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的“第一人称笔法”
2016-09-28冯梦瑶
冯梦瑶
【摘 要】运用第三人称报道新闻是媒介的常规写法,而打破常规、培养创新意识是记者和媒体在竞争浪潮中获胜的法宝,在新闻报道中运用“第一人称笔法”就是创新意识的体现。第一人称笔法,以“我”的口吻将新闻事实娓娓道来,不仅增加了新闻报道的可读性,还能拉近受众与报道之间的距离,但在具体运用中,要注意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关键词】第一人称;亲切感;参与感;创新意识;真实性;客观性;审核
中图分类号:G2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8-0242-01
综观当前的新闻报道作品,大都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进行叙述,这种叙述方式向受众展示了新闻严肃、庄重的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新闻报道只能使用一种人称,使用第一人称也并非新闻报道的禁区。新闻有其轻松、活泼的一面,“新闻是最新发生的人们未知、欲知、应知的事实的报道。”[1]该定义中提及的“人们”正是新闻报道中的服务对象,有“人”,就该有“人情味”,使用第一人称进行新闻报道,将记者自身代入新闻事件中,直接参与其发展、演变的过程,是新闻作品人情味的体现,更能增强新闻受众的参与感。此外,在愈演愈烈的行业竞争中,记者为了在竞争的浪潮中不被淘汰,就需要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利用创造性思维进行新闻报道,而第一人称的笔法正是记者创新意识的体现。
一、对于受众而言,第一人称笔法增强了新闻报道的亲切感、参与感
“人”是新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里的“人”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新闻报道的服务对象——受众,另一部分是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的人物。
不同媒体、不同记者每天报道不同的新闻,其直接目的就是将其展示给受众,让受众了解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学习知识、增长见闻,或者放松身心。由此看来,记者和媒体的着眼点应当是受众的需求。满足受众的信息、知识需求,用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报道这些内容,是制胜的法宝。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自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集趣味性与人情味于一体。采用第一人称笔法的新闻报道,正是这种方式的体现,娓娓道来的新闻事件更能增强受众的参与感。
《一个军人遇到的冷嘲与敬重》这篇新闻报道曾获“中国新闻奖”,不仅在选取典型细节方面可圈可点,值得一提的是,全文采用第一人称的口吻,生动具体地刻画人物形象。“我一边走,一边不住地安慰自己:在边防山沟里,大锅馒头、米饭吃了二十多年了,好歹现在也是个团级干部、空军中校,今天这餐饭破费点,也算是庆祝军人的节日吧。”[2]该句用自述的方式刻画赵红军同志的心理活动,使人物形象立体化。“我异常愤怒,血管都要爆裂了,咽了口唾沫,拳头攥出了汗,终于忍了。”[3]自述式的动作描写使受众如临其境,增强了其参与感。
受众关注新闻报道,不仅关注事实本身,更加关注事实中出现的人物,比如新闻事实中不同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前后的变化或者某政策对受众产生的影响等,受众需要看到的并非干巴巴的事实,而是事实中的“人”。使用第一人称笔法写新闻,使新闻事实中出现的人物更加鲜活,记者甚至可以运用拟人化的手法赋予事物以生命,让原本没有生命的事实主体说话,拉近新闻报道与受众的距离。
二、对于记者而言,第一人称笔法体现了其创新意识
随着新媒体的冲击,传统媒体不断寻求转型出路。在媒体竞争化的大潮中,创新意识的作用显得愈加重要。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需要不断更新观念、转换思路,分析受众群体不断变化的需求,对于记者而言更是如此。面对同样的新闻事件,不同的媒体派出不同的记者进行采访、写作,记者需要根据所属媒体的立场进行立意,接着进行具体写作。面对重大新闻事件时,动辄千家媒体同时采写,在阐明事实的同时,必须彰显特色才能吸引到更多受众,这给了记者极大的压力。不仅在立意上可以选择多个角度,在阐述新闻事实时,也可以换一种方式、语气,此时第一人称笔法的运用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三、运用第一人称笔法进行新闻报道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保证新闻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无论第一人称笔法还是第三人称笔法,真实性必须放在首位。这就要求记者在运用第一人称笔法时就事论事,只报道发生过的具体事实,对信源提供的信息进行再三核查,并且在运用拟人化手法时不要进行“合理想象”。
(二)保证新闻的客观性。第一人称笔法只是新闻报道的一种手法,在报道方式上与第三人称有所不同,并不会影响报道内容本身。记者在运用时,切忌在用词中有意或无意地加入个人感情色彩。新闻报道无论怎样表达出来,必须客观中立,这是原则。
(三)由新闻当事人进行审核。记者在新闻报道中运用第一人称笔法之后,必须将成稿送往当事人处审核,尤其是报道中的典型事实和具体细节,提醒当事人仔细审核,保证做到对新闻事实的彻底还原。
参考文献:
[1]何梓华.新闻理论教程(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报社.2008.32.
[2][3]赵红军.“北国之春”酒楼——一个军人遇到的冷嘲与敬重[N].解放军报,199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