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棚户区改造相关问题研究
2016-10-19康春艳
康春艳
摘 要: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旧城区内遗留下来环境设施差、人员结构复杂、房屋多为简易平房的棚户区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对城市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及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生活环境,全国各地相继拉开了棚户区改造的序幕。文章在对济南市棚户区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棚户区存在的相关改造困境。
关键词:棚户区;济南市;改造困境;改造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原有城区的许多建筑日益陈旧,功能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成为旧城而需要更新。如果旧城区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房屋多为简易房屋,则称之为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到底改造的是什么?在政府的相关文件和媒体报道中,棚户区常以集脏、乱、差于一身的城市“问题”区域的形象出现。“脏”是指棚户区卫生环境、居住环境极差的状态;“乱”是指一个居民成分复杂、治安混乱的区域;“差”指的是该区域的基础服务设施落后的状态。因此,无论从物理空间还是从社会空间上看,棚户区似乎是一个以“社会解体”为核心特征的无秩序的问题区域。
1 棚户区作为“中国问题”的特殊意义
城市棚户区并非单一的整体,不同国家,不同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下,城市棚户区的种类和特征也不同。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决定了贫民区的类型,反过来,不同的城市棚户区也能体现出不同国家的特色。城市棚户区作为“中国问题”有其特殊的意义,中国的棚户区问题,并非简单的贫困问题,而是一个民族国家建构和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城市秩序的建构问题。
首先单位制的变迁成为中国城市棚户区问题的宏观制度背景。中国的棚户区是在剧烈的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产生的独特现象。
其次,中国城市棚户区相关研究也能触及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位制”现象。
再次,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国家权力一向被学者称为“全能主义”政府,整个社会通过生产和社会组织被国家权力整合起来。
2 济南市棚户区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济南市棚户区现状
由于改造规划欠周全,过多关注近期利益等多方面原因,济南城区内出现了具有居住环境拥挤、配套设施简陋等特点的住宅区。对济南市棚户区按照其类型大体可分为:一、建筑布局密集,结构质量较差类,一般位于一环路周边的普通街区,如东舍坊片区等;二、具有历史传统风貌、保留了大量的历史建筑的传统街道,如芙蓉街等;三、被城市包围没有农用地的村庄,街道布置不规则的城中村片区,如老屯片区等;四、尚未被城市包围、拥有少量农用地的城边村片区,如大魏庄、黄台片区等。从空间布局来看,济南市的棚户区分布于各个市辖区,但是主要还是集中在发展相对较晚的槐荫区和天桥区,即济南市的西北部。
2.2 济南市棚户区存在问题
济南市的棚户与危旧住宅区大多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较多的是在政区的死角、城乡交界的边缘地带;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足,既缺少公共绿化面积,也缺少文化、体育、休闲等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建筑标准低、容积率高,房屋建筑面积小、人口拥挤等。具体表现为:(1)棚户区内居住人口构成复杂,治安隐患多。棚户区以其低质量的居住环境带来的低租金、低售价,吸引了超过当地居民几倍的大量外来人口入住,居住人员构成日趋复杂。(2)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居住环境恶劣。尽管有一些城中村经过居民自行改建,建筑物比较新且规则,布局较合理,但是基础设施却比较缺乏,尤其是绿地面积少、文化娱乐设施缺乏、医院没有或者设施不全等。(3)建筑密度大,建设管理混乱。棚户区内宅基地、集体用地建设管理混乱,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许多村或者街区的建筑密度达到60%以上,“一线天”、“握手楼”比比皆是,建筑物的布局混乱,通风、采光条件差,影响了城市的外观形象。
3 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我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国各省、市棚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低收入群众、弱势群体解决住房困难。虽然棚户区改的方式各具特色,但也有相同之处。大体的政策有:(1)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 (2)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 (3)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4)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5)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等。
4 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困境
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由于棚户区所处区域不同,人口结构、素质不同,改造时间不同等因素,导致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差异性,这也给棚户区改造形成一定困境。
4.1 建设资金匮乏、来源渠道狭窄
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人群,由于生计问题尚未解决,他们根本无暇也无力去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对棚户区的改造他们只有殷切期盼,无法筹集到改造资金。
4.2 改造拆迁安置、补偿难限定
首选,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由于国家对棚改居民政策的优惠大,导致部分群体为获取高额补偿费,不顾法律的约束,暴力阻扰拆迁。或是通过抢建,违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来扩大补偿面积或增加补偿金额。其次,棚户区内居住人群的支付能力和家庭人数各不相同,其家庭需求具有多样性,因此保障水平也要因家庭或因人而异。
4.3 改造项目和拆迁方案不够详细透明
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前对各项补偿没有把握,对拆迁后的归属不明确,这导致棚户区居民对棚改的热情度不高。
4.4 政策依据供给不足,且落实不到位
济南市政府在明确了棚户区的界定,限定了棚户区的改造条件后,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的政策,比如融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
4.5 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在组织、实施和监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常出现监督力度不够的现象,对此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监督、媒体跟踪报道、被迁待安置群体代表的多途径监理管理实现棚户区改造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参考文献
[1] 浣晓旭.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互动平衡评价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 王玉娜.基于系统动态学的棚户区改造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
[3] 楚德江.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困境及出路-以徐州棚户区改造的经验为例[J].理论导刊,2011(03).
[4] 张道航.棚户区与棚户区改造问题研究[J].理论建设,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