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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六次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与启示*

2016-10-12易小燕陈印军方琳娜钱小平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6年7期
关键词:农林水产农林牧场

易小燕,陈印军※ ,袁 梦,方琳娜,钱小平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81; 3.日本国际农林水产业研究中心,日本筑波 305-8686)



·中日合作项目——“北方农业循环型系统设计与评价”专栏·

日本以“六次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与启示*

易小燕1,陈印军1※,袁梦2,方琳娜1,钱小平3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100081;2.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081; 3.日本国际农林水产业研究中心,日本筑波305-8686)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产业融合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日本在产业融合方面具有比较成功的经验。文章通过梳理总结日本“六次产业化”的主要做法,分别从制度保障、组织机构、认证体系、政策扶持等方面展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日本“六次产业化”发展现状,并运用“阿苏牧场”案例剖析了其产业化运行模式,最后得出了日本产业融合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日本以“六次产业化”为发展战略,围绕“地产地消”,依托当地农民开发利用当地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和创意设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将附加值更多地留在当地农村和农民。获得的启示有: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推进产业融合的关键; 二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能够促进农村内生式发展; 三是积极培育新型经济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 四是加强产业化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农民权益。

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六次产业化推进机制地产地消日本

0 引言

随着日本城镇化的推进,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日本农村出现了人口“老龄化”、产业“空洞化”和农村“空心化”; 另外,农业以外的第二、第三产业部门蚕食的农产品利润比例不断扩大,而留在农村和农业内部的农产品利润比例却越来越低。为此,日本政府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吸引劳动力回到农村,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将更多的农产品利润留在农村和农业内部。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在1994年首先提出了农业“六次产业化”的概念,其涵义是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延伸,通过一、二、三产的交叉融合即一产×二产×三产,形成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创造出新的附加值[1]。“六次产业化”的核心是依托当地农民开发利用当地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和创意设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目的是将附加值更多地留给当地农村和农民。

“六次产业化”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提质增效奠定了基础。依托产业融合理论,充分挖掘农业与其他产业间的相互延伸、相互渗透,逐步形成新产业。农业产业在扩大规模、追求规模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建立产业集群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进而促进更大规模的竞争。产业融合让市场结构不断从垄断竞争向完全竞争转变,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同时,在产业融合中实现技术融合,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生产、销售和服务方式,激励企业在竞争中不断进行创新,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国内外产业竞争力。

“六次产业化”为消费者和生产者节约了交易成本。根据交易费用理论,农业“六次产业化”使得日本农业出现了规模经济,节约了交易费用,有利于当地消费者和生产者。日本农协和农业合作社将国内分散零碎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规模,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生产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同时,日本推行“地产地消”和“自产自销”,即鼓励当地生产的农产品在当地销售并消费,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流通费用,提高了生产者的收入[2]。

“六次产业化”激发了农业和农村内生式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内生式发展”理论表明,日本“六次产业化”通过与科技人员、加工厂商、运输商、消费者之间的合作,农民能够参与第二次利润分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3]; 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将科技和文化引入农产品,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和资金回流到农业,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1 日本六次产业化的主要做法

1.1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六次产业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8年12月,日本民主党在内阁会议上提出《农山渔村第六产业发展目标》,并将其作为农林水产政策大纲,这是日本政府首次在政策大纲中提及“第六产业”。同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农工商合作促进法》,鼓励农林渔业者与中小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经营资源,共同开发新产品,拓展新需求,提升农林渔业经营的综合价值。2009年11月,日本农林水产省专门制定了《六次化产业白皮书》。2010年3月,日本政府制订了《粮食、农业、农村基本计划》,该文件强调,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实现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国家与地方政府分工合作的体制下,通过发展“六次产业化”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维持村落的多功能性。

此后,农林水产省相继出台了《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实施纲要》、《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工作相关补助金交付纲要》、《农业主导型六次产业化准备工作实施纲要》以及《农业主导型六次产业化准备工作补助对象事业以及补助对象事业费》等文件[5],这些文件对于“六次产业化”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规划,表明日本政府已经将“六次产业化”的发展放在推动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战略性地位。

1.2设立了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为六次产业化提供管理和服务

为了保证“六次产业化”战略有效落实,日本政府自上而下成立了推进的组织机构,日本农林水产省前后共设立了十几个部门,涉及农林渔牧业的各个环节。如最高机构:内阁官房,负责农、林和渔业等基本政策的制定; 统计局,负责提供农业、林业和渔业政策制定所需的信息并加以处理和分析; 消费安全局,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准确信息,对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一路安全; 农林水产技术会议,即农业、林业和渔业研究委员会,负责保障食品稳定、安全、高品质的供应,对涉及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各种问题提供支持,规划和促进研究开发的重点实施和推广。各都道府县吸收农政局、经济产业局、财务局、运输局、农协、工商团体以及推广组织等组建“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推进委员会”。市町村也同样设置了“市町村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推进委员会”,主要由市町村、农林渔业者、农协、渔协、森林组合、市町村农业公社、观光协会、工商会议所和金融机构等组成[6]。

此外,日本政府与民间组织于2013年1月共同出资成立了“株式会社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支援基金”(简称 A-FIVE)。该基金主要是对由农林水产业者与其他产业者共同出资推动的农业“六次产业化”,给予资金及经营管理上的协助。该机构专门设立了专家组,决定支援对象,而资金将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农林渔业者。

1.3建立了明确的认证体系,为申请者提供审批流程

日本在推进“六次产业化”的过程中,只有获得认证的农林渔业团体才能得到政策扶持和补贴。依据《地产地消法》和《农工商促进法》,日本主要以“综合化事业计划”和“农工商联合计划”推进六次产业化。

图1 综合化事业计划认证流程

综合化事业计划由农林水产大臣主管,主要针对农林渔业者及其组织团体,包括农业者、林业者、渔业者或者这些人的组织团体(这些主要成员为出资者或法人),以改善经营为目的、从事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事业活动、实现农林水产品的价值提升。认定标准为:一是农林水产品以及新产品的销售额5年内增长5%以上; 二是农林渔业以及相关联事业的收入,从开始到结束时都是在不断提高的,而且最后一年必须是盈余的[7]。其认证流程如图1所示。

首先,农林渔业者及其组织团体根据各都道府县的六次产业化战略和构想,并按照认证要求,制定自身经营改善的计划和构想,各都道府支援中心派遣规划人员进行指导,主要对新产品的规划实施、新产品销路的开拓、新产品的产品设计、申请资料的制作、农林水产品的加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建议指导。

其次,申报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各都道府县,由都道府县的六次产业化筹划部门、农政局和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进行监管。

然后,各都道府将获得审批的农林渔业团体相关信息报送到农林水产大臣,经农林水产大臣审批后的农林渔业团体可以获得生产基础设施整备、加工生产设施和设备、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

农工商联合计划由农林水产大臣和经济产业大臣主管,主要针对农林企业(工商业者)和农林渔业者共同制定新商品的开发等事业计划,认定标准为:一是中小企业和农林渔业者有机地联合在一起; 二是两者在技术、知识和商务经验方面能够有效利用; 三是在新商品的开发、生产、需求开拓等方面能够进行合作; 四是中小企业及农林渔业者的销售额5年内增长5%以上,其认证过程与综合化事业计划大致相同。

图2 综合化事业计划认证数量变化情况

图3 农工商联合事业计划认证数量变化情况

近年来,日本获得综合化事业计划和农工商联合事业计划认定的数量迅速增长(图2~3)。其中,综合化事业计划认证数量从2011年的709个增长到2015年的2 156个, 5年内认证数量增长了3倍; 2015年获得认证的与农畜牧相关的有1 899个,占88.1%,与林业相关的有95个,占4.4%,与水产相关的有162个,占7.5%[8]。从认定者的经营状况看,申请后1年销售额增长19%,第二年增长28%,第三年增长43%,可见经营状况在不断改善。

农工商联合事业计划认证数量从2011年的482个增长到2015年的685个, 5年内认证数量增长了42.1%; 2015年获得认证的与农畜牧相关产品的有548个,占80%,与林业相关的产品为37个,占5.4%,与水产业相关的产品为100个,占14.6%[9]。

1.4 设置了多种专项政策,为六次产业化提供支持

1.4.1财政补贴与金融支持

日本农业属于小农经营,农户比较分散,农户难以负担“六次产业化”所需的巨额投资。因此,为了推进“六次产业化”的顺利开展,日本对六次产业涉及的主要环节都有专项资金补贴,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六次产业化的业务商谈会议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费用、加工和销售场所扩建费用、加工机械费等等,农林水产省对每项补贴都设置了详细的标准,如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开拓销路时,有市町村六次产业化战略和构想的,补贴1/2以内,否则补贴1/3以内,补贴是为了新产品的试制品及包装设计的开发而产生的材料费和成本分析等检查费; 加工、销售场所等的扩建,补贴3/10以内,且不超过1亿日元; 加工机械的配备补贴1/2以内,且不超过3千万日元; 引入新产品进行试验、参加学习新技术等会议交流等而产生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等都能得到补贴,补贴率在1/2以内[10]。2014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六次产业专项资金为12.4亿日元, 2015年预算资金为21.3亿日元。

日本对农林渔业者新事业的拓展给予大力的贷款优惠政策。农林渔业者申请获得的无息农业改良贷款期限可以从10年延长至12年,中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7.2亿日元、利率为1.2%的新事业活动促进贷款,且无担保信用额度可以从8千万日元提升到1.6亿日元。同时,日本通过成立“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支援机构”(简称“支援机构”),由国家和民间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投资基金,支持农林渔业者投资发展“六次产业”。支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政策补助金的形式资助农林渔生产者,最高可将其经营资本扩大至自有资本的2倍; 二是以“劣后”贷款的形式资助,最高可将其经营资本扩大至自有资本的5倍; 三是以股权投资的形式给予最长15年的投资支持,最高可将其经营资本扩大至自有资本的20倍[11]。

1.4.2人才与技术支持

为配套支持“六次产业”发展,日本农林水产省农林水产技术会议制定了“农林水产技术研究计划”,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支持:一是推进创新性技术的开发和保护,包括培育新品种技术、环保技术、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的技术等。二是建立全国农业科研实验网。日本科研布局范围广,几乎覆盖了整个农业区域,中央与地方政府都设有完善的农业科研和试验机构,明确各部门分工并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全国性的科研试验网。三是科技推广普及。为保证农业科研成果能在各地得到应用和推广,日本充分利用科技专家等各领域人才,在各地方的农业试验场进行试验,鉴定其是否有推广价值并决定是否推广。此外,日本政府专门设置了公务员岗位——“普及指导员”,来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四是积极发展农业教育。日本的普通高中就开设农业教育课程,并设置多种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进修培训机构。一般的综合大学都有农学部,培育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除了传统的课程教育外,日本还积极地推行具有农村特色的农业文化教育,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和地域人才活用教育计划,让学生到农田亲身体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 日本“六次产业化”发展现状

2.1总体状况

日本主要围绕“地产地消”发展“六次产业化”,而且以由农协组织加工、建立直销店比较普遍。从产业链看,主要有四种类型:(1)农产品加工销售型,主要利用当地农产品开展加工、销售,或者实行前店后厂; (2)农产品直销型,建立直销店销售当地农产品和加工品; (3)产加销综合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一体化发展; (4)休闲观光型,开展农事体验、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从经营的主体来看,主要有五种类型:(1)农业生产者向后延伸型; (2)农协主导型; (3)合作社引领型; (4)地方政府推动型; (5)农工商合作型[12]。

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2013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林渔业六次产业化经营体数量约为6.9万个,其中与农业相关的经营体数量为6.7万个,占经营体总数的97%,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类型的经营体数量达到了5.4万个,占经营体总数的78.8%; 以农/渔经营体数量为5.6万个,占经营体总数的81%,以农/渔协会数量为1.3万个,占经营体总数的19%(表1)。同样,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类型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85.9%,但是以农/渔协会等主体销售金额超过了农/渔业经营体,达到了71%[13](表2)。可见,日本农林渔业六次化产业过程中,以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类型进行产业链延伸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渔业经营体虽然数量较多,但销售额不及农/渔协会等,以农/渔协会等经营主体占据了市场销售主导地位。

表1 农林渔业六次产业化经营体数量与比例

产业类型经营体总数(万个)比例(%)农/渔业经营体(万个)比例(%)农/渔协会等(万个)比例(%)农业6.67897.05.43178.81.23718.0 农产品加工3.05944.42.90342.10.1562.3 农产品直销2.37134.41.30318.91.06715.5 观光体验园0.87312.70.87312.7—— 农家旅馆0.2093.00.2093.0—— 农家餐厅0.1572.30.1432.10.0140.2渔业0.2103.00.1562.30.0540.8 水产品加工0.1492.20.1221.80.0270.4 水产品直销0.0610.90.0340.50.0270.4合计6.8881005.587811.29119 数据来源:日本农林水产省六次产业化调查数据整理(平成25年)注:农产品加工型是指农业经营团体或农协为了正常销售,不论自产或者加盟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在销售产品中占比的多少,都对产品进行加工处理(包含非食品的生产制造)。农产品直销型是指农业经营团体或农协为了对消费者定期直销自产农产品(包含加盟成员的农产品和加工后农产品),开设的销售设施和场所;以及农协接受经营者委托,开设的销售相关产品设施和场所。观光体验园型是农业经营团体为了让游客等第三者体验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参与部分农活进行收获等体验和观光的场所。农家旅馆型是指经旅游行业许可后农家自己经营的旅馆,对游客提供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和食材。农家餐厅型是指经餐饮业批准后,农家自己经营的餐厅,提供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和食材。农/渔业经营体包括农户个体、农场法人和企业等及其三者联合。农/渔协包括合作社、企业和生产者联盟等及其三者联合

表2 农林渔业的六次化产业市场销售金额与比例

销售总额(亿日元)比例(%)农/渔业经营体(亿日元)比例(%)农/渔协会等(亿日元)比例(%)农业1825290.0500424.71316864.9 农产品加工840641.4308815.2531826.2 农产品直销902544.512606.2776538.3 体验观光园3771.93771.9—— 农家旅馆540.3540.3—— 农家餐厅3101.52251.1850.4渔业203110.08434.211885.9 水产品加工17198.57793.89404.6 水产品直销3121.5640.32481.2合计202831005847291435671 数据来源:同上

2.2典型案例——“阿苏牧场”产业化模式

“阿苏牧场”位于日本南部九州岛的熊本县阿苏火山地区,该牧场利用其独特的地理自然优势和丰富的农牧产品优势,确立了享誉日本国内的“阿苏牧场”系列加工品牌。

阿苏牧场是一座多功能综合型寓教于乐的休闲乐园,以“人、自然、健康”三大元素,将牧场与自然融为一体。牧场以本地的自然、文化、健康和食品为主题,展示阿苏地区的特色产品。在占地面积为100万km2的牧场里,建设有包括生产各种土特产的工厂与直销商店、饭店旅馆、工艺体验设施、自然度假设施、温泉设施等活动。该牧场具有现代人所追求的“体验型,度假型”等多种旅游要素。因此,自开放以来,其游客数量在熊本县一直处于领头羊的地位。

阿苏牧场最值得借鉴的就是集生态养殖、牧场参观、学习体验、特色美食、休闲娱乐为一体,形成了集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休闲等于一体的循环产业模式(图4)。牧场采用科学、自然的方法饲养黑猪、山羊、奶牛等动物,动物可以在牧场内自由活动,食用牧场内的天然牧草。奶牛吃草时,饲养员为他们播放优雅的音乐,促进奶牛分泌更优质的乳汁,牛粪则被回收发酵变为有机肥,成为牧场农田的绝佳肥料。阿苏牧场内,游客可以参观动物的生活习性,近距离的和他们接触,牧场内还有100日元一份的胡萝卜,供客人喂食山羊等动物。为了增加游客的乐趣,阿苏牧场内设置了各种体验活动,如挤牛奶、采摘蔬菜、手工制造点心等,游客可以品尝和带走自己制作的食品; 牧场内的特色美食也是牧场的一大亮点,这里有使用牧场新鲜牛奶为原料的冰淇淋店和面包房,还有使用牧场自制乳制品、肉制品及当地新鲜蔬菜的自助餐厅; 牧场内专门的牛奶市场,客人在这里可以买到用牧场的新鲜牛奶制作的奶酪等奶制品、日本国产肉制品及当地特产; 此外,牧场中还有极具特色的“馒头屋”和火山温泉,为人们提供轻松愉快的休息服务。阿苏牧场不仅将农业与二三产业完美的链接起来,实现了产业链、价值链的升级[14],更注意发展经济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共赢局面。

图4 阿苏牧场的六次产业化模式

阿苏牧场从建成运营到现在,平均每年接待国内外旅客达500万人次,连续十年在日本旅游景区排名第四名,为阿苏地区的当地居民提供了将近1 000个就业岗位,提高了相关产业从业者的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3 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型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阶段,如何扩展农业的内涵和外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是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但总体来看,我国产业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日本“六次产业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产业融合有很大的启发。

(1)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推进产业融合的关键。日本建立了完善的支持体系和管理体制,对发展六次产业的设施设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财政补贴,同时与民间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对农业产业化提供金融支持,提供长期、低息贷款,鼓励农业生产者、返乡者创业。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农业补贴力度,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快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实现价值链,应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各项补贴力度,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金融制度创新,支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2)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促进农村内生式发展。日本在“六次产业化”过程中将地产地消放在了战略性地位,强调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加工形成特色产品销售,将价值链的增值收益保留在当地,使当地农民受益。我国地域辽阔,农村地区的资源禀赋有很大差异,在农业发展中应该注意要立足于当地资源,根据当地特点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5],培养地方基于内部的生长能力。

(3)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日本“六次产业化”过程中实行多种产业计划,如综合事业计划、农工商合作事业计划等,其经营主体可以是农民或农场主,也可以是农协、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通过不同的经营主体间的合作,有效利用各自的经营资源,提升农林渔业经营的综合价值。因此,我国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应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工商登记、品牌认证、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4)加强产业化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农民权益。日本在推进农工商结合计划过程中,为了确保农业生产者权益,限制了工商企业的出资股份不能超过49%,并对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的准入与认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农民获得产业化的增值收益。我国在推进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产业链与价值链的提升,但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加强主体间的利益协调机制[16],开展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鼓励开展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确保农民权益。

[1]6次産業化をめぐる情勢について.日本农林水产省,平成28年4月

[2]王娟娟. 日本农业“六次产业化”分析.长春:吉林大学, 2014

[3]崔振东. 日本农业的六次产业化及启示.农业经济, 2010,(12): 6~9

[4]六次産業化·地産地消法の概要,http://www.maff.go.jp

[5]程郁. 日本发展“六次产业”的主要做法与启示.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5,(11): 44~47

[6]姜长云. 日本的“六次产业化”与我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5,(3): 5~10

[7]六次産業化·地産地消法に基づく計画の申請等について,http://www.maff.go.jp

[8]六次産業化·地産地消法に基づく事業計画の認定の概要,http://www.maff.go.jp

[9]農林漁業の6次産業化の展開, 日本农林水产省,平成28年4月

[10]6次産業化に関する予算等について,http://www.maff.go.jp

[11]李中华, 李强.日本农业六次产业化的实践经验与启示.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5,(06): 40~42

[12]高强, 高桥五郎,李洁琼.日本“产地销”经营模式与农协的作用.农业经济与管理.2014,(1): 42~49

[13]6次産業化総合調査(平成25年),http://www.maff.go.jp

[14]冯华.“六次产业”,延长的农业产业链.营销界(农资与市场), 2015,(05): 47~48

[15]卢燕. 新农村建设与三次产业融合互动问题研究——以河南省为例.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5,36(7): 113~116

[16]张大东, 徐红玳,胡豹.浙江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思考.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32(1): 51~57

THE PRACTICE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SIX INDUSTRIES" IN JAPAN*

Yi Xiaoyan1※,Chen Yinjun1,Yuan Meng2,Fang Linna1,Qian Xiaoping3

(1.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Regional Planning,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Beijing 100081,China;2.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Beijing 100081,China;3.Japanes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for Agricultural Sciences,Tsukuba 305-8686,Japan)

The No.1 document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in 2016 has put forwardto promote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and rapidly enhance the farmers′ income. Therefore, industrial convergence is the direction and trend of the modern agriculture. Japan has more successful experiencein the industrial integr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main approach of Japan industrializ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security system, organization and certification system, policy support and other aspects,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ix industrial"and the industrialization mode of operation by the" ASO Ranch "case, and finally obtained the enlightenment of the Japanese industry chain integ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China.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Japan mainly reli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farmers using local resources. It enhanced the value chainthrough technical innovation and creative design extension of industrial chain. The certification of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fisheries can help get the central and local subsidies and support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mprehensive business plan"and"Joint business plan".The enlightenment was that: firstly, the support of the government was the key to promote industrial convergence; secondly, local resources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ndogenous type; thirdly, actively cultivating new economic entitiesand carrying out various forms of industrial convergence; fourthly, strengthening the industrialization mechanism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interests and safeguarding far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six industrialization; promoting mechanism; practice; enlightenment; Japan

10.7621/cjarrp.1005-9121.20160708

2016-04-20

易小燕(1979—),女,江苏南通人,硕士生导师、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土地资源管理。※通讯作者:陈印军(1960—),河北衡水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Email:chenyinjun@caas.cn

F331.3; F323

A

1005-9121[2016]07-0054-08

*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资助“基于利益博弈视角农村宅基地整理收益分享机制研究” (71303242);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委托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对土地利用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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