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质
2016-10-18叶春雷
叶春雷
读《论语》,不能不注意儒家对“文与质”关系的论述。
《论语·雍也》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按照杨伯峻先生的翻译:“朴实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又未免虚浮。文采和朴实,配合适当,这才是个君子。”
按照我的理解,“文”,顾名思义,是一个人外在的风度,所谓“文采”;“质”,是一个人内在的本性,所谓“气质”。儒家强调一个人外在风度和内在本性的统一,所谓“文质彬彬”,这是非常合乎儒家“道中庸”思想的。
“文”与“质”如何结合?《论语·卫灵公》给出了答案:“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这句话杨伯峻先生译为:“君子对于事业,以合宜为原则,依礼节实行它,用谦逊的言语说出它,用诚实的态度完成它。真是位君子呀!”
按照我的理解,君子以“义”为质,以“礼、逊、信”为文,从而达到“文质彬彬”的高尚境界。孔子把“义”放在首位,可见在他心目中,“质”还是首要的,然后才是“文”。就像在他心目中,“仁”是首要的,然后才是“礼”。只不过,原始儒家的思想被官方化之后,实在也开始妖魔化,以致最终在社会上演变成了“重文轻质”的东西,走向虚伪,这是很可悲的。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恢复儒家的本来面目,让优秀的文化传统得以延续。
今天的中国人,外在的“文”和内在的“质”都有欠缺。就外在的“文”来说,言行粗鲁,不讲逊让,不讲诚信,不讲公共道德,随地乱扔东西,不排队,随意损毁公物;就内在的“质”来说,以大欺小,没有同情心,没有自省意识,不是以“义”为质,而是以“利”为质,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做。所以,在当代社会,重提儒家的“文质彬彬”,讲求“文质并重”,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就像英国有所谓“Gentleman(绅士)”一样,中国人,也应该恢复“文质彬彬”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和谐完美,实在是需要“文质彬彬”的中国人呀!
(编辑:关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