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兽药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6-09-28陈新伟
李 强,陈新伟,李 静
(许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许昌461000)
当前兽药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李强,陈新伟,李静
(许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许昌461000)
兽药在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及净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关系着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又关系着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关系着人类公共卫生安全。随着国家对兽药经营单位监督执法力度逐渐增强,兽药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作为兽药经营单位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1 当前兽药经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经营场所布局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不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公示兽药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兽用处方药和兽用非处方药经营区;不凭执业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甚至对兽医处方药采取开架销售方式。
1.2机构人员不完善
部分兽药经营单位对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营兽药的质量不够重视,没有相应的质量管理、采购、保管、销售、服务相关的机构或兽药专业技术人员。
1.3不执行兽药GSP有关规定
机构管理较为混乱,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相关兽药供应商评估、采购、入库、存储、销售等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相关数据信息记录不及时,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数据。
2 保障经营兽药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
2.1规范兽药经营场所与设施
兽药经营场所的面积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规模相适应,经营区域内应设置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经营区域,兽用处方药区域设置隔离措施、采用闭架销售,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师处方购买”的标语;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单位合法主体证件,并公示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兽用处方药必须指定专人审验购买单位(人)提供的执业兽医处方后方可销售。
2.2完善内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
兽药经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技术知识,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兼职,并向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培训考核方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兽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建立员工个人培训考核档案。
2.3严格兽药GSP管理
一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兽药GSP管理文件、操作程序,建立兽药质量评估、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不良反应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建立相关记录;二是严格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柜或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主要有:人员档案、培训档案、设施设备档案、供应商质量评估档案、产品质量档案、开具的处方、进货及销售凭证等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保存。□