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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绩效考核的过度劳动问题研究

2016-10-20何倩倩陈周燕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19期
关键词:过劳死绩效考核农民工

何倩倩+陈周燕

摘要:本文以富士康集团为例,分析阐述绩效考核与过度劳动之间的关系,运用相关的数据论证绩效考核制度对过度劳动产生的影响。从企业的绩效考核理念、目的和员工对绩效考核的反应两方面出发,找出过度劳动问题产生的根源。最后,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过度劳动;绩效考核;农民工;过劳死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1

有效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让企业和员工同时满意,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会使员工丧气,看不到努力的方向,使他们身心疲惫。

一、富士康绩效考核与过度劳动的相关性分析

在对富士康基层员工的访谈中,有超过80%的员工认为工作量是导致他们产生压力的最主要原因,而在问及工作量时,有65%以上的员工将巨大的工作量归因于绩效考核。在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之后,富士康集团管理层承诺基层员工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80个小时,与此同时各个工厂也出台了新的规定,即员工超出80个小时之外的那部分加班,将折算为员工的个人绩效,不计入加班工资。

因此,本文将过度劳动程度设为因变量,其标准程度为10;将绩效考核标准和工作量设为自变量。对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假设,即绩效考核标准越严格、工作量越大,企业员工的过度劳动现象越严重。通过计量分析方法,可得出以下的公式:

其中: 是过度劳动程度;是绩效考核标准程度;是员工工作量; 、是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弹性系数。

让员工对绩效考核标准程度和工作量进行评价打分,其分数越大,则员工认为的绩效考核标准越严格、工作量越大,满分为10分。按照对富士康基层员工的调查结果,我们得出:每增加1个单位分数的绩效考核标准严格程度,员工的“过劳”程度会上升0.352个单位;每增加1个单位分数的工作量,员工的“过劳”程度会上升0.896个单位,即 为0.352, 为0.896。

如富士康2015年绩效考核标准经员工评级认为其严格程度为7,员工工作量为8,通过公式可得出:

按照假设的过度劳动的标准程度为10,则其员工过劳程度为(17.66-10)/10= 0.766,即过度劳动程度为76.6%。

由此可以证实,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会导致员工过度劳动。企业设置较高的工作量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加班加点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富士康是典型的计件工资制度,将工作量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影响员工的利益分配,为了获取更高的工资,员工只能延长工作时间。

二、富士康过度劳动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方面的因素

首先,从企业绩效考核理念来看,富士康采用分类分层考核制度,对基层员工实行的是计量制月度计量考核。富士康的基层员工在转正后每月的基本工资只有2000元。富士康的基层员工多为农民工,其中绝大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远离家乡进入城市,为了得到更多的工资,只能主动的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

其次,从企业绩效考核的目的来看,富士康绩效考核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大利润。富士康作为全球最大代工企业,仅在内地的厂区就已经超过30个,为了维持这庞大的企业,其实行“三高一低”的运营策略,即高品质、高交货速度、高柔韧性和低成本。富士康为了使员工加班加点的工作,采取了24小时轮班制、压低员工的基本工资等措施。

2.员工方面的影响因素

员工的本质,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本质,即人作为一个个体,是需要得到社会的接纳和认可的,在社会生活中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富士康的员工多为农民工,他们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他们的需求多半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他们的需求更多的是得到来自别人尊重,从而能够实现自我的价值。富士康的员工多为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满怀希望的来到城市,每月赚3000块左右,拿着他们的血汗劳动和青春年华,换取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富士康对于农民工的价值所在。

三、预防或消除过度劳动的建议

1.重视员工对企业绩效考核的反应行为

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的反应主要分为两大类,即满意度和公平。因此,富士康的管理层在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时,必须要考虑到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的反应,把公平和满意度限制在员工可接受的范围之类。企业在每次进行绩效考核前,都应该召集员工做详细说明,明确绩效考核的理念和目的,公开考核制度、考核方法及考核指标等,允许员工提出看法和建议并及时采纳。另外,需要对绩效考核的考核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绩效考核的流程和被考核者的日常工作,使用同一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保证绩效考核顺利公平的进行。

2.改变企业绩效考核的理念和目的

将评估型绩效考核向发展型绩效考核转变。评估型绩效考核往往只看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报酬挂钩,而发展型绩效考核更注重提升员工的绩效水平,帮助员工在企业中成长。绩效考核的理念和目的应当在实际的绩效考核中相互配合相互所用,改变以往绩效考核只看结果的理念,注重过程的发展。富士康需要改变企业的经营发展理念,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不是一味的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

3.加强对员工的资源支持和劳动保护

为了有效地预防过度劳动行为的产生,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工作控制,即加强对员工的工作要求和权限控制。企业需要合理设置岗位的工作要求和权限职责范围,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企业在下放给员工更多权力的同时应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资源支持,保障他们工作的顺利完成。此外,还应该完善企业的劳动定额管理,确立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在过度劳动问题已经产生的企业,需要及时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过度劳动行为的产生,硬性的规定员工的加班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若超出标准,则不允许员工过度劳动,要求员工强制休息,达到保护员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建丽.过劳死和过劳自杀对企业管理的启示研究[J].企业导报,2012(15).

[2]刘佳.高管高危:——基于国内企业高管“过劳死”的现状研究[J].内蒙古经济与科技,2015(2).

[3]谢天永.关于过劳死问题的探析与研究[J].当代青年,2015(05).

[4]颜军.论马克思“劳动与休闲"的逻辑关系:——解读富士康危机的一个重要视角[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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