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的不正之风
2016-10-20郭守文
【摘要】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但为人师表的高校教师,如果在教育科研活动中,不能以身作则,甚至违法乱纪,又将如何垂范于学生?洞察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不正之风的各种表现,分析其存在的个中原因,进而探求有效避免的有效对策,对于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对于促进高校教师教育科研,对于高等教育的良性科学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校教师 教育科研 不正之风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1-0023-02
前言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坚持反腐倡廉不动摇、将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和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将继续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并力争在2016年“实现不敢腐”。而早在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上,时任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的袁贵仁也强调,要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维护立德树人的纯洁高地。教育系统绝不允许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但当前教育活动中确实存在诸如腐败招生、组织人事腐败、学术不端等诸多不正之风。其中,笔者身为普通教师,感受最为深刻的,莫过于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最近,发端于两年前2014年10月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室科研腐败的案件,因二审庭审再次撞击着高校教育科研人的灵魂。
一、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不正之风的典型表现形式概览
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的不正之风,虽表现形式形态各异,但就其终结性表现而言,以下几方面种形式比较典型。
(一)集中突击出成果。有的高校教师平时不用心钻研业务,而在需要晋升职称职务时,突然就一个月一篇两篇甚至更多地密集发表各种论文;有的教师平时不注意业务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在学年或学期即将结束时,迫于任务型压力,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就神速提交考核需要的各种论文式成果。
(二)脱离实际出成果。在高校,有的教师仅仅是为了完成各种任务,科研成果只上数量,不管质量。科研课题或论文明明没有实用价值,不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却堂而皇之的作为科研成果对外提交;有的教师不关注本单位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研究的课题不从本校教育教学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不以解决本单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目的。
(三)装饰门面出成果。有的高校教师做课题研究,很难摆脱自以为是的良好感觉,总是喜欢假想自己在学术界所谓的影响力,总是喜欢追求课题立项的数量和级别,追求发表论文的数量,用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逐利目的,同时满足单位高大全式对其在业内影响力的追求,根本不注重成果的现实价值,更谈不上将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和推广,到头来,只能作为自己和单位装潢门面的花瓶。
(四)不择手段出成果。有的高校教师平时不努力钻研专业,需要时却不惜代价找人代写代发表论文。当然,也有以各种形式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还有出钱购买著作主编、副主编的。也有的高校教师根本没有学术研究,而是将粗制滥造的文章,专找那些出钱就可以刊登文章的刊物发表论文充数。同时,也不乏主要靠请吃陪喝甚至送物送钱申报评选评奖课题的高校教师。当然,也有善于做表面文章的高校教师,他们搞什么什么级别的所谓精品课,而自己正常的课堂教学却是一塌糊涂。
二、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不正之风形成的主要原因分析
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的不正之风,尽管动机各异,但从其现实动因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追求个人利益。鉴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在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与个人待遇、地位等都直接联系,从而助长了一些教师的功利主义。有的教师为了评职称,不计质量地出成果,更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亦有找人代写代表论文之事。当然,还有把搞科研当作发家致富工具的高校教师,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殚精竭虑地去争取各类课题,为的就是拿到丰厚的科研经费或各种奖金。
(二)缺乏有效监督。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科研评价体系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我国又是熟人社会,加之有的教师平时就喜欢拉帮结派,致使有些高校对教师科研评价的监督失去了应有的职能,纯粹沦为人情工具。特别是一些匹配相当经费的科研项目,因种种原因,评审成了单纯走过场式的程序问题,而不是真正的把关审核。
(三)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法制意识,也是一些高校教师科研“落马”的原因。在高校,有的科研论文,无论题目,还是内容,都不伦不类,观点陈旧,逻辑混乱;有的高校教师做学术研究,靠的是请吃陪喝或送物送钱;有的高校教师善于搞花架子,动辄拉上重量级的所谓“课题研究小组主要成员”,堂而皇之地去申请什么什么级别的精品课或课题项目。如意算盘得逞之后,又以偷、骗、套等种种逾越雷池之行为铤而走险,此种种跳梁行径极易触犯有关制度和规则,甚至有时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四)学术保护主义。一些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一方面出于完成考核指标的压力和提升本单位科研成绩的需要,另一方面出于照顾同事情面,自觉不自觉地推行着学术保护主义和好人主义,助长了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风气。比如,有的教师,尤其是有一定资历的教师,其做学术研究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经常凭借的不是其在业内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靠的是脸蛋和腰包的杀伤力。而负有监管职责的科研部门却视而不见,不加规范。
三、遏制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不正之风对策的初步思考
本是象牙塔里教书育人的公职人员,却在科研中存在不正之风!这种现象的出现,会败坏高校学风文风,导致高校学术道德某种程度上的沦丧,会误导一部分高校年轻教师的科研价值取向,会严重损害高校教育公正、公平原则,影响高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然而,对于这些不良现象,我们除了吐槽之外,更要思考除疾对策。对此,结合笔者的经历,以下谈谈我个人的几点不成熟想法,以期抛砖引玉,群策群力遏制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中的不正之风。
(一)加强宣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各高校可以充分利用本单位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毫不吝啬地积极宣传,树立正面榜样;绝不姑息纵容不正之风,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教育、引导高校教师端正职业态度,树立诚信观念和正确的职业理想,培养教师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增强高校教师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努力实现在教育中科研、以科研服务教育的良性循环。
(二)依规办事,严格科研管理。各高校要明确,对于科研事项,首先要依据国家和政府已经出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适合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办法。一切科研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办理,全面按照有关标准评审,坚决杜绝搞暗箱操作。甚至可以借鉴司法领域的做法,逐步建立项目管理责任终身制:实行申请者自律、推荐者保证、责任者审核、签字者负责。将整个过程全部公开公示,让高校科研在阳光下进行。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室原正副主任敖红、黄爱民,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的牺牲品。
(三)从重处罚,增强查处威慑力。对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不正之风,应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反腐威慑力。对于涉事人员不仅仅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更要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当然,触犯法律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有关法律责任。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室原正副主任敖红、黄爱民案,就是两年前中央巡视组进行专项巡视时,发现有关线索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
(四)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各高校应出台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科研政策,鼓励引导广大教师以提高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科研工作。科研政策要让大家形成共识,搞教研为的是解决本单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的是改进和提高本人和本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是仅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正像习近平同志要求的那样,要引导科研人员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推动力,而不是仅仅落在经费上、填在表格里、发表在杂志上。
四、结语
教育事业是关系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的千秋伟业,我们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科研观念,建立科学有序的教育科研制度,尽最大可能地遏制高校教师教育科研不正之风的发生和蔓延。对极个别师德败坏者要毫不姑息,坚决依法依规清除出教师队伍。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高校教育科研氛围,真正使科研服务教育,使教育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2]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03.05
[3]教育部部长:教育系统绝不许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02.28
[4]江海涛,教育热点问题及治理对策,对外经贸大学,2005.03.10
作者简介:
郭守文(1973-),男,汉族,山东省巨野人,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法律实务与思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