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校收取借道费的罪与无罪
2016-10-17杨鑫宇
杨鑫宇
第一镜头:2016年7月初,武汉普降暴雨,严重内涝使得许多市区道路严重积水,市民被迫绕行。就在全城人民共抗水灾的当口,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公立高校,对因积水被迫绕行校内道路的车辆收取3元/车的“借道费”。此举引起了市民的不满。7月25日,湖北省物价局立刻叫停了该违规收费行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将被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涉事大学收取“借道费”涉嫌行政违法,被罚理所应当。这种近乎“发国难财”的行为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脚。
然而,两校的师生却可能认为收费是在维护师生权益。校内人口密度高,如果总有车辆来往穿行,必然会给师生日常生活带来困扰。早先,因为武汉各大高校都不收取停车费,社会车辆把高校当作“免费停车场”,学校不堪其扰。师生认为,对穿行车辆单独收费,是为了制止社会车辆抢占校园路权。公众的愤怒和学校师生的诉求都有道理。在水灾的紧急情况下,学校固然应为受灾群众考虑,和社会分享路权,共渡难关。但是,平日里社会车辆随意穿行高校的现象也应得到遏制。有关部门需要以更合理的规定解决高校路权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制度层面的精确设计,也需要师生和附近居民之间的互相理解。毕竟,如果没有水灾,没有多少人非要贪“免费穿行学校”这样的小便宜。如果没有对学校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学校也并不是非得赚这点“借道费”。乱收费的高校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该事件背后反映的师生诉求却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注。
(摘自《中国青年报》2016年7月28日)
名师微评:文章开头简约有力地申明了法制观,情是情,法是法,二者不可混为一谈。但二者之间并非真正格格不入。接下来正文部分笔锋一转,一分为二地分析了法制之外,高校收“借道费”的合理性、矛盾性,并进一步揭示了这种合理性、矛盾性的根源,结尾真挚而有效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略。文章逻辑严密,说理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