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销,电视购物和卖大力丸的奇葩组合
2016-09-29张书乐
文 | 张书乐
直播营销,电视购物和卖大力丸的奇葩组合
文 | 张书乐
泛滥的品牌冠名节目和插播广告能带来真正直播营销的繁荣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2014年的光景,其实直播营销就已经取得了“拯救者”的名头。就在当时,电竞圈流行着一个调侃的段子:“肉松饼(淘宝店)拯救电竞圈的主播们!”
甚至可以说,就是靠着直播营销,大量穷了许久的电竞运动员,通过在直播平台上做解说、聊大天,然后时不时插播一下自己淘宝店的广告,有可能年收入会达到变态的千万级。一个被人忽略了许久的行业,就这样满血复活了,依靠直播营销。
这只是直播营销的初段水准,现在的直播营销层面显然上升到了企业级。百雀羚这样的老牌子进来了,各种球星卖自有品牌的鞋子也开始直播了。然后呢?一个直播营销的神话就开始如过去微博、微信营销那样流传起来……
然后呢?这其实只是又一个新的营销渠道而已,又一个通过互联网方式,缩短了产品到目标受众之间距离的工具。就和微博刚刚出现时,很多企业拿它当企业新闻发布的工具,而省去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麻烦;微信后来居上后,既能发布新闻,又能变成客服平台,显得比老旧的电话客服和前台客服要“高大上”了许多。
一言以蔽之,对于企业来说,过去需要和电视台合办的直播晚会可以自己播出了,不需要借助电视台的渠道。至于各种广告、各种宣传、各种活动,统统直播,不在话下。
但这已经是一个分水岭了,和过去互联网出现的传播渠道一样。作为新一代传播工具的直播出现后,大多数品牌杀了进来,然后只是对过去在电视台上做的电视购物重现了一番,除了因为尺度更宽而有点迎合“三俗”外,就是各种赤裸裸的在直播平台上销售大力丸式的吆喝了。
这是直播营销的瓶颈,也是之前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营销渠道上重复上演过的戏码。可所有将直播当作一个缩短和目标受众距离的工具来挥舞的企业,依然还是用一个旧的观点来左右自己的营销思维——我向你推荐我的产品。
可问题在于,网民无论使用何种互联网工具来接收信息,第一诉求都是泛娱乐化,而不是来看广告的。可泛滥的品牌冠名节目和插播广告能带来真正直播营销的繁荣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这个看下那些把微博当企业网站式的信息公告栏,把微信当企业新闻和产品简介小传单的发散地的网络营销过往就很明白了。
回到文章开头“肉松饼拯救电竞业”这个最初始阶段的直播营销上来看看,不难发现这个所谓下一个改变世界的媒介的要义——粉丝经济。
电竞爱好者们通过购买喜欢的电竞选手淘宝店内的商品,作为自己的“赞助费”。或许商品是他们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是粉丝。直播观众因为电竞主播的解读而对电子竞技有了更多的了解,因此“路人转粉”,然后慢慢成为铁杆粉丝,成为“购物者”。
无论直播营销的形式如何,方法就是很粉丝经济的路线:吸粉、赞助。而不是看广告。至于品牌企业如何做,冠名和插播肯定不足取,还是像杜蕾斯在微博上干过的那样,把自己变成“人”,然后去交朋友。让目标受众更近更清楚地看见你,而不是只看你精心编辑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