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与经纪人“相爱相杀”
2016-10-20申玉环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申玉环 本报特约记者 曾思齐 金惠真
王宝强离婚案令他的前任经纪人宋喆站上风口浪尖。无独有偶,张靓颖与其经纪人冯轲的婚事风波也成为近日的焦点。不少网友调侃说,“现在才发现,原来贵圈比明星还‘厉害的是经纪人”。实际上,在娱乐产业发达的韩国,明星与经纪人“相爱相杀”的故事也不少。双方能否保持“生态平衡”,往往取决于经纪人的权限有多大,以及相关产业的成熟度有多高。
在韩国娱乐圈,经纪人很少以个体形式闯江湖,而是大多数从属于某个经纪公司,被公司委派给签约明星。像SM、YG这样的大公司会为艺人安排一名经纪人及若干助理。但也不乏一些明星和家人共同开设工作室,由家人担任经纪人或顾问。曾经卷入性侵案的朴施厚,据传就是因为想和家人一起打拼而得罪了经纪公司。
韩国经纪人行业有明确的等级划分,随着人脉、经验的增加,等级逐渐上升。刚入行的被称为“现场经纪人”,主要负责接送艺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艺人工作日程、给艺人跑腿办事……由于事无巨细地照顾艺人起居和工作,这类经纪人更接近于“保姆”。他们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每月超负荷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一般仅为每月60万到150万韩元(1万韩元约为60元人民币),还得用自己的工资给明星买零食、买衣服。拿着这点收入要想在物价很高的首尔生活,根本就入不敷出。因而,50%的“现场经纪人”都熬不过3个月实习期便走人。剩下的人当中,有一半熬不过1年就辞职回家。不过,他们也有一点“福利”,那就是与艺人相处时间最长,共同经历了甘苦,因而容易和后者发展成密友及事业伙伴。
入行五六年后,经纪人的月工资能涨到250万到300万韩元。他们的权限也有所提升,负责规划明星的档期、替艺人签订广告合同等更高端的业务。不少经纪公司老板都是从底层的“现场经纪人”做起,积累人脉后自立门户的。典型的例子是大型娱乐经纪公司SidusHQ的创始人郑勋卓。他在创业初期一手捧红全智贤,目前是郑雨盛、赵寅成等大腕的经纪人,被圈内称为“点金之手”。
韩国经纪公司和艺人如何分钱?据了解,如果签约的是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艺人,经纪公司与艺人通常按3∶7或者4∶6分账。如果签约的是新人,分配比例就会倒过来。韩国娱乐经纪圈盛传一段佳话,说的是韩国实力派女演员李瑶媛(《黄金帝国》、《善德女王》等韩剧的主角)与其经纪人20年风雨同舟的事例。即便经纪人在2012年宣布从老东家跳出自立门户,李瑶媛也是毫不犹豫地选择追随前者。她也因此被称为“最讲义气演员”。
经纪人的权限取决于公司的实力。越是像SM、YG这样的大公司,经纪人的权限反而越小,只是公司的信息传递人。而在小型演艺公司,经纪人的权限则被放大。一般来说,尚在培训中还未出道的艺人比较惧怕经纪人。后者甚至会因为艺人体重没达标而动手打人。因自杀而轰动一时的“张紫妍案”也是例证。已经成名的艺人在经纪人那里相对更有地位,也出现过个别明星殴打经纪人的事件。出演《天国阶梯》男二号的申贤俊,就有过此类行为。
明星和扶持自己的经纪人日久生情的事例也有。全智贤曾与郑勋卓传过绯闻,但前者予以否认。两人的利益纷争也不少。郑勋卓在操纵股权案中使用的银行账户,就是用全智贤的身份证明办理的。前者还曾监听全智贤的私生活。
不久前,歌手刘在焕在参加综艺节目时表示,“艺人把个人事务过度交给经纪人打理,导致很多人遭遇欺诈”。这种反目成仇的例子在韩国的确不少。例如,因《咖啡王子一号店》大热的尹恩惠,指控经纪公司常年克扣工资,连助手的月薪都由她代付。韩孝珠的前任经纪人曾拿她的私人照片要挟4亿韩元。从事演艺事业28年之久的女演员金善京今年透露,曾遭到跟随自己10年之久的前经纪人的诈骗,金额高达上亿韩元。韩星白智英更是遭到前男友兼经纪人的背叛,后者在网上公开售卖白智英的性爱录像。韩星李准基则爆料称,自己因为没有理财观念,把收入全部交给经纪人打理,导致自己从20多岁起挣的钱被卷走。李准基因此患上伴有自残行为的抑郁症,后来借助亲友帮助才从阴影中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