页。“丙夜,太宜人犹刺刺女红不休,君不以罢或先止,太宜人命之入,乃入。”7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7页。“君因太宜人不欲作诗,遂弃诗……”8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6页。“太宜人雅命小婢侦之,云‘不作诗’,即悦;或云‘作诗’,即佌佌形诸色。君由是益弃诗……”9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7页。沈宜修对冯太夫人不许作诗、相夫教子、恪守孝道的安排并无反抗,甚至遵守,她弃诗而转攻冯太夫人信奉的佛学,这是沈宜修秉性中重要的一点。幸好,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诗”禁令渐渐松弛,沈宜修于“米盐浆酒之暇,不废吟咏”。10沈自征:《鹂吹集序》,第20页。
沈宜修与叶绍袁的婚姻缔结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形成的,叶绍袁在给沈宜修撰写的传记中指出叶沈两家议定婚姻的场景:“公与先大夫同籍,雅深契厚,语先大夫曰:‘家季玉有女。甄后弄书之岁耳,母亡而条条媞媞如也,长必贤,是有贵征,曷以字若子。’先大夫喜甚,即为余缔䙬缡之盟焉。”11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5页。“公”是指沈宜修伯父沈瓒,“先大夫”是叶绍袁父亲叶重第。从这种描述中不难发现,“门当户对”的两家父辈在婚姻最初议定时的那种欣喜与憧憬,而在叶纨纨与袁崧的婚姻议定之初,12叶纨纨的婚姻缔结是典型的家族联姻,叶绍袁在《祭长女昭齐文》中指出了叶袁两家世交之谊:“未及期岁,汝翁若思,即来议姻。先是,汝祖与汝太翁玺卿公伐木缔簪,汉衡接野,契执李荀之谊,交符庄惠之和。丙戌,曲江并组,御柳同迁,汝祖以我诸兄早亡,故以我过嗣为子,与汝翁若思雁行鸰原也。”(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6—337页)沈宜修与叶绍袁也同样抱有这种美好期待。
总之,沈宜修给予叶纨纨的女教启蒙是德、才、情、理兼顾的形象,言传身教对于叶纨纨的影响则是,目睹了父母婚姻以及接受了教育之后,叶纨纨对婚姻也有了浪漫期待与冷静思考,在叶纨纨的内心应当是努力接近母亲沈宜修在婚姻中的言行举止,试图达到情与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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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叶纨纨受教的内容
叶纨纨自小就接受了母亲的闺范教导。“我女懿行芳躅,孝恭端恪,”13叶绍袁:《愁言》“序”,第290页。这是父亲叶绍袁对其德行的评价,当是纨纨曾接受妇德教育的旁证。另外,叶纨纨三妹叶小鸾的未婚夫张立平曾在悼文中言:“幼依母训,习礼明诗……闺中女宪,尘外仙姿,”14张立平:《祭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453页。可见小鸾自小受母亲教育,尽管小鸾十岁前由其舅母张倩倩抚育,但这并不影响小鸾间接受母亲沈宜修的影响(张倩倩是沈宜修的表妹)。叶纨纨及叶小鸾皆是在母亲的妇德示范以及教育下长大的,因此其在婚姻的言行诸方面也会寻求合乎妇德的方式。事实上,叶家子女皆是在“父母之命”下完成世家联姻的。15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二女叶小纨三岁时,叶绍袁将其许配沈穉声(沈璟子)次子沈永祯,见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09页。天启六年(1626年),叶绍袁将时年十一岁的三女叶小鸾许配昆山张立平,“昆山张方伯泰符(名鲁唯)为其长嗣立平求姻,余许琼章字之,百年好合,二姓之欢”,见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15页。崇祯二年(1629年),将时年四岁的五女叶小繁许配王明甫子,“四月,王方伯二溟(名世仁)公子明甫,为子求女小繁,许之”,见叶绍袁:《叶天寥自撰年谱》,第1018页。崇祯十一年(1638年),为三子叶世傛娶妻沈氏,“十月,为世傛娶妇,沈君晦女也,名宪英”,见叶绍袁:《年谱续纂》,第1037页。
有明一代官方十分重视修订女教书,如朱升等编辑的《女诫》、解缙等编辑的《古今列女传》、成祖仁孝皇后徐氏的《内训》《贞烈事实》、章圣太后蒋氏《女训》、慈圣太后李氏《女鉴》以及神宗贵妃郑氏重刊的《闺范图说》等。私人编撰的女教书主要有赵南星(1550—1627年)编撰的《女儿经注》、吕坤(1536—1618年)编撰的《闺范》《闺戒》、夏树芳(1551—1635年)编撰的《女镜》、冯汝宗编撰的《女范编》、茅坤(1512—1601年)增补的《古今列女传评林》、杨应震编撰的《贞懿录》、黄希周等编辑的《闺范十集》、王相之母刘氏编撰的《女范捷录》等。在传统女教类书籍中,对妇女在婚姻问题上的规范都有类似的表述,即听从父母之命,婚前守节。《仪礼》有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1阮元:《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卷第30“丧服”,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106页。在“从夫”的规范下,于理女性应该谨守“夫为妻纲”,具体做到“德容言功”:“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2阮元:《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第7“天官”,第687页。而在“妇言”方面,《女诫》指出:“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3班昭:《曹大家女诫》,王相笺注:《状元阁女四书》,书业德,光绪24年(1898年)。传统女教对作为女性的叶纨纨在日常言语上规范甚严。虽然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但叶纨纨甚至不在亲人面前有所怨言,原因或许就在于:一方面,叶纨纨遵守妇德闺范不谈论丈夫是非是社会礼制要求:“故女宪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由斯言观之,夫不可不求其心,”4班昭:《曹大家女诫》。为妇之道,不能不求丈夫心志。《内训》言:“妇教有四,言居其一,心应万事,匪言曷宣,言而中节,可以免悔,言不当理,祸必从之。”5仁孝文皇后:《内训》“慎言章第三”,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4页。另一方面,叶纨纨从小接受母亲妇德训练,心性隐忍。前文已经论述叶纨纨母亲沈宜修留给世人的印象——遵名门之女诫,敬奉旨甘——叶纨纨自小耳濡目染,即便无法完全按照社会标准执行,但在内心应当非常清楚世俗社会所提倡的女子德行要求是什么。这也是叶纨纨循“理”的表现。因此叶纨纨留给世人的社会形象便是“德性俭勤,识见超旷,辞气和洽,礼度端详,御下以宽,待人必恕……老成谙达”。6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7页。
另外,叶纨纨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影响是礼佛向禅。母亲沈宜修平时有钻研佛教典籍的习惯:“君于书史,性喜披阅,竺乾梵典,尤极探研。《楞伽》奥旨,《维摩》密义,虽未直印真宗,窃亦渐参悟解,”7叶绍袁:《百日祭亡室沈安人文》,第258页。“姊报章言:从夫既贵,儿女盈前,若言无福,似乎作践,但日坐愁中,未知福是何物,此生业重,惟有皈向空王以销之耳。”8沈自征:《鹂吹集序》,第21页。“居恒赓和篇章,闺范顿成学圃;精心禅悦,庭闱颇似莲邦,然秘而不发也。”9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第26页。而叶纨纨则“日诵诸梵筴,以为常课”。10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第27页。叶小鸾“通禅理,自恃颖姿,尝言‘欲博尽古今’”。11沈宜修:《季女琼章传》,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47页。在叶小鸾去世以后,叶纨纨“日诵《金刚》、《楞严》诸经,大悲神咒几千万遍”。12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40页。这是叶纨纨遁世思想形成的重要家庭因素,这既有利排解生活中的负面情感,又容易走向虚无。
叶纨纨成长于一个书香世家,自小便受诗文熏陶。沈宜修本人是“经史词赋,过目即终身不忘。喜作诗,溯古型今,几欲追步道蕴、令娴矣”,13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6页。对儿女的教育亲自过问:“生平钟情儿女,皆自为训诂,岂第和胆停机,亦且授经课艺”,14沈自征:《鹂吹集序》,第20页。“儿女扶床学语,即知以放生为乐。四五岁,君即口授《毛诗》、《楚辞》、《长恨歌》、《琵琶行》。”15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7页。教育的结果则是:“诸子大者与论文,小者读杜少陵诗,琅琅可听。”16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第279页。母女诗文唱和,欢乐和睦:“与诸女题花赋草,镂月裁云,一时相赏,庶称美谭,”17叶绍袁:《午梦堂集序》,第2页。沈宜修形容其与三女小鸾的关系时谓:“汝非我女,我小友也,”18沈宜修:《季女琼章传》,第248页。隐约可见现代母女关系的影子。友人张鲁唯评价沈宜修对子女的教育用心言:“更掌珠之聚秀,嗣母氏之徽音,莫不口授经书,亲解文义,遂令姊妹竞爽,居然閫内眉山;兄弟并名,允矣庭前孟里……夫人之为慈母,犹明师也,”1张鲁唯:《祭叶夫人沈安人文》,第263页。“慈母”与“名师”两词高度概括了沈宜修的“教子”功劳。“对于一些女性,教育女儿是一种爱与快乐的行为,久而久之这种教育会为她们提供一个通过诗歌和自己交流感情思想的女伴。”2[美]曼素恩著,定宜庄等译:《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4页。这种诗词创作以及情感交流提供了母女间相互学习与影响的绝佳途径,女性之间最为私密与深层的情感会通过生活的点滴相互传达,沈自炳曾指出“母氏宛君,吾家道蕴也。教三女:长昭齐、次蕙绸、皆知诗属文,而琼章尤为挺拔……”3沈自炳:《返生香》“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60页。
父亲叶绍袁也教导女儿,并与她们诗文唱和,叶小鸾十二岁时“随父金陵,览长干、桃叶,教之学咏,遂从此能诗”。4沈宜修:《季女琼章传》,第246页。叶绍袁曾于出任外地期间与两女唱和自娱:“余绛帐武席,约秋间待汝语秣陵蓿馆,揽长干桃叶之胜,吊莫愁子夜之遗,与汝两妹当必有锦笺佳句,芬芳闺阁。”5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页。叶纨纨婚后随翁赴岭西时,叶绍袁曾赠诗:“莫望故乡轻下泪,天涯回首最伤人,”6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页。叶纨纨则回赠:“愁心每幸人皆健,望眼频惊物换华,天涯客邸惟珍重,但愿加餐莫忆家。”7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8页。而姐姐们也曾教导弟弟妹妹读书,叶小鸾去世前仍与弟妹读书,“九月十五日,粥后,犹教六弟世倌暨幼妹小繁读《楚辞》”;8沈宜修:《季女琼章传》,第248页。叶世佺在长姐纨纨去世后曾忆:“佺少时,父母命诵《毛诗》十五国风以及二雅诸颂,无不与姊相对几席,朝夕吁吟。佺有未达,靡不悉为指示。半世手足,两年师友。”9叶世佺:《祭亡姊昭齐文》,第343页。叶世傛怀念长姐纨纨教导其读书的场景:“后稍长,姊教弟读书,曾日月之几何,而手足之情已在天涯之远矣。”10叶世傛:《祭亡姊昭齐文》,第347页。正是因为姐妹兄弟之间和谐读书的氛围,形成了叶氏亲人之间真挚的情感与不俗的唱和体验:“若我辈兄弟平时聚论,或谈笑古今,或戏嚯笑傲,花时酒候。”11叶世佺:《祭亡妹琼章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455页。当小鸾去世时,纨纨“正作催妆诗才就,魂惊色飞,拊心雨泣”,12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40页。“十一月间虽精神困倦,疾寝在床,犹作三姊挽诗,”13叶世偁:《祭亡姊昭齐文》,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46页。纨纨悲痛难忍,以诗寄哀思的描述才更加立体可见与可感。
沈氏以及女儿在诗词中常写“春思”、“闺情”,而且时有“鸳鸯”等意象。诗词歌赋的学习对于女子心性产生了影响,“受过教育的女子构成了贞女的很大一部分,反映了明清时期精英家庭中女性的很高文化程度……很多教育良好的贞女也接受过诗歌训练……在贞女不同寻常的一生中,写诗是她们最私密的自我表达形式,”14[美]卢苇菁著,秦立彦译:《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第111页。这些出生且成长于精英家庭的女性在未婚夫去世后更容易做出守贞的选择。而对叶纨纨来说,这种诗词交流形成了姐妹之间的亲密关系,进而对她们的情感交流产生了更为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为叶纨纨对“情”之追求提供了可能。比较叶纨纨《愁言》、叶小纨《存余草》以及叶小鸾《返生香》三种诗文集,它们有几类共同的诗作主题:四季感怀、花草咏赋、思念亲人等等。因《存余草》诗集删毁太多,15“概其生平所作存仅二十之一。”参见叶燮:《存余草述略》,载《午梦堂集》(中册),第903页。故难以发现其他三者共有主题:比如纨纨与小鸾诗词的共同主题,咏牛郎织女,这一类诗词往往寄托作者对爱情的美好憧憬,而在小鸾的诗词中更有《西厢》、《牡丹亭》主题。读这两部“禁书”并在书上题诗,需要一番勇气。但沈宜修显然并没有禁止女儿阅读这类歌颂男女真情的书籍,叶小鸾曾为《西厢》、《牡丹亭》题诗10首,名为《咏画屏上美人》,后又题6首,名为《又题美人遗照》,16叶小鸾:《返生香》,载《午梦堂集》(上册),第380—383页。父叶绍袁注:坊刻《西厢》、《牡丹亭》二本,前有莺莺、杜丽娘像,此前后六绝俱题本上者。沈宜修作五言绝句《题屏上美人》6首、《题美人图》3首。尽管在诗词中并未发现叶纨纨写作《西厢》、《牡丹亭》主题,但她身处母亲以及妹妹阅读氛围之下,出生于这样一个重视女子教育的家庭,母女姐妹之间阅读交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倘若将视野投放在更广阔的空间,着眼于叶纨纨所生活的晚明吴江地区——这是一个人文荟萃、思想交融的重要场所,会发现叶纨纨所受的教育影响远不止于家内亲人之间。以沈宜修从伯父沈璟为中心,形成了中国戏曲史上的吴江派。沈璟在当时影响广泛,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载:“年来理儒之稍通音律者,伶人之稍习文墨者,动辄编成一传,自谓得沈吏部九宫正音之秘,然悠谬粗浅,登场闻之,秽及广座,亦传奇之一厄也,”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5,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43页。沈吏部即是指沈璟。时人已将沈璟与汤显祖齐名并提:“海内词家,旗鼓相当,树帜而角者,莫若吾家词隐先生与临川汤若士。水火既分,相争几于怒詈。”2沈自友:《鞠通生小传》,载于沈自晋著、张树英点校:《沈自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67—268页。后人在论及晚明戏曲文学时,常视沈汤为瞻,郑振铎指出:“汤显祖与沈璟同为这个时代的传奇作家的双璧。论天才,显祖无疑的是高出,论提倡的功绩,显祖则要逊璟一筹。”3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北京:北京出版社,1991年,第871页。沈璟族侄沈自晋(1583—1665年)写到:“词隐登坛标赤帜,休将玉茗称尊。郁蓝继有槲园人,方诸能作律,龙子在多闻。香令风流成绝调,幔亭彩笔生春,大荒巧构更超群。鲰生何所似?颦笑得其神,”4沈自晋著、张树英点校:《沈自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81页。这里“词隐”即沈璟,“龙子”为冯梦龙,“鲰生”是沈自晋自谦,“郁蓝”、“槲园人”、“方诸”、“香令”、“幔亭”、“大荒”皆是吴江派曲家的重要代表。除了沈氏族人中的曲家,与沈璟直接交往者有卜世臣、王骥德、吕天成、顾大典四人。间接交往者包括叶宪祖、汪廷讷、徐复祚、许自昌、史槃、冯梦龙、范文若、袁于令等遵从沈璟声律主张,5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101页。通过曲谱等曲学著作接受沈璟曲学思想的戏曲家中最有文名者当属冯梦龙。他早年曾师事沈璟,为王骥德所作《曲律叙》云:“余早岁曾以《双雄》戏笔售知于词隐先生,先生丹头秘诀,倾怀指授。”6冯梦龙:《叙》,王骥德著,载于陈多、叶长海注释:《王骥德曲律》,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5页。吕天成《曲品》评《双雄记》:“事虽卑琐,而能恪守词隐先生功令,亦持教之杰也。”7吕天成;吴书萌校注:《曲品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2—283页。祁彪佳评《双雄》曰:“此冯犹龙少年时笔也,确守词隐家法,而能时出俊语。”8祁彪佳:《远山堂曲品》,载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6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33页。而冯梦龙与沈氏家族关系甚密,据沈自晋《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记》记载,顺治四年(1647年)他从冯梦龙后人手中得到“《墨憨词谱》未完之稿,及他词若干”,9沈自晋著、张树英点校:《沈自晋集》,第257页。沈氏是冯梦龙遗稿托付之人。生活于吴江这样一个文学氛围浓厚、商品经济发达、风气开先的地区,叶纨纨对于情的认识和理解可能更为深刻。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叶纨纨所接受的教育主要包括女德、佛禅、诗词、小说、市民文学等内容。正是这些教育塑造了叶纨纨的个性特点,她是一个深受传统女德影响的知识阶层女性,但同时她又深受诗词文学熏陶,造成了自由心性的发展,而且《西厢》、《牡丹亭》等唯情小说戏剧的阅读,更是引导她对理想婚姻寄予厚望。也就是说,叶纨纨的受教模式既是历史上书宦之家传统的,也是时代典型的。
四、女教与婚姻:基于叶纨纨婚姻个案
晚明时期的“主情”文化思潮是影响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冯梦龙试图“从‘史’的角度来说明‘情’的本体论地位及其各种表现形态,提高‘情’的‘史学’地位和意义,从而将被‘异端之学’和理学文化思潮视为恶、不善的‘情’纳入‘史’的范畴,并因此而建构起‘情’的历史谱系。其‘情’在指向‘贞’的过程中,便同时获得了‘道德化’及‘贞正化’品质。”1李月杰、何悦玲:《冯梦龙“情教”思想建构语境探微——兼谈其在先秦至晚明“情”、“理”关系认知发展中的历史地位》,《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这也是“情”逐渐合理化的过程,“以情议婚”的真情观渐成女性婚姻缔结的重要参照。此期小说创作者以及评点家也在尝试追求情与理的融合与统一,以情理作为评价作品、臧否人物的重要标准,小说创作过程中就已经对女性情与理的观念做了处理。2孟昭连:《明清小说批评中的情理观念》,《南京师大学报》,2002年第1期。明代的戏曲创作中,亦出现了“情”与“理”交融的现象:“取材于唐传奇的明代戏曲既有对个性的倡导、对真挚自由爱情的呼唤,同时又宣扬传统伦理道德、自觉维护封建伦理秩序,从而呈现出理与情错综交织的复杂面貌。”3刘玮:《理与情的错综交织——取材于唐传奇的明代戏曲创作心态研究》,《武汉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小说与戏曲创作上情理问题的探讨是现实社会需求的有力反映,人们对“情”与“理”的困惑与重视才导致了文学作品试图寻找某种出路。“情”与“理”问题在现实以及文学作品中的较量是这一时代人文思潮的重要内容,是人们在面对真实人性问题时对人类思想与行为的思考过程。可以明确的是,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情”与“理”对抗同样也包含了这样一种人类文化精神的矛盾与挣扎过程。“明代社会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现象,一方面,封建礼教束缚下的贞节观盛行,另一方面,明代特别在明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价值观和风俗发生很大变化,妇女反礼教思想盛行。这构成明代妇女的二元性,即保守性与反叛性并存。”4赵崔莉:《明代妇女的二元性及其社会地位》,《辽宁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这种“二元性”就决定了“情”与“理”问题贯穿女性生活始终,婚姻关系之缔结、存续,亦或是解除过程中,伴随了“情”与“理”之权衡与较量,决定婚姻的走向。对叶纨纨而言,她受到了《西厢》与《牡丹亭》等重情文学的影响,5叶纨纨诗词中并未直接提及她曾读《牡丹亭》,但其三妹叶小鸾曾为《西厢记》、《牡丹亭》题诗十六首(叶小鸾:《返生香》,第380—383页)。纨纨与小鸾姐妹感情甚好,多有诗文唱和,因此推测她们曾经交流《西厢记》、《牡丹亭》的阅读体会,并且叶绍袁也指出,家中藏有坊刻本《西厢》与《牡丹亭》。因此,如果她始终不曾在诗中抱怨丈夫,那么这种结果也是合乎内心情感的。沉默既是从情选择,也是遵循礼法的折中态度。何人何事入诗,想必是有讲究的,重要的、能为自己带来幸福感的人才能入得作者法眼,而对伤己者要么只字不提,要么控诉批判,叶纨纨选择了缄默。
(一)女教对婚姻情感的作用
晚明女子教育不只是礼仪规范,还有诗词歌赋与市民文学等,叶绍袁家中就藏有坊刻版《西厢》与《牡丹亭》,美好爱情故事的阅读容易增添女子对男女之情的浪漫期待。叶纨纨三岁便读《长恨歌》,“不四五遍,便能朗诵”,6叶绍袁:《祭长女昭齐文》,第337页。十三四岁学诗词,“同母步李沧溟《秋日八咏》韵,则清新俊逸,俨然一代诗史。”7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第26页。尽管叶绍袁已经意识到“德、才、色”可谓女子“三不朽”,8“丈夫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而妇人亦有三焉,德也,才与色也,几昭昭乎鼎千古矣。”(叶绍袁:《午梦堂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1页)叶氏家族“德、才、色”三者兼容的主体意识,既有女性角色的鲜明性与审美特征,又强调女性的道德价值:“明末叶氏夫妇继承建安曹氏父子与晚明李贽、袁宏道等‘好于言色’的传统,以冲击‘置色弗谭’的观念作为‘突破口’,摆脱程朱理学的束缚,解放思想,大胆地提出了‘德、才、色’三者兼备的女性人生理想的新模式,标志着晚明解放思想已深入到女性的主体意识”。(陈书录:《“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南京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但是他在夫人沈宜修过世后编撰《午梦堂集》时亦发出了造物弄才之感:“令宛君与两女未必才,才未必工,何至招殃造物,致忌彼苍。”9叶绍袁:《午梦堂集序》,载《午梦堂集》(上册),第2页。而沈宜修在叶小鸾去世后曾感慨“恸曰:‘恨吾璋知书!天下常女之伴憨夫老,百年皆是也,张杀吾女!’”10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28,“闺懿列传”,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590页。才女早逝某种程度上使人们更加相信“女子无才便是德”,11刘氏:《王节妇女范捷录》(才德篇),清光绪六年(1880年)刻本。这就令这一时期的人怀疑,女子教育、女子多才是否影响了婚姻家庭的幸福?李国彤研究指出:“明清教育在明清社会中基本处于无规则运作状态,其中每一环节、层面、点线的疏失都可能影响女子教育方向,”1李国彤:《女子之不朽:明清时期的女教观念》,第134页。女教在增加女性才华的同时,也在女性心灵层面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之门,难以预料不同人看到相同故事时是选择模仿还是引诫。袁枚的妹妹素文许嫁浪子又固执不肯改嫁,被丈夫卖掉,最终诉诸公堂回娘家,故此,袁枚曾总结、感慨并怀疑读书识字对女子的作用:“予幼从先生授经,汝差肩而坐,爱听古人节义事。一旦长成,遽躬蹈之。呜呼!使汝不识《诗》《书》,或未必艰贞若是。”2袁枚:《祭妹文》,载《袁枚文选》,北京:作家出版社,1997年,第224页。读书识字的过程中,不同人的关注点明显不同,对素文而言,她关注的是节义之事,故事当中的角色甚至成为她效仿的对象。
而对叶纨纨来说,她所接受的德才教育与爱情故事熏陶会起到何种作用?市民文学为女性描绘了一幅美好的婚姻画面,但却并没有告诉她们,当所嫁并非自己满意之人时该如何面对这种婚姻。文学描述了一些大胆解除婚姻的女子,但是却并没有告诉这些女性离婚后该如何面对世俗社会的谴责。叶纨纨接受了女子教育中多种知识的熏陶,会对传统的伦理、道德多一份审视,情感的释放、舒展和表达有了前所未有的新的历史条件和更广阔和宽松一些的空间。因此,“叶纨纨”式的女性形象更多出现在晚明时期,而婚姻破裂后在行为层面采取更多选择的女性形象——如秋瑾,则更多出现在清末民初。且不论秋瑾与丈夫不和的原因何在,但“能够被一致认定的事实是,秋瑾与王子芳夫妻不睦,秋瑾的东游求学实际上宣告了婚姻的破裂”,3夏晓红:《秋瑾与谢道韫》,《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秋瑾在此时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展现她对不满意婚姻的态度。从父母的诗文和叶纨纨自己的作品中,能感觉到她不是刻板的、居守的心理表达。但是叶纨纨所在家庭是传统、仕宦和书香之家,她所受的传统妇德意识的约束,要比身处其中的市民阶层更强烈些,即便家庭成员内部如何相互关爱,依然会受传统闺范影响。叶纨纨的家庭教养和身份地位,决定了她不可能像市民阶层女性那样受到较少的社会和自我约束而随便嫁给市井小贩,这是文化的惯性,是在家庭和社会教育之下形成的心理情结和价值观。叶纨纨希冀的是美好婚姻,而她本人又是一个如此沉迷于文学的人,她必然对婚姻抱有很高要求,而不仅仅是“穿衣吃饭”的问题。一旦婚姻当中出现了矛盾,她只能哀愁与逃避,没有更好办法,因为离婚很难,即便是离婚再嫁,她内心也难以承受再婚之女的流言,她也不可能像清末的秋瑾一样用出走的方式来结束名存实亡的婚姻。
(二)婚姻女性的教育互动
叶纨纨所受的家外领域的教育主要来自于以沈宜修为中心的吴江才女群体。这些女性包括自家的侍女、儿媳,也包括出生于或嫁于叶沈家族的女性,人数有二三十位之多,其中以沈宜修母女和从姐沈大荣、从妹沈倩君、沈静专等成就最为突出。沈宜修长女叶纨纨、次女叶小纨、季女叶小鸾、五女叶小繁,个个才华出众,“相与题花赋草,镂月裁云。中庭之咏,不逊谢家……于是诸姑伯姊,后先娣姒,靡不屏刀尺而事篇章,弃組絍而工子墨。”4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第 753 页。叶氏沈氏家族才女众多,5宜修季妹沈智瑶,表妹张倩倩(沈自征妻室),从姐沈大荣(沈璟长女),从妹沈倩君(沈璟次女)、沈静专(沈璟幼女),从姐沈媛,弟媳李玉照(沈自征继室)、顾儒人(沈自南妻室),侄女沈关关(沈自继幼女)、沈宪英(宜修三子叶世傛妻,沈自炳长女)、沈华蔓(沈自炳女)、沈淑女(沈自友女)、沈蕙端(沈自序女)、沈静筠(沈自征女),外甥女周兰秀(宜修从姐沈媛女)、严琼琼、颜绣琴,孙女沈树荣(叶小纨女)、沈友琴(沈永启女)、沈御月(沈永启女)、沈茝纫(沈永令次女)。叶氏沈氏家族才女名录主要根据《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一文整理(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第159—164页)。多有诗文传世。而叶纨纨置身于这种充满自由氛围的群体中,亲眼目睹女性之间的思维碰撞,感受女性这一群体在当时社会中的角色。
叶纨纨时常归宁的举动方便了她与吴江才女群体的交流,与这些才女在相互的交往唱和中不仅展示了自己的才华,而且相互间也获得一种精神寄托,并且不断扩大自己的社交世界。一个扩大了的社交关系对于当时女性的婚姻而言,有着莫大好处。这一时期,男性仍然延续他们自己家外世界广阔的社交圈,已婚女性的社交圈则相对小很多。人际关系薄弱对于女性心理而言一个明显的不利之处在于容易滋生“闺怨”心理。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是一个容易理解的问题,一个终日索居家中的妇女倾向于多思、忧虑,这种状况不利于婚姻的长久维系。任何人都需要排解,都需要其他有意义的事件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来应对婚姻生活之外的独处。对于叶纨纨而言,写诗是一种排解,家外领域与其他才女间的交流唱和则更是心灵上的放松与宣泄。
叶纨纨经常归宁既加深了姐妹之情,也影响了三妹叶小鸾与二妹叶小纨对婚姻的认知。如果说沈宜修对叶纨纨的言传身教是女教的纵向传承的话,那么叶纨纨对叶小纨与叶小鸾的影响则可以说是女教的横向传递。叶小鸾亲眼目睹长姐叶纨纨婚后愁城为家,其内心也阴霾甚重:“深深一点红光小,薄缕微微表。锦屏斜背汉宫中。曾照阿娇金屋泪痕浓。朦脱穗落轻烟散。顾影浑无伴。怆然一夜漫凝思。恰似去年秋夜雨窗时。”1叶小鸾:《返生香》,第412页。叶小鸾对女性在两性关系之“哀艳相济”的准确定位,2邓红梅:《女性词史》,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02页。让人不禁感慨其见识功底,少年深沉。有研究者将叶小鸾的死归因于“欲结两姓之好”的现实包办婚姻与自由爱情理想之间的矛盾,3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第197页。是有一定道理的。对美好婚恋生活的幻想与生活中长姐叶纨纨婚姻“七年空名”的事实形成鲜明对比,崔莺莺、杜丽娘等女性形象也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爱情理想,4叶小鸾曾为《西厢》、《牡丹亭》题诗十六首。(叶小鸾:《返生香》,第382—383页)失望与恐惧下,叶小鸾于崇祯五年(将出嫁前五日)病逝。清代沈钦韩曾题:“亡国凄然哀怨声,恨长情重奈娉婷,伤心汾水湖边路,芳草年来不忍靑。天使文章殿一朝,王风板荡黯魂消,绝怜水部钟情甚,梦断花宫月下箫,”5沈钦韩:《题叶纨纨愁言叶小鸾返生香集》,载《幼学堂诗文稿》诗稿卷三,清嘉庆十八年刻道光八年增修本。他在明亡的情绪下表达对才女早逝的惋惜。孙康宜认为,“那是在尽情地享受了父母的娇爱,度过了无邪的少女时代,在行将进入严峻的现实选择之前,以生命的终止来维持少女之完美的一种解脱,”6孙康宜:《何谓男女双性?——试论明清文人与女性诗人的关系》,载于《文学经典的挑战》,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309页。以此来解释才女早亡。高彦颐在《闺塾师》一书中也对这种心态给予了关注,称其为“婚前焦虑”:“但大量完婚前后很短时间内死去的少女还是显示,这是女人一生中最脆弱的一个阶段。”7[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223页。曼素恩则认为:“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她十分惧怕婚姻,视之为童年时代的终结;她认为童年时代的终结也意味着她作为一个知识女性生活的终结。”8[美]曼素恩著,定宜庄等译:《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第128—129页。对于爱情的感知来源于阅读书籍的体会,对于婚姻的感知来源于对家族女性婚姻的冷眼旁观,正是这种充满了期待后的冷眼旁观最终将叶小鸾带入了绝望境地。
叶纨纨婚姻对叶小纨的影响可以从她撰写的《鸳鸯梦》一剧窥测得知。此剧主要描写天宫三仙女被西王母贬谪人间,转世为昭茶成、蕙百芳、琼龙雕三才子,后因志趣相投结为兄弟,昭景成、琼龙雕相继去世后,蕙百芳哭悼二人,终被吕洞宾超脱成仙。9叶小纨:《鸳鸯梦》,载《午梦堂集》(中册),第468—483页。“昭、琼、蕙”暗合了叶纨纨、叶小鸾、叶小纨三人的字,即昭齐、琼章、蕙绸。钱谦益认为,“蕙绸《鸳鸯梦》杂剧伤姊妹而作”,10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第754页。徐子方也认为:“此剧之作直接缘起于悼亡。”11徐子方:《明杂剧史》,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55页。不过,高彦颐指出,“剧作家不是在哀痛浪漫的难以捉摸,而是在关注同胞姐妹间的非世间之情,”12[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209页。表面上哀痛姐妹亡故,事实更深层的原因则是悲叹女性婚姻的不幸,这应当是叶小纨以三男子的戏剧形象来展示同胞姐妹之情的原因。她是否在内心做了这样的假设:若是男儿身,长姐纨纨当不会因婚姻不幸而愁闷至死,三妹小鸾不致于在婚前忧心去世,而自己也许会更加幸福?13叶小纨生平所作只留下《鸳鸯梦》一剧以及《存余草》51首诗,(诗大概只留下生平所作的1/20,为何而毁当有隐情)诗中多思念父母与兄弟姊妹等亲人,而无一首言及其夫沈永祯,更无唱和之作,其夫早她十年去世,也未见叶小纨留下任何悼亡之作,概与其夫感情有隙之故。叶燮编撰《存余草》时指出:“迨伯季两姊氏早亡,仲姊终其身如失左右手,且频年哭母、哭诸弟,无日不郁郁悲伤,竟以忧卒焉……”(叶燮:《存余草述略》,第903页)婚姻问题加上众亲人离世导致了叶小纨平生的悲情基调。
(三)女教与男性的关系
晚明时期的女性诗文集中很多材料其实是由男性完成的,如男性为女性所作的传记、墓志铭和祭文。孙康宜指出,晚明时期大量存在男性为女性作传以及支持女性作品出版的现象,“在明代末年,像叶绍袁一样的开明人士不少,例如沈荃、葛徴奇、赵世杰等人都努力标榜女性诗才,”1孙康宜:《妇女诗歌的经典化》,载《文学经典的挑战》,第102页。男性“从事于女性文本的大量整理,为女诗人出版各种不同的选集,使得妇女诗词顿时成为热门读物”;2孙康宜:《明清文人的经典论和女性观》,载《文学经典的挑战》,第84页。正如胡文楷所总结:“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才士之妻闺房唱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3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第 951 页。高彦颐也对男性文人在女性诗词市场以及文学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进行概括,认为“男性文人对女诗人的推助,或将女性声音等同于真诚、自然和真实,是女性诗集繁荣背后的一个主要动力”。4[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63页。
在晚明重情的背景下,男性对于女性知识生活的影响十分普遍,女性依然难逃男权视角下的闺范约束。叶绍袁参与了叶纨纨的成长教育,与其诗文唱和,并且叶纨纨所使用的女教书籍多数是由男性文人编著的。从本质上来说,这是男性通过教育文本和教育活动并且按照他们自己的思维习惯去传达理念、规范女性的行为模式。从对叶纨纨婚姻所采取的态度看,父亲叶绍袁对女婿袁崧存有埋怨,但却并不可能实质性插手解决女儿婚姻中的问题,在他得知叶纨纨婚姻不幸后,他不可能让叶纨纨一直在娘家生活,更不可能劝说叶纨纨解除婚姻。叶绍袁对《愁言》做注,也只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愁苦一生的悲伤与叹息,受时代以及性别所限,他很难对叶纨纨当时的心理心境作更深的理解与解读,甚至在整理叶纨纨遗稿时可能对反映叶纨纨心理、表现女性意识的诗文内容作选择与删除。想必叶纨纨本人,也由于年龄、经历与时代的局限,难以准确描述自己愁怨的根本原因,那是一个处于时代转折期女性对自我命运的探索,她只是隐隐感觉到自己处于迷沌之中,但是又很难逃离,女性意识觉醒,但又无法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为男女平等从理论与行为上做出尝试。叶纨纨本应当是一个自尊、独立、有思想的女性,从其写花及竹枝词诗句5梅花、玫瑰花、木香花、蝴蝶花、金桃、洛阳花、茉莉花、夜合花、蜀葵、秋海棠、秋芍药、菊花等。(叶纨纨:《愁言》,第309—315页)中可知她是一个热爱生活、温情并对生活充满理想主义期待的人,却因婚姻的不幸而使生活蒙上厚厚的一层阴霾,时常徘徊游离于一种生死边缘。
抛开男性为女性作品写序、编辑、出版等等男性可以直接参与的行动,女性内化男性话语传统则是男性无法强迫的,即女性作品充满男性色彩的现象是女性自觉自主意识所形成,高彦颐指出了此期女性“挪用以男性为中心的哲学和文学传统观念、习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的现象,6[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20页。这是“女性书写”借鉴和重构男性话语传统来进行女性自我表达的选择。中国的文学经典传统几乎完全是由男性作品所构成,但分析此期女性作品时发现,在选择文体与文学语言时,她们的作品在形式上基本与男性没有太大区别,比如,叶纨纨诗集中骚体的运用以及词牌的驾轻就熟等等,不过诗词中的情感内容却是男性无法驾驭的,那种细腻与敏感却也只能是女性所独有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男性介入女教的本文与实践,而这种介入也将女性带到一个十字路口,面对男性插手女教的事实,作为女教的受众的女性是选择顺从、通融还是反抗?叶嘉莹先生说:“中国女性词人所完成的,却原来并不是破坏和颠覆,而是一种融汇,并且要在融汇中完善和完成一种女性的自我表述,”1叶嘉莹:《良家妇女之不成家数的哀歌》,《中国文化》,2008年第2期。女性在文学领域中的表现说明她们本身似乎在向这个原有的社会性别体系寻求一种通融,男性依然在这个体系里充当重要角色。在女子教育领域,他们是女教书的编写者,是女教的支持者,同时也是女教的实践者。冯梦龙在万历四十八年前后编撰的《情史·序》中提出情教思想:“我欲立情教,教诲汝众生,”2冯梦龙编撰,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载《冯梦龙全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页。认为以真情为基础实施教化,远比用外在的理学规范人的行为更有效。“冯梦龙”式的男性倡导在晚明时期为数不少,男性通过女教文本以及教育活动传达了他们所希冀的两性与婚姻关系,他们的倾向依然是男权中心的。性婚姻行为边界的可能。因此平衡情理的方式是女教中女性解决婚姻矛盾的选择,促成这种选择的另一重要因素是男性仍然主导两性关系的公众领域,通过教育文本与实践,男性思维与主张得以渗透女性婚姻情感生活。可以说“叶纨纨现象”是晚明传统教化与女性情感生活约束松动二者矛盾运动挤兑的结果。
以上对晚明社会婚姻关系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以江浙为重心的手工业经济、商品贸易率先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又以诸多中心城市为重点地区,3《历代妇女著作考》共收录明清女作家3885人,南方3405人(约占87.64%),其中1407名生活在现今的江苏省,1054人居于浙江,262人来自安徽,这是女作家数位居前三位的省份。这一统计结果比较直观地展示了晚明知识女性的地域分布规律。(数据统计参见王萌:《禁锢的灵魂与挣扎的慧心——晚明至民初女性创作主体意识的萌发》,河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38—39页。)并不能完全代入晚明中国社会的整体情况。显然,关于这一时期女教与婚姻的关系在更大范围内的影响问题需要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
结 语
分析叶纨纨的成长教育以及婚姻境遇可知,她所接受的女子教育本身蕴含了情与理的矛盾,因此,某种程度而言,她的婚姻问题是这一时代特色女教的结果,她的愁苦也因此包含文化与心理的时代困惑。“叶纨纨”式的晚明社会女性受到的家庭和社会教育使她们具备更为广阔的视野,其思维与行动试图探索更加多样的两性关系模式,同时这些教育也为她们个人生命路径和心性发展增加了一种危险系数,这种危险就在于传统约束依然存在。女子教育并没有很好地帮助她们摆脱婚姻中的情理困境,反而突显了婚姻矛盾的僵局。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时期的女子教育使得女性面对婚姻情理矛盾时有了更多路径可能。女教所营造的氛围就像一张充满弹性的网络,不断扩展社会认可的女
[作者奚丽芳(1986年—),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浙江,杭州,310028]
(责任编辑:李媛)
10.16758/j.cnki.1004-9371.2016.03.009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