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私拆包裹』击中行业监管软肋
2016-10-15张玉胜
● 张玉胜
『快递私拆包裹』击中行业监管软肋
● 张玉胜
截至7月19日,包裹在邮寄过程中破损、部分丢失的赵先生仍未收到中通快递的反馈。7月14日,他通过中通快递寄出一款全新超人玩偶、一张全球限量版海报及限量认证书。当天,赵先生发现收件快递员在朋友圈晒出多张疑似其玩偶的照片。7月16日,快件寄达后海报及海报认证书丢失,损失过万元。中通方面称,目前仍在对此事调查核实。(7月20日《京华时报》)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国人对快递服务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不过,快递服务的运营质量似乎与其快速膨胀的发展势头并未同步。除了人们颇有微词的暴力分拣和快递不快等“老毛病”外,如今又摊上了“私拆客户包裹”的“大事”。难怪一份《网购快递满意度检测》调查,会显示出“网购快递的服务整体满意度仅为39.8%和14.5%的被调查者投诉过快递公司”的差评结果。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案例中的这位快递哥竟然还能没羞没臊地将其私拆包裹的晒图“炫耀”朋友圈。快递行业的监管缺失由此可见一斑。
也许,快递哥的“私拆”缘于其对包裹内物品难以自抑的好奇心,但此举对于快递行业的乱象丛生和信誉打压却有着令人震撼的负面效应。联想到此前人们对“人人快递”的种种担忧与争议,加强对快递行业的全方位监管当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人们将邮递物品交与快递公司,其实是消费者将一份沉重的信任托付给了第三方中介服务。人们对快递服务的希冀不只是速度上的“快”,更有完整无损的安全与质量诉求。确保快递包裹不丢失、不私拆、无破损,显然是快递人员必备的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快递私拆包裹”无疑触碰到了诚信经营的行业底线。透过北京市朝阳中通公司“他年纪小,不懂事儿”的一句辩词,人们不难窥测到其员工培训缺位和行业自律不力的内部管理漏洞。而缺乏严格细致的员工教育和行为监管,只会导致自毁形象和自砸招牌之后的自食恶果。
一桩“快递私拆包裹”的案例,也引发了人们对健全快递行业法治化管理的反思与检视。尽管该行业已有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但这些部门性规章却并未得到务实有效的落实,且常常会导致当快递服务发生“慢”“损”“丢”“泄”等行为时的“家法伺候”现象,而这种“家长打孩子”的内部处理,往往引发人们对大事化小或高举轻放的忧虑,恐难以达到重拳治乱的整肃效果。
事实上,“快递私拆包裹”已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正当权益,尤其是涉及到价值不菲的贵重物品,其违法乃至犯罪的属性显而易见,理当视案件情节施以治安处罚或刑事追责。比如可能涉及到的“侵犯通信自由罪”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但由于前者侵犯的客体多为公民通信自由中的“信件”载体,而后者的犯罪主体则为邮政工作人员,且《邮政法》并未明确将没有经过授权的快递人员纳入此列。由是观之,从立法的角度明确快递人员的职业归属,亦或是健全完善相关的标准法规,当不失为补齐监管短板和遏制快递乱象的治理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