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婚需要法律保障
2016-10-15
金色年代 2016年3期
再婚,对于空巢老人来说,不光是心理上的慰藉,更是生活的现实需要。然而面对更为复杂的生活和身体情况,如何才能使他们放下情感顾虑,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享受晚年生活呢?
就这个问题,律师李冠坤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一些建议。如今老年人的再婚情况日益增多,随之而来就会出现财产问题及其他生活问题。为了保障老年人再婚的幸福,从法律上对再婚老人婚姻有所保障,首先,再婚老年人双方应当签订一份婚前协议,对包括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及双方婚后生活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即可以明确约定双方婚前各自财产的归属问题及生活费、医疗费、子女关系、离婚、其他婚后财产归属等问题。在必要时可以对婚前协议进行公证。其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基于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是不变的,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对方子女无关。对于再婚老人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应以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方式排除双方子女继承的问题,或用遗嘱确定双方子女的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