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与商业信用融资关系研究
2016-10-20崔雪原
崔雪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中商业银行数量、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加,银行业竞争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同样,作为银行主要竞争力之一的银行信贷成为银行、社会关注的焦点。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融资都是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对于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确保企业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有限的银行信贷获取量使企业对商业信用的融资需求增加,商业信用融资作为一种非正式融资渠道,逐渐成为正式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随着银行业市场竞争压力增加,商业银行应关注企业不同的融资渠道,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正式金融体系信贷支持质量,创造有效的融资环境。
[关键词]:银行信贷 商业信用融资 替代
1引言
一直以来,企业融资结构都是现代企业金融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融资是其债务融资的两个重要来源。20世纪以来,作为两项重要的流动资金来源,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得到企业广泛使用,在企业负债融资中占有较大比重。但在当前的相关研究中,关于不同债务融资方式间关系的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理论研究认为,与银行相比,商业信用的提供者在债权人治理过程中有更强的优势。因为供应商和购买者之间存在紧密的合约关系,商业信用的提供者在信息获取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而由于获得商业信用的一般是下游企业,作为提供商业信用的上游企业对客户具有一定的控制力。此外,还有人提出,银行与供应商行为差异的根源在于,对机会主义的企业来说,挪用存货比挪用银行贷款更难。
2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融资概述
2.1银行信贷定义及特点
银行信贷指以银行为中介、并要求利息为回报的货币借贷。只指借贷通过银行进行,而不是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财务发债的国家信用、个人之间的民间信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信用,更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高利贷。现今的银行,以发展成为专门化、独立化的金融中介,专司存款货币经营的间接融资。
银行信贷的特点大致为偿还计息;货币借贷。
偿还计息。偿还计息是指借贷必须是有条件的,必须设定还本付息的前提。银行从事借债、用债、收债的交易活动,必须遵从债的普遍原则,即偿还计息,不然会造成破产,祸及社会。
货币借贷。货币借贷指借贷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不能搞实物借贷。银行只经营货币,货币商品无差别,可与一切商品相交换,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代表。这样,银行的借贷行为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才能发挥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动的作用,并有利于降低借贷双方的成本。
2.2商业信用融资定义及特点
商业信用融资是具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提供的一种信用,伴随着商品交易自然产生,一般没有银行、金融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参与,是一种“自然性”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信用融资就是在提供信用和接受信用的企业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其最基本的方式有: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商业信用融资的特点归结为:限制条减少;期限短、数额少、有时成本较高。
限制条减少。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商业信用筹资限制条件较少,选择余地较大,条件比较优越。
期限短、数额少、有时成本较高。采用商业信用筹集资金,期限一般都很短,如果企业要取得现金折扣,期限则更短;一般只能筹集小额资金,而不能筹集大量的资金;此外,如果企业放弃现金折扣,必须付出非常高的资金成本。
3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融資关系研究
国内外学者对于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在企业融资中的关系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替代关系、互补关系、既有互补关系又有替代关系(下称双重关系)。
3.1替代关系说
商业信用与金融中介或银行信用反向相关,表现为金融中介不发达国家,由于存在较严重的银行信贷配给,企业对商业信用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性及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银行在对企业进行放贷过程中出现了信贷配给问题,这使得一部分企业难以得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或者仅得到部分贷款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对于那些受到信贷配给限制的企业而言,商业信用便成为其获得资金的一条重要的途径,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并成为企业满足资金需求的渠道,因此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呈现出一种替代的关系。
3.2互补关系说
由于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在监督和控制生产要素的需求者以及执行合同方面比金融中介更有效率,金融中介可以先把资金贷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再根据他们掌握的生产要素需求者的信息,通过商业信用把资金贷给生产要素的需求者,因此金融信贷与商业信用在企业的融资中呈现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很多国外学者研究结果支持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认为提供商业信用的企业比银行具有信息优势,逆向选择风险较低,因此商业信用能够作为银行信贷决策的参考信号。在国内,李斌和江伟(2006)运用2001一2003年654家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通过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对企业商业信用的影响来考察金融中介与商业信用在我国企业融资中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金融中介与商业信用在我国企业的融资中呈现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且金融中介与商业信用在我国小公司融资中的互补程度要大于大公司。
3.3双重关系说
银行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既有互补关系也有替代关系。我国学者曾分析了商业信用与企业特质、银行信用、行业、经济类型等因素的关系,回归结果验证了影响商业信用的一般结论,证实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既存在替代性,也存在互补性;替代性是一种常态,而互补性与外在条件有关。
4结论
在学术界,有关商业信用与银行借款之间关系的讨论一直存有争议。对于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究竟是替代关系还是互补关系抑或是存在双重关系,学者们的研究结果由于市场环境、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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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斌,江伟.金融中介与商业信用:替代还是互补[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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