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
2016-09-28何俊杰
何俊杰
机关办公用房是政府重要的行政资产,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必备的基本条件,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机关工作的效率、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本次从全县办公用房统计数据来分析青田县办公用房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下一步局机关对办公用房进行统一管理、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借鉴。
一、青田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现状
(一)发展进程 2009年青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主要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管理,而不在行政中心的办公楼,主要由各使用单位自行管理。2012年《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行后,办公用房的管理职能将由机关事务部门承担。中央已经明确由国管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省局、市局也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青田县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全县性的办公用房管理文件和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二)统计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范围 本次调查的76个党政机关,其中国家机关共有50个,乡镇街道共有18个,教育系统2个,卫生系统1个,团体组织5个。
(三)办公用房的面积统计 在76个统计对象中,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7979平方米,其中共有15个单位是在县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2164平方米,占8.22%,分散办公单位办公用房135815平方米,占91.78%。
(四)办公用房管理的产权情况 在管理机制上,青田县办公用房产权主要归县国资委管理,行政中心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另外,还有部分办公用房归使用单位管理。这种办公用房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容易造成房产所有权权属交叉,管理紊乱,不利于办公用房的高效管理。
二、青田县办公用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公用房缺乏统一规划、配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办公楼的统一规划,造成办公用房建设的随意性。由于各单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缺乏必要的透明度与协调性,造成办公用房配置不公。有的办公用房办公条件简陋,多人挤在一间小办公室;有的办公用房领导办公室将近50平方米,班子成员要独占一室,甚至中层领导也能独享单间,还配置大、中、小会议室,阅览室、活动室、接待室等公共服务用房严重超标。由表一中可以看出,医院行政楼的办公条件相对较好,人均办公面积达到12.33平方米,其次是团体组织,人均10.08平方米。人均办公室条件最差的为教育系统,人均为6.31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产权不明确、登记不及时 各单位为谋求更好的办公条件,各自为政、各显神通搞基建,建设资金来源复杂。对于建设好的办公用房,不少单位各种原因长期没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造成这些单位无偿占用了办公用房。这样,既不利于统一登记管理,也容易形成产权管理上的漏洞,严重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青田县没有登记在册的机关办公用房,所有权掌握在使用单位手中。
(三)办公用房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 有些单位办公用房资产账面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脱节,加上会计队伍更换频繁、队伍不稳定等等,都是造成资产流失、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有些单位在办公用房的处置上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无序。
三、青田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青田县很多单位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方法落后等原因,造成了办公用房管理存在很多问题。
(一)观念认识不正确 部分单位在办公用房的认识上有偏差,将国有资产当单位财产,归本单位所有,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难以进行,影响资产的使用效率。另外,在办公用房的功能方面,也存在认识偏差。有些单位将办公用房作为作为单位的资本,作为单位领导与员工享受的物质条件,这种功能认识上的偏差,助长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互相攀比之风。
(二)管理体制的不顺 长期以来,青田县办公用房的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在机关事务局成立之前,所有权虽然归国资委管理,但是具体的管理工作还是由本单位管理。存在着职责划分不清、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制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监督等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变成“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的状况。另外,体制不顺还与管理机构和职能的不断调整变化,整个管理体制尚未定型有关。
(三)制度和机构还不完善 青田县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法制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实践,至今没有出台全县性的指导文件;另外,对于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还没有具体的机构负责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机关事务局负责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青田县至今未成立相关的职能科室,配置相应的工作人员。目前,行政大院的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综合服务管理科负责管理。
四、青田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模式 办公用房资产的管理,财政部门应该为资产所有权的主体代表,负责资产的宏观管理。而对于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性工作应该都委托给机关事务局负责,形成“国资委——机关事务局——使用单位”的多层管理模式。这样的管理模式也是符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也有利于政府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
(二)实行办公用房统一调配 机关事务局制定相应的全县性的办公用房统一调配制度。根据机关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单位业务职能和人员编制数,核定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各单位只能拥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并与机关事务局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认真履行办公用房使用的各项义务。
(三)规范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 积极推进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并逐步把物业管理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物业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办公用房的安全和完整。机关事务局负责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相关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四)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各项制度 对青田县办公用房进行普查,建立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档案和数据库,为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奠定基础。研究出台《青田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管理办法》、《机关办公用房定期普查和清理制度》、《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办法》、《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和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以实现办公用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