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增设两委员会
2016-10-10
经济 2016年19期
香港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6月17日傍晚联合发布有关香港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咨询文件,港交所拟成立两个新的委员会——上市政策委员会以及上市监管委员会,以简化上市程序、提升上市效率并更加有效地处理上市申请。
根据建议,港交所未来拟增设上市政策委员会以及上市监管委员会。在新的监管架构下,作为香港资本市场上市监管最前线的港交所上市部,未来将同时对接3个委员会,即根据不同情况将相应事宜分别提交给上市政策委员会、上市监管委员会或上市委员会。
其中,上市政策委员会将负责提出、督导及决定港交所在上市监管方面的整体政策工作,并监督上市职能及上市部的上市监管工作,其成员由现有的上市委员会、收购委员会、证监会和港交所代表组成。上市监管委员会则负责对涉及合适性问题或更受广泛政策影响的日常上市事宜作出决定,同时,还将作为上市委员会的上市决策以及上市部在若干情况下的上市决策覆核机关。而绝大部分首次上市申请及上市后事宜,即不存在合适性问题或更广泛政策影响的IPO及非上市监管委员会事宜的专属事宜,仍将由上市委员会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