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相关路径
2016-10-20陈恺旎
陈恺旎
[摘要]:文分析了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了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认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时代必然性,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树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理念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建议。
[关键词]:服务型 政府 建设 路径
0引言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长期战略任务,将伴随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因此,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同步进行。
1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1.1建设服务型政府缺乏民眾认可
由于民众的参与度较低,很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举措并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可,没有满足民众真正的需要,也就做不到“权为民所用,情为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建设服务型政府,实际上就是政府与民众关系和行为模式的一次改革,政府缺少或不与民众互动是不行的。可以说,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民众的事;不仅仅是公务员的事,也是公民的事;不仅仅需要政治领袖的推动,而且需要人民大众理解和支持;不仅仅是政府的改革,也是在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改革,所以,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与人民互动。
1.2政府本位主义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缺少与民众的互动
部分官员或者公务员仍然站在政府本位的角度,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仅仅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是政府自己的事,政府靠自身的力量能够建设好服务型政府,与人民大众没有多大关系,不愿、不敢、不让人民大众参与进来,认为他们的参与会给政府带来麻烦。造成这种观念和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既是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客体,政府这种改革主客体二重合一性,往往使政府官员忽视了以下四点:政府提供服务的资格和权力是人民大众赋予的,相当于政府是人民大众请来的、雇来的,民众有权力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服务什么、如何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人民大众拥有绝对的发言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在宪法中得到法律保障,人民大众有权利参与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来,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现实要求;人民群众有能力参与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来,并能弥补政府自身能力的不足,使政府能够集中主要力量履行好那些必须由政府承担的关键职能。
2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路径
2.1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近些年来,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要求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强烈要求拥有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在当前公众时代的社会里,当政府在很多方面影响一个人的时候,保证人民了解政府活动的权利,比其他任何时代更为重要。例如某地政府为老百姓推广土特产,这类产品的推广重要的是渠道。政府部门增加销售渠道,帮助产品“走出去”。在销售过程中,政府始终要扮演好“妈妈”的角色,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高质量的销售,并解决好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市场价格竞争、商品质量等。再比如每个地方政府都应该围绕把新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国家支持“双创”的新政策、好政策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全局税收管理员开展了走百家、进千户,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对每户均实行“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辅导,“零距离”服务。截至日前,对全局管辖的企业全部实行了全覆盖式宣传服务。既拉近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的距离,也树立了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2.2充分认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时代必然性
为什么当下我们国家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呢?以前的政府治理模式遇到问题了吗?中国政府为什么此时此刻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呢?首先,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选择。20世纪末,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整个社会的运行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在信息化时代,政府对信息不再具有垄断特权,政府自身独立作出的决策已显得盲目和片面,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缺乏科学性。因此,政府角色的定位也逐渐转向为公民和社会发展提供规则、环境和服务。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具有相对独立、自主和追求进步的特点,他们比较容易接受。民主、自治型的管理模式。这要求政府调整自身的管理模式,以服务社会和公民的需要。政府的主要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发展不停步,改革不止步。对政府职能的认识和定位,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的。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改革的推进,经济基础的发展,自然而然会对上层建筑提出新的要求。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下大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看得还不那么准、又必须突破的改革,可以先行试点,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开辟新路。这是中国机构改革的方法论,也是推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必然路径。
2.3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个艰巨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笔者仅从法律层面上谈谈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由于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法律地位不平等,造成服务主体、政府及其行政人员与服务对象、公民及其团体之间的服务关系抽象化与虚假化。这种“微笑服务”背后,透露的是骨子里的冷漠与麻木。为什么我们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如此淡薄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受传统文化“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二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民主与法制精神。
因此,要想使服务型政府建设不走样,至少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从思想上肃清封建特权思想的残余,树立“民本位”、“人民意志至上”理念;二是建立法治国家,即政府在运行中,自觉地接受法律的约束和限制。
2.4树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理念
这种新的理念要求政府服务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行政中应引入市场化模式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最后,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主导的社会,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完成的,而是通过政府的法令、法规进行组织管理与调配。比如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模式,打造特产品牌。传统产业的发展需要跟上时代潮流,搭上“互联网+”的顺风车。政府部门帮助企业建设特产网站,提高知名度。对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推广,打造广西“龙头”特产品牌;对落后企业进行整改,通过“互联网+”模式,为其打造特色品牌。比如说,房屋由国家和企业分配,工资由国家来调整。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引入了市场机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来完成,实现优胜劣汰。特别是我国在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浪潮要求我国政府必须与世界各国政府在经济领域全方位接轨。这些因素从客观上加快了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
3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尤其在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投入的力度明显加大,地方政府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不过任务重、压力大,还需不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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