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应更具前瞻性、系统性
2016-09-29
葛丰
中秋假期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宣布,自9月19日起在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这是今年以来一二线城市相继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基调又一案例。
作为一种人为构建,房地产调控理当因时因地接受检验,并且不断依据变化着的时、空间条件及时调适。因此,倘若单从这个视角来看,基于去年下半年起,我国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急剧升温,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改弦更张重拾紧缩性调控政策,当属实事求是应然之举。
不过若从更长期视角来看,我国房地产调控持续经年未敢言胜,说明在此过程中多少存在可供检视并改进的地方。譬如仍以限购为例,起自2014年6月底起,倏忽三个月间就有41个城市相继取消限购政策(仅剩5个城市继续实行限购政策),其后很多城市还在不同程度上对房地产市场施以各种政策利好,其中甚至包括一线城市。
关于这种政策松、紧间的切换,平心而论尺度确实很难拿捏。因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变量众多且相互之间因果关系错综交织的复杂系统。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即使是今天回头来看,也很难清楚地评判两年前发生的房地产调控基调变化,对其后的行情走势究竟具有何种影响,由是更遑论在当时的有限认知条件下,就能够明白地预判如果重置一个变量,最后会引出何种结果。
而今不论因果关系究竟如何,两年间房地产市场真实的走势,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呈现于众人面前。这个事实不尽如人意的两点是:一方面,我国住宅类房地产价格自去年8月份触底反弹以来,持续保持上涨态势并且涨幅不断扩大,一线以及部分重点二线城市的住宅价格/收入比,在此前一年间以前所未见的加速度,进一步飙升至令人骇异的水平。
另一方面,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的背景下,以资产泡沫累积为代价的去库存任务推进情况并不理想。一二线城市迭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成交量,无法掩盖库存问题最为严重,并且构成全国房地产市场主干部分的三线以下城市依然清淡的销售状况。
上述已然呈现的结果,很容易引出或许有点苛刻的设问,那就是:两年前地方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放松,与其后发生的部分城市房地产资产价格泡沫加速累积,这两种现象如影随附难道完全只是巧合?再退一步而论,即便确实只是巧合,那么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再问,那就是:既然热点城市房地产价格上行压力,在货币、土地等基本面因素驱动下始终存在,那么相关城市地方政府在放松调控时,是否可以将形势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如果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又是否可以为最终消解资产泡沫争取更多回旋余地?
这类设问绝不是什么“事后诸葛亮”式的清谈空论。房地产调控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金融稳定整体大局,其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因此所有与之相关的地方政府,理当对自己的要求高一些,更高一些。要始终心怀敬畏之心,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断提高调控前瞻性与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