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助推申诉案件办理质效
2016-10-11
方圆 2016年18期
去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切实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对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审查时,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办案人员及时向原案承办人询问案情和案件争议的焦点等情况,并就案件复查情况与原承办人进行探讨,听取意见建议。对疑难复杂案件,由控申部门负责人联系原办案部门召开协商座谈会,共同进行研讨,及时提出案件办理思路和处理方法。
二是建立综合协调化解机制,做好案件衔接工作。建立刑事申诉信访案件转办、分流处理平台,对疑难复杂的案件,与其他司法机关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听证、联合“会诊”、共同答复, 以增强纠错能力, 努力克服因申诉人盲目、反复信访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司法公信力下降, 引导群众理性、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建立第三方介入机制,提升办案公信力。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申诉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异议,及时启动第三方介入机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形式,由案件当事人从检察机关建立的16人“第三方矛盾化解人才库”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合理性评判,提出意见建议,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截至目前,该院2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有18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8件实现息诉罢访,化解矛盾纠纷9件。先后对15名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款12万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6名困难当事人申请了低保或子女入学等生产生活帮助。(文/牛凌云 王庆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